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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奧會計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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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鄙人
學過會計的都知道:所有者權益=資產-負債,那麼這個等式可以表述成: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嗎?我認為是不行的。
會計等式不是數學公式,企業的資產是由債權人和投資者共同享有的,也就是說企業的資產一部分是用投資者投資的錢買來的,一部分是用借來的錢買來的。而債權人的受償權要大於投資人。企業的資產不是固定不變的,比如說購買了一批鋼材,後來鋼材市場降價,這批鋼材就貶值了,那麼這個貶值的損失由誰來承擔呢?當然是由投資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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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侯殿娟
會計等式體現的各會計要素之間的聯絡,是複式記賬、試算平衡和編制會計報表的理論依據。主要分類有靜態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動態等式:收入-費用=利潤;綜合會計等式:期末資產=(期末負債+期初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期末負債+期初所有者權益)+利潤,下面我分別解釋一下:
靜態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解釋說明:反映了企業某一時點的全部資產及其相應的來源情況,一個企業的資產和權益(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也可以說成是所有者權益和債權人權益),實際上是同一資金的兩個不同方面,是從資金的佔用形式和來源兩個不同角度觀察和分析的結果。有一定數額的資產,就有一定數額的權益,資產是資源在企業存在、分佈的形態,而權益則表明了資源取得和形成的渠道。資源來源於權益,資產與權益必然相等所以靜態等式也可以表述為:資產=權益。動態態等式收入-費用=利潤的解釋說明:反映的是某企業某一時期的盈利或虧損情況,企業的收入、費用和利潤之間的關係是挺好理解的,我的付出、得到與結果的關係,會計上這三大會計要素的內在關係,是編制利潤表的理論依據。
綜合會計等式:期末資產=(期末負債+期初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期末負債+期初所有者權益)+利潤的解釋說明:靜態等式和動態等式還不能完整反映會計六大要素之間的關係,所以整合兩個等式得到綜合會計等式,
它將財務狀況要素,即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和經營成果要素,即收入、費用和利潤,進行有機結合,完整地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內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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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等式是反映各個會計要素經濟關係的數學表示式。其所揭示的永恆規律,是會計的獨特魅力和奇妙之處。人們約定俗成,習慣將其作為複式記賬、試算平衡和編制財務報表的理論依據。
但是,我們眼中的會計要素和會計等式真的就那麼完美無缺嗎?比如利得、損失、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綜合收益在會計要素和會計等式中,是否該有一席之地?會計等式除了一般的數學意義,是否還有獨特的會計意義和經濟意義?
總之,會計等式遠不像看上去那麼簡單。相反它能量很大,內涵豐富。一不小心,我們可能就會陷入誤區,或者違背常識,或者破壞會計在人們心中的精密性和精確性。這些都會影響到會計的科學性。透過以下的問題解答,我們能對會計等式更加了解。
【問題】
1.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要素側重於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資產負債表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為什麼是會計恆等式?資產是否會大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2.為什麼不說“資產=所有者權益+負債”或“負債+所有者權益=資產”呢?
3.利得和損失均會影響利潤嗎?
4.收入、費用和利潤要素側重於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利潤表等式“收入-費用=利潤”中的“收入”“費用”和“利潤”有何特殊含義?如何計算淨利潤?淨利潤與綜合收益有何聯絡和區別?
5.資產負債表等式屬於靜態等式,利潤表等式屬於動態等式。如何構建將資產負債表要素和利潤表要素聯結起來的擴充套件的會計等式?
6.為什麼說會計等式是編制資產負債表、複式記賬和試算平衡的理論依據?
【解答】
1.一個企業的資產和權益,實際上是同一資金的兩個不同方面,是從資金的佔用形式和來源兩個不同角度觀察和分析的結果。在企業中,任何資產都有其相應的權益要求,誰提供了資產誰就對資產擁有索償權。其中,以投資者的身份向企業投入資產而形成的權益,為所有者權益;以債權人的身份向企業提供資產而形成的權益,為債權人權益或負債。這種相互依存的關係,決定了在數量上一個企業的資產總額與權益(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額必定相等,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當企業經營成功、不斷實現利潤時,所有者權益就會被增厚;反之,如果企業經營失敗出現虧損,所有者權益就會被侵蝕,金額越來越小,直至為零或負數。在正常情況下,企業的所有者權益應為正數,也有一定的負債餘額。即便有些負債經營的行業(比如銀行)需要藉助較高的槓桿實現“借雞生蛋”和“借船出海”,但也有資本充足率的要求,應將一定比例的所有者權益作為風險屏障。但如果企業經營不善,虧損嚴重,不排除會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此時資產小於負債,所有者權益甚至為負了,會計等式仍然成立,但有破產清算和不能持續經營的風險。
2.資產負債表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有特定的經濟含義。“負債”列在前面表示。當企業終止經營或破產清算時,資產首先要用於償還債務,若有剩餘才可以用來分配給所有者。
也就是說,債權人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優先於投資者,具有第一位的求償權;而所有者權益是企業全部資產抵減全部負債後的剩餘部分,即剩餘權益,只具有第二位的求償權。
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將負債排在第一,所有者權益排在第二,否則將沒有債權人敢借錢給企業。因此,這一會計恆等式右邊兩個要素的位置是不能顛倒的。
3.利得分為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營業外收入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其他綜合收益(貸方)。損失分為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營業外支出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借方)。
也就是說,利得和損失計入的科目有3個: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和其他綜合收益(貸方/借方)。其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直接進入利潤表,雖不影響營業利潤,但影響利潤總額和淨利潤;其他綜合收益屬於所有者權益的一部分,直接進入資產負債表,不影響當期利潤。
4.利潤表等式“收入-費用=利潤”中的“收入”“費用”和“利潤”分別是指“營業收入”“營業費用”和“營業利潤”。
如不考慮利得和損失,利潤表等式“利潤=收入-費用”是成立的,此時“利潤(營業利潤)=收入(營業收入)—費用(營業費用)”。如考慮利得和損失,此時“利潤(淨利潤)=收入(營業收入)-費用(營業費用+所得稅費用)+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收益=利潤(淨利潤)+其他綜合收益”。
5.不考慮利得和損失,在月底收入和費用結賬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和費用均有餘額,此時擴充套件的會計等式為“資產+費用=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
而在年底前的各月月末,收入和費用已結清,利潤尚未結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利潤均有餘額,擴充套件的會計等式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利潤”(每月實現的利潤不斷加計到所有者權益中)。
年底和年初,收入、費用和利潤均已結清,因而無餘額,會計等式又恢復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費用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利潤本身就歸所有者所有。結賬前有餘額的收入、費用和利潤均為所有者權益的中間形態,最終會內化到所有者權益中。
因此,聯絡“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一會計恆等式,並不能將其與擴充套件的會計等式直接進行抵消,推論得出“費用=收入”和“利潤=0”。也就是說,企業並不會有永遠不賺不賠的宿命,只是等式存在的時點不同和中間進化形態使然。
如考慮利得和損失,唯一的不同在於,在月底結賬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均有餘額,此時擴充套件的會計等式為“資產+費用(營業費用)+營業外支出=負債+所有者權益(含其他綜合收益)+收入(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
6.從資產負債表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來看,會計等式分為左右兩方,並保持平衡關係。
由於會計等式分為左右兩方,賬戶因此也分為左右兩方,左方稱為借方,右方稱為貸方。資產負債表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為靜態會計等式,即“資產(餘額)=負債(餘額)+所有者權益(餘額)”,此處的餘額包括期初餘額和期末餘額。從資產負債表等式出發,會計上將資產餘額記在左方,即借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餘額記在右方,即貸方。
資產增加的方向與其餘額方向應相同,因此為借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增加的方向與其餘額方向也應相同,即為貸方。
進一步推論,由於賬戶減少的方向應與增加的方向相反,因此資產減少的方向應為貸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減少的方向應為借方。
再根據擴充套件的會計等式,費用、營業外支出在等式左方,收入、營業外收入和利潤在等式右方,因此費用、營業外支出與資產具有類似的賬戶結構,如有餘額在借方,增加在借方,減少在貸方;收入、營業外收入、利潤、其他綜合收益與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具有類似的賬戶結構,如有餘額在貸方(非常規狀態下,利潤為負時其餘額在借方,其他綜合收益為損失形式時其餘額也在借方),增加在貸方,減少在借方。
會計恆等式左右方相等,必然意味著要求遵守“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試算平衡的實質在於借貸平衡,包括所有賬戶整體上期初餘額的借貸平衡、本期發生額的借貸平衡和期末餘額的借貸平衡。
“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必然意味著借貸本期發生額的借貸平衡。而期初和期末,只有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有餘額,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一會計恆等式,期初餘額和期末餘額也必然都能保持借貸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