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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鄴都情

    應邀,做戀人有一定的原則和規則,不能犯法,不能違背國家利益,不能去搶銀行,不能出賣朋友,不能一味去巴結別人,不能一味去奉承討好對方。

    你得有做人標準,得有正義感。象2000餘年前,周幽王為討美人褒姒一笑,來了個烽火戲諸侯,點然軍事要塞烽火,

    戲弄百姓,哈哈大笑,等西部敵人真正來攻,沒人來救,幽王和美人被敵人攻破,身首異處,教訓不謂不深刻!

  • 2 # 莫顏850

    我先告訴你,人的本性就是你為對方做十件事情是對的,只要有一件事情不對,他不喜歡,你在他心中就是不好的,因為他並不會理解你為了他好,只會因為這件事做得不好而誤解你併產生怨恨。但是人往往是如果你喜歡一個人,你會忍不住為他做事,正所謂"多情總被無情傷"你忍不住處處為他著想,恨不得把月亮摘下來給他,有時候不合他意,他並不領情。併產生矛盾,因為人是不同個體,俗話說自己的舌頭和牙齒還有打架的時候呢?但是你又忍不住心繫對方,這就是喜歡,經歷過的人就知道,人嗑嗑碰碰,有些事情不可避免,所以我給你的建議是兩點,可以為對方做事,但要保護好自己,1:可以做的雞毛蒜皮的小事你先徵求一下對方的意見,俗話說:"先說後不亂",現在手機那麼發達,打電話是分把鐘的事情,不要到時候他責怪你為什麼這樣做,你可以回答:問過你的,按你的要求做的?這樣不會站不住腳了,

    保證他啞口無言,不會責備你的了!2:違反原則性的事情千萬不要去做,原則性就是如:殺人放火等違犯法律的事情,還有就是挑戰自己底線,侵犯自己利益和底線尊嚴的事情。你一定不能去做,就算對方有那個暗示也不要去做!要保護好自己,如果喜歡一個人你願意為他去做傷害自己的事,他也不值得你去喜歡。人交往叫講究方式和方法,很多事情人不可能都告訴你怎麼做,你要有自己的主見,自己的思維能力去思考判斷,最後有自己喜歡的人是件很幸福的事情,祝福你!

  • 3 # 冰雪RONGHUA

    我個人認為。有的不喜歡的事情可以做,但有的不喜歡的事情一定不要做,為什麼說人都是有底線的,就是這個意義,做朋友,做情人,做戀人,做愛人,做親人,不管做那樣的人,做事都有底線,不能過,如果做過來,就屬於不正常,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原則,每個人都有自己底線,不能為了討好某人而犯錯,堅持做最好的自己。

  • 4 # 布兜說房

    那就乾脆不要做,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情就不要做,愛一個人可以遷就一個人,關心他,呵護他,但不能縱容他,舉個例子,比如,他去犯罪、他去賭博,他去找別的女人,或者他去做違背仁義道德事情的時候,就要勇敢的表明你的觀點和立場,阻止他!愛可以,不能愚愛!

  • 5 # 我調皮妹

    我覺得一個人不管是喜歡對方或是不喜歡對方,都沒必要去為了對方討好對方去做事,特別是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情。一個人按照自己的意願,覺得這件事該做就做,是對的就做,沒必要要看對方的臉色行事,自己想做的事情對的事情做了問心無愧,也沒有過多的糾結。也不用去討好誰,順其自然就好。謝謝邀請!

  • 6 # 聞紅陽

    有一種愛叫做放手,有一種愛叫做挽留,有一種愛可以 重來,有一種愛不能傷害!不管徒勞無功,還是被動,費力不討好,為了愛情,既然做了就不後悔!

  • 7 # 文心夢風雨情

    感謝邀請。這個問題是一個比較實際現實的問題。人的社會屬性決定人是需要朋友需要圈子的,是需要為彼此做些事情,所以必然會產生各種有益或無意的結果。喜歡一個人,被喜歡的人是同性還是異性呢。可能為之付出的決心和行動是有區別的。但是如果為對方去做了,得到預想的結果,那麼皆大歡喜。如果沒有,那麼大多情況肯定是會得到指責。每個人都應該有正常的處理能力和應變能力。因為做了自己不喜歡的事,肯定是有違心情緒,所以要有思想準備,出力不討好是正常現象,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所以對於如何處理好這個問題,也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因為旁人很難做出絕對的回答。需要靠雙方的態度開決定。無論什麼結果,吃一塹長一智,也不必糾結心懷,儘量避免做類似的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的年味變淡了,這是多數人的看法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