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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叔小記

    在古代,嚴禁婚前同居,洞房於是就成人生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與之對應的洞房花燭夜乃成人生四大幸事之一。但這個洞房不是輕易能入的,之前還得飽受“鬧洞房”的摧殘。

    古人怎麼“鬧洞房”呢?

    言語挑逗。不管葷的,還是俗的,都上。此外還有“聽牆根”,也就是在窗外聽房間裡的動靜,然後眉飛鳳舞地毫不避諱地向眾人談論。動手。彰顯大丈夫氣概的,打新郎;揩油的,掐/摸/捏新娘。受推崇,而不準阻止、不準嚎叫。當然,也有人命的出現。做遊戲。吟詩作對,這很常見。此外,還有一些其他遊戲。當然還有很多,但無論怎樣,文明鬧洞房,不偏離本意,這才是正解。而非人身傷害,出格。

    你們是怎樣鬧洞房呢?對此,又怎麼看?

  • 2 # 小凌說史

    現在我們很多地方都還有鬧洞房的傳統習慣,有人說是陋習,也有人說是婚禮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適當鬧洞房可以增加婚禮的喜慶。當然啦,必須是適當的進行鬧洞房,可不能過頭了,不然就可能出現鬧洞房的人跟結婚的人大打出手,這樣的例子可以說是很多的。

    早在漢朝的時候,結婚就有了鬧洞房的習慣。據《漢書·地理志下》記載:“賓客相過,以婦侍宿。嫁取之夕,男女無別,反以為榮。”可見中國鬧洞房這個習俗是源遠流長的。

    在漢代的時候,鬧洞房的形式主要是“聽房”,也就是新人結婚當晚親人們蹲守在婚房外面聽郎新娘打情罵俏,然後把這當作笑料。據《漢書嚴延年傳》記載:“新婚之夕,於窗外竊聽新婚婦的言語及其動作,以為樂笑。”

    有文明鬧洞房的,自然就有喜歡乘機搞事情的。明朝流傳鬧洞房的《新房曲》這樣唱“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腳,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親手送,我們就要伸手掏……”最初就是唱唱黃調子,但是這種隨後發展為直接調戲新娘,甚至發展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

    清康熙年間就發生過因為鬧洞房一事雙方對簿公堂的案例,上海一位新郎官結婚,當晚大家都去鬧洞房,同村的一個小潑皮也去了,但是因為小潑皮做得太過分了,導致新郎官大火,於是兩人打起來最後對簿公堂!好好的“洞房花燭夜”就變成了比武切磋武藝,估記新郎新娘兩人也是非常的無奈。

    當時縣官聽到新郎的控訴時,也是準備教訓一下小波皮的,但是小波皮卻說:“新婚三日無大小!”,這就使得縣官為難了,最後結果估記是不了了之。“新婚三日無大小”說得是新人結婚三天內,賓客、鄉鄰、親友不分輩份高低,男女老幼都可以去鬧洞房,為的是喜慶熱鬧,越熱鬧越喜慶。你覺得應不應該鬧洞房呢?

  • 3 # 歷史評說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這是中國古代最為看重的兩件事。那麼,在中國古代,人們都是怎麼鬧洞房的呢?鬧洞房又有哪些習俗呢?

    鬧洞房習俗始於先秦漢代時期,由於中國古代都較為保守,大多數人結婚其實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夫妻甚至沒見過面就要結婚。

    所以,鬧洞房一般都是親戚朋友們讓新人做各種親密的動作,以此來打消新人之間的尷尬和陌生感。

    在明朝,還有一種比較“文明”的習俗:在洞房的床上反鋪一條花席,需要新婚之夜,新娘把它正過來。在新娘翻花席的時候,眾人會問“反過來了沒有?”,新娘往往會十分害羞,但是在眾人的追問之下,還是會回答“翻過來了”!

    這應該是最“文明”的葷話了吧!

    為什麼要鬧洞房?主要有兩種說法:一是驅邪,而是性教育。

    驅邪

    新人入洞房前,新郎進屋後要象徵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執單刀朝每個角落虛砍一刀,並歌曰:“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壞腦袋,四砍喪神快離開,笑看麒麟送子來。”更普遍的習俗是在新房內建長明燈。也就是所謂的“洞房花燭夜”。

    性教育

    古代可不像現代,人們都羞澀於性教育。性教育有專門的工具,叫“壓箱底”,一般的家庭多是瓷杯瓷碟的,貴族之家多用象牙雕成的,裡面畫的是“黃色圖片”,讓新娘子有個基本的心理準備。

  • 4 # 唐三娘子

    娘子分析了:大家快來看,娘子“鬧洞房”了。話說早在西漢時期,鬧洞房的初步形式已經出現了。在不少漢書中也有記載:“嫁娶之夕,男女無別”。雖然那時候沒有“鬧洞房”那麼多花招,但是那時候大家可以不需要那麼多繁文縟節,也是玩的想當開心。 時間到了比較開放的魏晉時期,雖然“鬧洞房”的形式都不太一樣。但是往往這時候“新郎官”在眾人的要求下,經常做一些比較膽大的事。有的新郎官不願意了,大家知道這還了得,眾人有的是辦法治你,比如:有酒灌,有棒子打等等。娘子覺得這太任性而為,太容易鬧出事故。 其實,“鬧洞房也是有它的特殊意義”,比如說:點喜日子,壓箱底,回門,都有它的特殊意義。比如:像“點喜日子”,因為女子經期這些敏感問題,在古代人們肯定不能去直白的問的,於是人們就用“點喜日子”,媒人去送喜日子,娘子如果接下來,就沒有問題,如果退回來,男方就再擇日子,在送一次。有的地方是男方選兩個時間,一個是上半月,一個是下半月,由女方母親挑選,也能避開女子的經期。還有“壓箱底,也是”婚前性教育的一種。大家知道古代的時候男女都非常保守,都房事一無所知,婚前前一天女方的母親就會對自家的女兒進行性教育,避免同房當晚鬧出出格的事,把自家姑娘嚇傻了。 其實,“鬧洞房”就是婚前的性教育,就是這麼個事情。

  • 5 # 伊184928488

    鬧洞房是從古至今流傳下來的習俗,在古代,常言道人生有四大喜,洞房花燭夜就是其中一喜。那時的人相對比較迷信,覺得新婚之夜鬧下洞房可以增添人氣,能起到消災解禍的作用,還有一個就是在喜慶的日子裡親朋好友都喜歡湊熱鬧,不管男女老少都加入到鬧洞房的隊伍裡,大家都盡情嬉鬧。不同的人鬧洞房的方式也不一樣,有的喜歡講一些粗俗的段子挑逗新婚夫婦,讓他們感到害羞,無地自容,以此來取樂;有的鬧洞房的方式比較粗魯,打打鬧鬧不在話下,有時甚至造成人身傷害。不管是高興也好,取樂也好,我覺得鬧洞房還必須有個度,別讓喜事變壞事,平平安安,才是最大的喜事。

  • 6 # 純鈞RHGL

    古代“鬧洞房”,主要是為了給新婚男女進行和諧方面知識的開蒙和灌輸,而且不鬧洞房的話,來的賓客也確實沒事可做。

    《禮記·昏義》:“婦至,婿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

    人們參觀一下這個過程,說幾句話,整個婚禮就算完成了。

    就這麼簡單。至於為什麼這麼簡單,下文會說到。

    在古代,新婚夫妻之前沒見過面的情況也是常見的,“鬧洞房”則可以把新娘子和新郎官的陌生感、羞澀感打消,為下一步和諧方面的事情做好鋪墊。

    另外,古代迷信思想,認為新房本身屬於禁忌之地,並且,由於當夜要“見紅”,容易招惹些靈異物怪。為了驅逐鬼魅、避開邪靈的陰氣,增強人勢之陽氣,才有了鬧洞房的活動,“人不鬧鬼鬧”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西周時的《詩經·國風·唐風·綢繆》篇裡,已有關於鬧洞房開玩笑時說的話:

    綢繆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見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綢繆束芻,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見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綢繆束楚,三星在戶。今夕何夕,見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子兮子兮”,便是在調笑中問新娘子了。

    《抱朴子》中也記載:“俗間有戲婦之法,於稠眾之中、親屬之前,問以醜言,責其慢對 ,其對鄙黷,不可忍論。”

    總之,都是在開玩笑,但偶爾也會有比較惡俗的。

    在南北朝以前,新娘子是沒有蓋頭的,很方便交流。因此,這時鬧洞房的物件很多,人也很雜,除了親戚,甚至街坊鄰居也來湊熱鬧。

    再有無聊男子來鬧什麼洞房,活活打趴。

    不過,有的地方則容許眷屬中幼年男童進入。讓小孩在床上吃喜果,稱為“壓床”,取其早生貴子、百子千孫之意。

    為什麼要鬧洞房呢?因為漢宣帝以前,結婚僅僅是個禮儀,並沒有喜宴。所來的賓客要是不幹點什麼,確實也夠無聊的。據《漢書·宣帝紀》記載:“五鳳二年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

    漢宣帝出了個好主意,讓這幫無聊的傢伙去飲宴,省得鬧洞房給新婚夫妻添麻煩。因此,之後的“鬧洞房”,也都是隨便開兩句玩笑,就被人弄走去吃喝了。

    漢宣帝沒想到,後世的某些傢伙越來越不要face,給吃給喝還是不能讓這幫傢伙滿足啊。

    唐高宗年間就有一回,鬧得過了分,來鬧洞房的無賴差點把新娘子給和諧了。由於新郎新娘是幷州人,跟狄仁傑是老鄉,最後這事鬧到了時任侍御史的狄仁傑那裡,狄仁傑一怒之下連殺了四個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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