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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茗茶秋毫cd

    根據種花家《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為啥王某文最後是被處以十五天的拘留,而不是正常的十天呢?因為警方就是在暗示周女是個精神病。

  • 2 # 彩色思維ABC

    阿里事件翻雲覆雨,攪來攪去,變得異常複雜。有個問題難以定性:周女是害人者還是被害者?

    有人總是自以為聰明,然而聰明反被聰明誤。自己智商並不具備設計這種複雜任務的水平,自以為得計,最終漏洞百出。機關不能算盡,搞得一地雞毛是必然的,貽笑天下。

    這其實是一個蒼蠅與有縫蛋的故事,也是魚兒與偷腥貓的故事。結果很悲催:三隻貓都沒有偷到魚,弄得一身臊氣,滿盤皆輸,還殃及池魚。

    周女何去何從一一家庭、社會,她自己回答吧!

  • 3 # majortiger

    第二天一早打電話叫張某過去,目的就是叫避孕套來,叫內褲走,然後隱瞞張某來訪事實,報警控告王某強姦,事後張某喊冤,說被別人當槍使,腳後跟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啦!偽造現場證據誣告他人強姦,結果是沒有強姦啦,摸奶了。

  • 4 # 2l5hf

    真正被傷害的應該是阿里無辜受牽連被開除的員工。另外,華聯張還沒出聲,真相還沒出現。說不定華聯張也是一顆棋子,拿走內褲陷害阿里王的

  • 5 # 沙漠之狐1105

    一開始我是給予女性在職場處於弱勢的同理心來關注這個事件的,看到阿里周某控訴王某文曲一的文字材料,和大鬧公司食堂的影片,我想當然的認為周某是受害者,一個女子豁出羞恥感敢於向職場不公亮劍,我敬佩她,先入為主的支援她,可是隨著事件的發展,事情從一開始一邊倒的支援阿里周某,到現在形成巨大的爭議漩渦,為何,因為周某發聲,阿里發聲,公安機關發聲,都在印證一件事,事情的發展沒有想象那麼簡單,阿里女撒謊了,很多邏輯不清楚的地方未解答公眾疑惑,猜測警方為了照顧女士面子沒有詳盡的寫下來,比如為什麼周某在第二天電話叫超市張某到她酒店一個多小時,發生了什麼,為什麼張某拿走她的內褲,並留下一盒未開封的套套,第二天都清醒的情況下這個不難查清,為什麼沒有相關通報內容,為什麼周某打掃房間後在報警,殊不知這樣犯罪證據就沒有了,想起訴QJ都很難取證,哦4。

    事實證明警察對影響力大的案件確實公平公正,儘量把實事還原了,但是我想說公民都是平等的,不用照顧誰的面子,事實要醫院a1寫清楚,有些不清楚的地方很容易讓公眾編制出各種版本故事的,對司法機關的公信力有很大影響。

    男主以後大機率會抬不起頭,工作也難找,但是可以有為他辛苦奔波的妻子,不離不棄確實值得今生來世給她當牛做馬去愛。天無絕人之路,王某文不會太慘,大不了自己幹個個體,或者其他的生路,做自媒體,直播帶貨都可以,畢竟他能及時剎住車,沒有鑄成大錯也是不容易的,畢竟酒後特別能亂性!

    周某的職業生涯估計是結束了,可能會過著高不成低不就的工作,婚姻也會亮起大大的紅燈,試想誰敢用這樣的女士做下屬。大家都懂得,只要在職場待過的。

    超市張某估計這一輩子都完了,看年齡頭髮花白,也不小了,關個幾年出來也沒有太大作為了,兒女還會受到他的影響,身敗名裂!這個事件沒有贏家!

  • 6 # 船長1967

    她可以繼續去濟南的司法機關維權,重演“食堂吃瓜”一幕。也可以向張、王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結果嗎,一定非常精彩!

  • 7 # 鬆鬆1915

    這個問題,我一直在想!我是2017開始回國創業的,在這之前在德國工作了有幾年時間。

    女員工應酬,在德國,奧地利這樣國家有沒有?我可以說喝咖啡,吃飯是有的,但是喝酒時被禁止的!我在奧地利,德國實習,做畢業論文專案,工作。所有公司都一樣,工作期間禁止飲酒!什麼是工作時間,除了打卡上班時間,為了工作拜訪客戶,採購也算,也不能喝酒!

    2017年回國,其實國內很多公司也在工作合同中寫過,工作期間不能喝酒!有人說上面問題的當事人,不是工作時間。德國,奧地利為什麼不讓女員工出去應酬喝酒?因為就是怕麻煩!出了事就是非常麻煩!

    但是話說回來,成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上面的事情,受害人需要加上引號!但是這件事,出在中國還是德國我覺得基本都一樣,那兩個男的一定會被開除!但是阿里巴巴是否需要對這個女性負責,付多大的責就?問題有幾個:

    1.是否有公司或是主管強制出差?其實在現在這種現象很多。首先沒法證明強制出差!

    2.阿里是否一點責任沒有?肯定有,員工都是你的,至少是管理存在問題!開除一些管理人,是正確做法!是否該賠償女員工呢?這個看情節來講,不好說!不過女員工在飯店,告其中一個被告,我覺得雖然沒有證據!但是那個男的做法本身就不妥,所以我覺得這一點女員工受傷害,主動權在她!

    3.女員工陪客戶喝酒,是否不妥!雖然不妥,但是在國內是普遍現象!不出事沒有不妥,一出事,都是問題!

    說到被“傷害”的女員工何去何從,我覺得可能會得到一定的“賠償”吧!至於什麼形式,多少不好說。因為要看是否能證明是在工作中陪酒?如果不能的話!只能說被定罪的人會給予!不過說句實話,這個女員工再找工作,只要不是圈內應該都還好。

    如果說阿里王某文就是正義,那我覺得肯定不是!這件事他肯定不是白紙一張!

  • 8 # 背鍋佬

    阿里周必須進去清醒一段時間,不管套哪條法規法律她都夠得著,如果她後臺有人就一併查了,這事不管牽涉到誰也應查清楚,還原事情真相,讓大家心服口服,

  • 9 # 地瓜地瓜-我是土豆

    整件事就是被反阿勢力利用倒阿罷了。阿里有什麼問題?

    一個女高管向他的上司反映另一個男高管強姦她。

    上司:“報警啊”

    女的:“報警了”

    上司:“警方怎麼處理的”

    女方:“沒有證據”

    上司:“那你找我想幹嘛”

    女方:“開除他”

    上司:“qnmd(青年懵懂)”

    女方在食堂撒潑大鬧……

  • 10 # 做個兇惡的好人

    這個事件,到底誰傷害了誰?

    阿里女一時的作,讓男同事欲罷不能,差點進去,如果不是濟南檢察機關秉公辦案,他現在能回家?濟南華聯張雖然在晚餐的時候揩油於她,不是個好人,但如果不是她第二天早上的一個電話,人家能進去?

    最最受傷的,則是她的老公,帽子一頂一頂的套上來,顏色一個比一個深。

    在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的情況下,發八千字長文,鬧阿里食堂,鬧得全華人民都知道,浪費多少公共資源?

    這樣的人,誰能救她?

  • 11 # 胡晗善

    賠償被誣陷的男領導金錢不就完了。

  • 12 # 老實說沒讀過幾天書

    如果圖中的小傳單真是周某發的,故事可能還會有續集。

  • 13 # 跳出老鼠賽跑

    吃瓜吃吃就行了,還真當真了,韭菜長高了是吧.

  • 14 # 行客蝦

    女員工受傷害就該忍氣吞聲?

  • 15 # 花開的時候請你來看我

    網路垃圾太多了,請阿里收回貴公司員工製造的垃圾。一個企業要求社會責任感。

  • 16 # 天去洗

    豁喲,誰傷害誰都沒搞清楚。一些人又要打拳?是非曲直不分了?

  • 17 # 嘉叔1962

    被"傷害"的女員工,該進牢房了。

  • 18 # 布丁小粉紅

    周女主動約張某,然後報警抓王某最後王某沒事,把張某抓緊去了你說這是什麼問題

  • 19 # 鐵血穆尼

    這女的應該離婚離職出家,以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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