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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sgyt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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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淙淙莽莽
這個問題回答的人少,看來是年齡的問題,我來回答一下吧。先說答案:沒什麼區別。
先說下大家一般概念裡的物業功能:安保(門衛及巡邏),收水電煤氣費電梯費(有的是自己交)、保潔(公共區域,有的含樓道)、停車場管理、維修(水電或電梯)。大概就這些吧。
40年前,也就是1978年,那時候剛剛召開三中全會,是國家走向繁榮的開始。那時候,沒有商品房,城市住房就一種:公租房。區別是房管局房和單位宿舍。
我那時上小學了,家裡住在父母單位的新房子,三居室。房子不按級別,只按照人口和工作年限打分,從高到低依次挑選。
安保方面,單位有保衛科負責,那時沒有電梯,水電費交單位後勤科。沒有汽車,腳踏車新的放家裡,舊的放外面。水電維修單位有維修工,垃圾有垃圾池,有垃圾車定時來收走。公共區域衛生,是所有職工按科室分片,每週六上午義務勞動,進行打掃。這方面不如現在保潔及時。到了週日上午,各家各戶的孩子都主動打掃樓道衛生,也無非就是掃地拖地擦扶手。一般從所住所在樓層向下打掃,每層都出來人,也用不了一會 ,偶爾樓下沒人在家就一直打掃下去,也沒人計較,一般也就三層或四層樓。
沒有物業沒覺得有什麼不好,居委會負責環境衛生,一切自如也自然。有物業的特點(指那些拿自己當主人、當自己是業主領導的物業),就是花了物業費買生氣、憋氣!有的還隨便漲物業費。也有好的,是少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