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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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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醫藥雙博頻道
很多朋友去醫院或者藥店買藥,都會看到這種類似提示。一定會覺得這是一條“霸王條款”。
“很不合理嘛,這些藥都大貴貴滴,如果留在我手裡沒有用不是浪費了嗎?”
確實,現在很多商品都可以“無理由退換”,怎麼到了藥品就“一經發出,概不退還”這麼任性呢?
給大家講講理由。
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而且是治病救人的東西,這其中最關鍵的是“藥品質量”。要保證藥品的質量,也就是要保證藥品確實能治病救人,必須:(1)藥品是真藥,不是假藥;(2)藥品得到了準確的儲存,沒有導致變質。
1 現在,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有仿品,甚至還有高仿、A貨、B貨之分。我們普通老百姓甚至無法區分哪是真的,哪是仿製的。
藥品同樣存在這個問題:有大量不法分子到醫院的垃圾箱或者花錢收購完整的藥品包裝盒。幹什麼呢?是做公益?當然是為了造假藥。一旦他們拿到這種完整包裝,其中的藥片用澱粉壓制,做成假藥,再賣給普通老百姓是什麼後果?
如果這些假藥販子,到醫院拿了真藥,把假藥退還給醫院或藥店,怎麼辦?
2 正確儲存藥品是保障藥品安全有效的重要環節。比如有些藥物,我們要求放在冰箱冷藏(2-8℃),或者冷凍(-10℃),如果有患者拿到家裡,不知道特殊儲存,放在室溫(20℃),或者炎熱的夏天就隨便放在家裡,就會導致藥品失效。這種藥品,如果要退回醫院或藥店,您覺得合適嗎?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捫心自問,如果您現在取的藥物是某患者退回來的,您願意?
當然,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醫療機構的責任導致患者“拿錯藥”“拿多了藥”,這種情況下,醫療機構會承擔這個責任。
(leo藥師)
其實“藥品售出,概不退換”並不是醫院或者藥店自己做的決定,是有依據的。中國《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中明確指出:為保障患者用藥安全,除藥品質量原因外,藥品一經發出,不得退換。而且在2013年6月1日起執行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三章第八節第一百七十七條也有規定:除藥品質量原因外,藥品一經售出,不得退換。
那麼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這是因為藥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退藥無法保證退回藥品的質量。制定這樣的措施也是為了保證廣大患者的用藥安全和自身利益,並有效地預防因“退藥退費”造成的醫療事故和藥害事件的發生。
因此,希望大家對於退藥制度多一些瞭解,對醫務人員多一份理解,讓我們共同努力確保用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