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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女那伽

    我是專業勞動爭議仲裁員,這種情況見得比較多。

    首先,職工受工傷,只要經過認定是工傷的,用人單位就有賠償責任。

    其次,九級傷殘有兩種解決辦法。一是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賠償,二是不解除勞動關係,恢復後繼續工作,單位也有一定的賠償。

    你的情況,應該是一次性賠償吧。

    如果單位為你參加了工傷保險,那麼,一次性賠償中,符合工傷保險醫療標準目錄的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的交通食宿費,都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繳費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準,要按照你工作所在的省份自行制定的工傷保險實施細則,或者當地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執行。

    比如,山西省的,就有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試行辦法。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誤工費,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或者單位派人護理。

    標準也是省內自定。

    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賠償,都由用人單位負責。

    你可以按照這個標準看看,你簽訂的協議是否合理。

    一般我們處理的案件中,協議中的賠償數額,只要不低於法律規定標準的80%,就可以認為這個協議是比較公平的。

    如果你覺得這個協議不合適,要先到法院認定協議無效,顯失公平。再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如果覺得還可以,那就拿著協議,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置換成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書。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單位同意置換,置換成功後的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單位在期限內不付錢的,可以到法院直接申請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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