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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毒舌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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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主收餘糧
國外刷信用卡只需要簽名不需要密碼主要是由於身份識別方式、盜刷責任分擔上與國內不同。
首先,思考一下刷卡為什麼需要簽名和密碼。簽名和密碼是識別持卡人身份的兩種最基本方式,透過簽名與密碼驗證也就相當於是由信用卡賬戶的主人真正發出了消費指令,而非盜刷。除了簽名和密碼以外,近年來興起的身份識別方式還包括臉部識別、指紋識別、指靜脈識別等。
其次,具體解釋國外的情況。在國外,簽名的法律效力相對更大,不論是個人支票、協議等,都重視以簽字作為確認方式,說白了就是有簽名就夠了。另外,國外的商戶出於避免承擔盜刷責任等原因,有著很強的意識比對客戶簽名與信用卡背面的簽名字跡是否一致。
最後,國內難道不支援只簽名嗎?其實我們已經出現了免籤免密的身份識別方式。在白名單商戶內,如果我們持有的是帶有閃付標識的信用卡,消費金額在300元以下,同時商戶POS機支援閃付的話,大家在消費時無須簽名也無須輸入密碼,有效地保護了密碼等敏感資訊。如果我們使用華為Pay 、Apple Pay,甚至銀行卡號都不會被別人獲取。
所謂信用卡,核心是信用,而不是卡,卡只不過是一個載體而已。
信用卡最早流行語於歐美地區,最初並不具備支付功能,只是作為髮卡機構發給持卡人的一種憑證和和身份證明,就像我們的身份證一樣。
而且信用卡剛誕生的時候,髮卡機構、持卡人、商家之間並沒有聯網交易,一般都是商家直接抄錄,然後找銀行結算,所以信用卡交易的時候並不需要設定密碼,而是透過簽字來核實信用卡是否為本人使用。
儘管後來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信用卡的交易資訊可以實時聯網,但是在歐美地區使用信用卡還是不需要設定密碼,而是延續著簽名消費。
歐美地區之所以能做到簽字消費,無需設定密碼,最根本的原因是他們有完善的信用體系。
對於刷卡消費,商家必須承擔對簽名識別的責任,而且歐美的銀行從業人員、商戶都有很強的意識來識別簽名,一般都會認真去核實信用卡簽名於消費簽名是否為同一個人,如果商家核實不嚴,導致信用卡被盜刷,那商家就要承擔盜刷責任,這使得與簽名相關的安全風險控制手段比較成熟。
除此之外,像美國對信用卡的使用有著比較完善的法律,美國《借貸真實法》(Truth in Lending Act)規定如果一個消費者的信用卡被非授權使用,該持卡人的法律責任最多為50美元。《借貸真實法》將信用卡被盜刷的風險完全放在接受信用卡作為支付手段的商家、處理信用卡支付憑證的商業銀行及髮卡人的頭上,所以信用卡持卡人不用擔心信用卡被盜刷。
實際上,信用卡使用簽名消費要比使用密碼消費要安全,因為簽名可以識別是否是本人使用,但是使用密碼就沒法識別到底是不是本人刷的卡。
所謂的信用卡支付密碼最初是有華人發明的,具有很明顯的中國特色,說白了就是銀行用來逃避信用卡盜刷責任的一種方式。給信用卡加密碼是銀行轉嫁本該銀行承擔的風險給持卡人的一種做法。
因為信用卡本身的重點是信用而不是卡,既然你給持卡人髮卡了說明你是信任這個人的,但是你必須承擔起核實的責任,包括銀行跟商家簽訂的協議就有寫明商家要承擔起簽名確認核實的責任,但在實際的消費中,很多商家注重的是密碼,而不是簽名,很多收銀員根本就沒有對照信用卡簽字和消費簽字是否為同一個人,因此導致了信用卡盜刷出現兩種不同的結果,
一種是沒有設定密碼被盜刷的信用卡往往銀行要承擔責任;另一種是設定了支付密碼,信用卡被盜刷的往往由使用者承擔後果。
因為沒有設定密碼的盜刷可以透過識別簽字來確認是不是持卡人本身消費,而設定密碼之後要證明卡片不是自己消費的,持卡人必須提供相關證據,這就很坑爹。
最後,小小金融研究院提醒大家,為了自己的安全著想,使用信用卡的時候兩件事都要一起做,既要簽名,也要設定密碼,這樣才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