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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善若水5601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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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毛劍傑
“當年事,知恨苦,不奉詔,偽耶真。”這是被金庸老先生借過名字的江湖詞人劉過(字改之,楊過字改之)為岳飛寫的名篇《六州歌頭(題嶽鄂王廟)》裡為岳飛所作的申訴。劉過生逢江山傾圮、勢難迴天之際,這種引岳飛為同調的感受是吃飽喝足網路上發牢騷、反權威的我們無法理解的,也是要把岳飛開除出“民族英雄”行列的人難以體會的。但是由是可窺,截止宋亡,處死岳飛的決定性罪名之一“不奉詔”已經被很多人認為是子虛烏有了。所謂“不奉詔”,即《宋史》所載的“受詔不救淮西”。
這個罪名嚴重之處在於,在高宗下詔命岳飛馳援淮西之後,岳飛竟然辭不受命。這不僅僅是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問題,手握重兵而不遵調令,儲存實力事小,擁兵自重事大,如果坐實,確實值得皇帝懷有戒心。加之《宋史》裡的岳飛其人,確實有倨傲的行為,所以才讓秦檜等人定得此罪。
孰是孰非,讓我們回到宋金淮西大戰中。金兵攻濠州時,岳飛同韓世忠一樣奉命應援。但岳飛確實比韓世忠晚到,及岳飛趕到,戰事已息。此次遲到,說法不一,《金佗粹編》說岳飛不但沒延誤,還得到高宗認可;《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則稱岳飛有感於“前此每勝,覆被詔還,乃以乏糧為詞”,這個故事裡的岳飛就像聽膩了“狼來了”的村民、被烽火戲耍了多次的諸侯,性格本就倨傲的他確實有心傲嬌延誤。兩個說法都有可商榷之處,《金佗粹編》是岳飛之孫岳珂所作,迴護先人確有可能;李心傳的《系年要錄》則只是糅合了岳飛政敵王次翁《敘記》和無名氏《野史》的說法,更加不可信。這點鄧廣銘、何忠禮等學界前輩早已辨明。現存於可信史料中的高宗《御札》中,並沒有任何催促岳飛出兵的詔令,《敘記》裡的記載缺乏旁徵。而據鄧廣銘先生的考證,岳飛率部出發,應該是接到御札兩日之內,不存在以乏糧為詞拖延甚至威脅皇帝的情況,高宗後來的《御札》中也表彰岳飛“聞命即往廬州”,“卿之此行,適中機會,覽奏再三,嘉嘆不已。”只是戰場瞬息萬變,岳飛從舒州接到杭州來的命令而出發,等到淮西戰場時,楊沂中、張俊、劉錡都已撤軍,收到的友軍情報又是“敵已渡淮”(張俊等有意獨佔卻敵之功),岳飛馳援的意義已經不復存在,只得返回舒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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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幾個岳飛的個人觀點,不喜勿噴。第一、岳飛當時在朝野內外聲望很高,官位比秦檜略低。如果沒有上層的旨意,你覺得秦檜能用“莫須有”的罪名殺的了嗎?會傻到冒天下之大不韙殺岳飛嗎?第二、岳飛只會打仗,不懂政治。請問假如迎回了徽宗、欽宗,其他人都覺得氣順了,可當朝皇帝怎麼辦?第三、勝仗多了,走路腰直了,忘了規矩了,隨意近出朝堂,見天子不下跪,如果你是皇帝能容忍嗎?所以我覺得不管岳飛生活在哪個朝代都會被當權者所不容的,你認為呢?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