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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晴月浩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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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胸外科王興醫生
1. 首先我們應當知道,安慰劑的作用是什麼。
安慰劑是在臨床實驗當中才會採納的一種藥物或治療方法,一般是與實驗組從形式上讓患者無法察覺出差別(單盲),或者連醫生也不知道差別(雙盲),後者也同樣重要,因為有些醫生可能會對實驗組更加以關照,從而影響研究的結果。
安慰劑是為了使兩組保持一致性,不會因為這些人為的心理上或者情感上的因素產生差異。例如假設告訴你,你的藥物是澱粉,你也許會放棄治療,或者直接選擇放棄實驗。即使不放棄,也許你的情緒、飲食、生活習慣和心情都會產生很大波動,和實驗組的患者狀態完全不同。
所以安慰劑是“有可能”產生與實驗組的治療差異的,並不代表安慰劑就有治療效果。
2. 為什麼患者明知道有可能獲得安慰劑治療,還去參加臨床試驗?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進行臨床試驗所採用的藥物或者治療方式都是新藥,一般都是極其昂貴的,例如目前肺癌和黑色素瘤比較常用的免疫治療,用的藥物每個月都在5萬以上,這是大部分患者所不能承受的。
但是進入臨床實驗組呢,至少有一半的機率可以用到目前最昂貴且可能有效的藥物,這對大部分的患者來說,算是一個很大的福利了。至少如果他們自己去購買藥物的話,幾乎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拿到安慰劑固然是令人覺得尷尬的,但是從機率上講,總體對這部分患者還是好事。
3. 醫生為什麼不能開安慰劑醫生是無法欺騙患者的,這就好像患者得了肺癌,但是如果醫生和患者直接說,肺部的病變是良性的,這在醫學上對於患者的知情權是一種侵犯。醫生可以和患者說,肺部有一些病變,然後又家屬去告知病情,這是在中國大多數醫生的做法。
欺騙是不允許的,只有在一定的情況下,我們知道給患者謀取的是福利,這個時候安慰劑才是擁有者無罪的合理性
如果有療效上超越安慰劑的治療方法,顯然現代醫學不會優先使用安慰劑。
即便患者得了重病,沒有療效顯著的方法,醫院一般也不會隱瞞病人提供安慰劑治療。因為從很多國家的法律條文上,病人是明確享有知情權的。當然,如果病人簽署參與藥物實驗的情況例外,病人也並不知道自己吃的是安慰劑還是試驗藥物。在這種情況下,安慰劑效應其實可能也是要打折扣的。
有時國內某些醫生對重病患者本人暫時隱瞞病情,但向患者家屬如實陳述病情,就是從安慰劑效應出發的,把是否告知患者本人的選擇權留給患者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