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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作家呂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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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32565
離婚後挽回也就是平常所說的複合。首先看是什麼原因離婚,是夫妻關係變淡,還是一方有了外遇?如果是夫妻關係已經變淡,我覺得沒有挽回的必要了,因為那已經是雙方都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深思熟慮才做的決定。如果是一方出軌,另一方選擇原諒,而出軌一方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才行。
現在都選擇分開後的最好方式就是斷聯,如果已經有了孩子斷聯一般做不到,我覺得不管是有沒有孩子,如果分開後沒有用極端或者惡毒的方式去詆譭對方,複合的可能性大一些。雙方都冷靜了下來,以前的一切會在兩人的腦海裡重複,出軌的一方對外界的誘惑也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因此我覺得最佳復和期是半年,如果時間太長,雙方都會各自習慣自己現有的生活狀態了,對對方的依賴會慢慢減少,對挽回反而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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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夜侃史劇
誠邀,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再見便是再也不見”好不容易脫離苦海的兩人各奔天涯還來不及呢,哪會想著去挽回對方!不過現實中,因為各種各樣原因確實有些人離婚後反悔了,想要挽回對方,那麼在什麼時間段挽回的機率比較大呢?
我個人認為每個人的性格以及情況都有所不同,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時間挽回黃金段。
三個月慣性期人的行為習慣是有規律的,當初兩個人如果是因為一時賭氣、衝動而草率離了婚,三個月足夠冷靜下來了,對自己的反省和對方的思念剛好達到一個奇點,超過三個月很快便會冷卻下來,適應新的生活環境,另一半對自己的影響會漸漸陌生,千萬不要說什麼海誓山盟,海枯石爛,在時間的長河裡這一切都不值一提。
一年過渡期這也是一個挽回的最佳時段,如果一年後離婚的另一伴還是單身,那一定是沒碰到比你更合適的,這時候個人的生活習慣和個人情感完全迴歸到另外一種平靜狀態,像成年人的身體需求也達到一個頂點,如果這時對你留有舊唸的話,挽回的機率還是很大的。
三年成熟期時光匆匆,分別已三年,三年時光足夠讓人從衝動走向平靜,從草率走向理性,看淡世間人情,如果另一伴三年後還單身,對方一定內心呈現一個疲倦狀態,對待婚姻淡然無味,既然三年都沒找到真愛,與其和陌生人組建家庭有個不確主的未來,還不如和熟悉的人平淡過完一生,所以哥們,你的機會來了!順便說一句,如果三年以上,兩人還沒複合,那就徹底放棄吧!能有多少個三年值得等侍呢!
當然,現實中有很多其他情況也能觸使兩個分離的人複合,比如為了孩子啊!為了金錢啊!為了某種利益啊等等,你同意我的觀點嗎?
回覆列表
為什麼要挽回?
我認為,現在的男人女人都有能力獨立生活,都有能力單獨撫養或者和自己父母一起撫養一個孩子,所以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生活,或者一個男人帶著一個孩子生活(孩子可以由父母撫養)完全不是難事,但相比兩口子在一起生活,一是得不到自由,二是要面對對方父母,這兩點弄不好就非常痛苦,還不如自己帶著孩子生活輕鬆自在和開心,相比那種精神上的束縛和痛苦,工作上的勞累真的不算什麼。我相信,這也是人類社會的必然趨勢,相信在不久的未來,家庭這個概念就會消失,人類社會將進入自由撫養孩子但不組建家庭的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