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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遠東參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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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極客生涯
國家規定:
五年及五年以下的人工種植人參為新資源食品,五年以上的為中藥材,可用於保健食品,不屬於藥食同源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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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國人參國際城
中國中醫學自古以來就有“藥食同源”(又稱為“醫食同源”)理論。這一理論認為:許多食物即是食物也是藥物,食物和藥物一樣同樣能夠防治疾病。許多食物即藥物,它們之間並無絕對的分界線,古代醫學家將中藥的“四性”、“五味”理論運用到食物之中,認為每種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藥食同源”是說中藥與食物是同時起源的。《淮南子·修務訓》稱:“神農嘗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當此之時,一日而遇七十毒。”可見神農時代藥與食不分,無毒者可就,有毒者當避。
衛生部公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對藥食同源物品,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體規定。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中就包含人參、人參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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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亮眼鏡
“藥食同源”這一理論認為:許多東西既是食物也是藥物。中藥與食物本源一致。《周禮•天官》中將“醫”分為食醫、疾醫、瘍醫、獸醫,其中食醫列為首位。“食醫”主要掌握調配周天子的“六食””六飲”,“大膳”、“百醬”、“百饈”之滋味,其中疾醫主張用”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疾醫《周禮正義》注曰:若今之內科醫也”。可見作為五味、五穀的食物和藥物一樣發揮著治療作用。這一時期食藥的界限是模糊的。
食養,治未病。
“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蔬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夫為醫者,當須先洞曉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乃不愈,然後命藥。藥性剛烈,猶若御兵”。
20世紀30 年代,中國已有“醫食同源”的說法。伴隨著養生保健熱,20 世紀80 年代,國內開始出現了一些“藥食同源”或“醫食同源”的相關論述。
衛生部2002年公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對藥食同源物品、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體規定。
1、 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
2、 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
3、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
《原衛生部2012年第17號公告》批准人參(人工種植) 為新資源食品,被列為藥食同源食品。藥食同源目錄由原來的87種藥物增至101種。
“藥食同源”是古人在食物和藥物發現中總結的智慧。無論先有藥,還是先有食, 這些既是食物又是藥物的物質,除了提供基本的營養外,還具有和藥物類似的治療功能。提供營養且無毒,性質平和,其 “治療”作用主要體現在“食養”和“食療”兩方面,常具有補益作用,尤其應用於保健和預防疾病方面。
回覆列表
此前,共有86種藥品被列入了藥食同源名單,此次新增加了15種,包括人參、山銀花、玫瑰花、夏枯草等。其中,《原衛生部2012年第17號公告》批准人參(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此次也被列為藥食同源食品。金銀花列入2002年原衛生部公佈《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二者被藥店認定為不同產品後,此次也被新增入藥食同源食品目錄
不過,不是所有的人參都劃入了藥食同源食品。規定5年根以下,每日使用量不超過5克,像作者這個20幾年的林下山參可是劃歸到 野山參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