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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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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城小將軍

    其次,根據中國法律規定,除了涉及到人身關係的糾紛需要當事人自己要出庭外,其他財產糾紛可以由當事人授權,委託他人代為出庭。如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王某和馬某的離婚案,不管他是不是明星,都要親自出庭,但是後面控告他的經紀人宋某侵吞財產,如果開庭的話,是不需要王某自己出庭的。

  • 2 # 閒雲野鶴240937479

    民間借貸糾紛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你所說的“債主”在法律上稱“債權人”。在民事訴訟中,除離婚案件和撫養贍養案件外,根據情況,如果本人不方便,原被告都可以委託律師出庭。委託律師出庭,律師應當對案件事實充分了解,能準確回答庭審中審判人員的發問,需要的時候也要回答對方當事人代理人的發問。另外當事人的授權範圍必須明確具體,律師在授權範圍內發揮作用。

  • 3 # TONY193699

    一般情況下,債權人也不是必須出庭,除非債權人不出庭就無法查清案件事實。當然,畢竟債權人是合同的當事人,親身經歷過案件,只由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萬一法官問出一些債權人知道但沒有向訴訟代理人交代清楚的事情,也不利於訴訟的進行,對債權人不利。

  • 4 # 倪律看法

    原則上是允許的,主要看訴訟代理人的授權方式,如果特別授權的話,那麼完全沒有問題。但法律上許可不代表沒有法律風險,如果你方的證據不是很充分,而對方的證據非常的紮實和充分,雙方爭議的焦點涉及到借貸事實的一些細節問題,比如時間、地點、方式、環境等,當需要對這些問題進一步解釋的時候,當事人是否到庭,對法官自由心證或高度蓋然性的認定,將會起到決定性的作用,所以是否到庭對案件結果還是有很大影響的。

  • 5 # 佛系知了

    民間借貸訴訟債主開庭時間出不了庭,能不能由律師代理出庭,有何影響?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了解一下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各經濟主體難免會由於利益是否能實現而發生衝突,而當事人又不一定是這方面的專家,對體系繁雜的民事訴訟實體法和程式法不一定了解,而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士,能夠運用所學的法律去分析案件,從而最大程度地去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在民間借貸訴訟中,律師能否代替不能出庭的債主出庭?這關鍵是看當事人與律師簽訂的委託代理許可權。一般來說,當事人委託律師進行民事訴訟,都是要簽訂委託委託合同,裡面列明瞭律師的代理許可權。委託代理許可權由雙方協商確定,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一般來說,委託代理許可權的主要內容包括了但不限於以下內容:撰寫起訴狀,代理出庭,代理承認或否認對方提出的事實,收集證人證言等等。

    因此,在民間借貸訴訟中債主不能出庭的,代理律師完全可以依據代理許可權出庭訴訟,當然,委託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的,就不能代理出庭。

    那麼,只是律師出庭訴訟會不會對案件有影響呢?

    也不一定!律師的職責就是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如果律師很盡職盡責,在開庭前與當事人進行了充分的溝通,並根據案件的情況進行了必要的調查,收集了應該收集的證據,而且當事人又毫不保留地說清楚的事實真相,對於民間借貸訴訟,債主不出庭,只有律師出庭,對案件的最終結果是沒什麼影響的。

    如果聘請的律師不太負責,該收集的證據沒收集,這時候,只有律師出庭而當事人不出庭,肯定會有影響啦,當事人肯定要冒敗訴的風險。

    特別要指出的是,有些涉及身份糾紛的案件,是當事人必須出庭的,律師是代替不了的。

  • 6 # 春風佛面SWC

    根據民事訴訟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授權參與訴訟,代為授權的相關訴訟權利。其中包括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授權委託書。特別授權的應當載明具體的授權事項和許可權,比如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反訴上訴等。(民事訴訟法條文)

    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個別涉及身份關係(如婚姻家庭)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必須到庭參加訴訟外,其他一般民事案件並不是必須到庭參加訴訟的。民間借貸糾紛屬於一般民事訴訟案件,所以,作為債主的原告方如確實有事不能參加訴訟的,可以委託律師代理人出庭。但是根據民間借貸案件的審理特點,需要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關於授權。最好對代理人特別授權,以便於訴訟代理人更好的代當事人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如果是一般代理,在當事人不到庭的情況下,可能在訴訟中由於代理人許可權不夠,影響代理人及時代當事人行權。

    第二,協助訴訟代理人準備證據。民間借貸案件,當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交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包括借貸合同、款項流轉憑證(銀行資金明細)如果微信或支付寶轉賬的就需要微信或支付寶轉賬記錄,如果在借貸事實發生時有其他人在場的,最好能夠形成證人證言;如果有手機簡訊、通話記錄或者相關視聽資料的,最好都收集準備充分,因為在法庭審理中很可能面對對方的關於借貸關係存在與否、借貸合同成立生效與否、借貸款項歸還與否等抗辯。並且作為原告方,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要承擔敗訴的風險。(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同)

    第三,與律師代理人詳盡溝通。如果當事人不到庭,代理人在庭審中要代當事人陳述事實、發表訴訟請求、質證、接受對方和法庭詢問,發表辯論資料和最後陳述,所以如果當事人不出庭,就應當詳細地向代理人介紹借貸關係發生的具體情況,包括時間地點、借貸事由、款項來源和交付情況、自身經濟能力、財產變動情況等,以應對對方當事人的抗辯事由。並且如果當事人不出庭的話,一旦訴訟代理人對借貸事實陳述不清或前後矛盾,法院將嚴格審查借貸發生原因、時間、地點等各種與借貸關係有關的事實,綜合判斷是否虛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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