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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塵醉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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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醜553
這個問題不太理解呢,已經對對這個人非常抗拒了,為什麼還非要好好相處呢?除了工作關係,是必須要接觸的,或者婆媳關係必須要接觸的,那麼其餘的為什麼要難為自己呢?如果是同事,除了工作必須要的接觸,其餘可以不相處啊,只要不影響工作就可以了井水不犯河水。如果是婆媳,那麼做好自己該做的,也不要太多的接觸,不可以嗎?必須是什麼原因要必須?這個真的不太能理解。
你這個問題,我們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是容易遇到的。
在感情上,或是在工作中,你都會因為某種原因,討厭某人的存在,但是卻為了另一種原因,不得不接受這個人存在於你周圍。甚至更會因為一些其他的原因,要逼著自己去違心地討好某人。
這種現象,這種尷尬的處境,我們每個人都曾經歷過。
如果是我,我會從全域性考慮,也許我會暫時從外表上屈從於這種關係。當然,首先要考慮一下,這樣違心地做人,要做多久,這麼做有多大的意義。
如果這麼違心地去做事,做人,對自己今後的發展有著很重要的作用。那我想我也能象韓信一樣,暫時忍下這眼前的跨下之辱。
為什麼要說是暫時,我想一個人做什麼,都有他的理由,這麼隱忍,一定要有一個爆發。暫時的屈從不代表以後完全的臣服。所以,小不忍,則亂大謀。
所以,眼前的屈從正是為了以後的不再屈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