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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菜鳥也拉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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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仇偉
事情是這樣的…
晚飯後帶著三歲的女兒在小區玩耍,就在我接聽電話的時候,一條大型寵物狗掙脫狗主人的繩索衝向我女兒。
然後用力撕扯我女兒的衣服,並拖著我女兒往草叢裡跑,女兒被嚇得大哭大叫!
在這千鈞一髮的時刻,我已經完全失去了理智,發瘋似的跑過去把女兒奪了回來,然後失手把寵物狗當場打死。
狗主人全程在旁目睹了這一切,什麼都沒有說,然後一起帶我女兒去驗傷,打了狂犬疫苗,費用都是狗主人承擔的。
可是第二天,狗主人向我索賠三萬元,強調寵物狗價值兩萬元,精神損失費一萬元。
我當然不幹,僵持之下鬧到了警察局,警察局調節無效,讓私下協商,狗主人依然不依不饒,讓我賠償他三萬塊錢。
事情目前還未解決,希望大家幫忙出謀劃策,我到底該不該賠錢?我有沒有責任?
但我個人認為:
打死寵物狗屬於自衛,因為我女兒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況且狗主人沒有盡到看護責任,主要責任在他!
所以我不該賠錢!
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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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實話79134
哈哈讓他告你去,你這是緊急避險不負法律責任,反訴他危害公共安全罪並賠精神損失費。驚嚇肯定有精神損害看法官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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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null119900686
三萬不夠,你孩子受到了驚嚇,要去醫院檢查,還要做心理治療,醫療費,誤工費什麼的,絕對不止3萬。還有你打狗的時候有沒有被狗撓傷?哪怕是面板上有條白痕也是撓傷,這個也要打狂犬疫苗,還有誤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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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XDW
說孩子收到了驚嚇,要求先賠500萬看病及精神損失費,如果不夠後期再要,天天去他家鬧,賠他個錘子,有什麼比人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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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逍遙啊過客
不要給,私了不受法律保護,說白了,私下給錢,給完了,對方再告你也一樣,對方找你要錢,偷偷錄音錄影,明確告知他不私下協商,對方再胡攪蠻纏,就報警,告他侵犯公民自由,就這麼簡單。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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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舒捲任風
假設你所言為真(當然要證據),只要狗主不能舉證證明狗已停止攻擊且絕無再攻擊可能(比如已抱走而你卻追擊),那麼你就是正當防衛(若是狗主以狗為兇器縱狗傷人含未遂))或緊急避險(狗主疏於管理,狗傷人含未遂),你就不用賠,若有證據證明孩子因此身體、精神一方面戓兩方面全受傷,可向狗主索賠。反之,你得賠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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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wayne818
別說打死他家攻擊你孩子的狗了,就是他人攻擊你家孩子當時打死他,你都是正當防衛。你搭理他幹嘛?他要覺得自己有理讓他去法院走司法程式,再騷擾你你就報警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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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孟誰先覺
如果此狗沒有戴狗繩,狗主人的行為是違法的。狗攻擊兒童被你打死,這是助人為樂見義勇為之舉,應該受到表彰才對!狗主人向你索賠3萬那只是他的一廂情願。他心裡還想著讓你賠10萬呢,可能嗎?建議走法律途徑,讓法律為你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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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酒玖八十三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因為牽扯很多未知因素,此如,你的身份,兒童的身份,狗主人的身份,現場目擊人的身份。
第二,要看是什麼品種的狗?
假如這差點被狗咬了的兒童,是我的小重孫,我先獎勵你三萬元,拿錢走吧,其它事,自有人來處理了。
再假如,這狗主人的身份,我都不敢說,這三萬元,我也替你出,你拿錢滾肚子吧,以後少管閒事,惹麻煩。
你的好奇心,可能想知道我是誰?缺心眼吧?記住,不該知道的要少打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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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一條沒有牽繩的寵物狗攻擊兒童。你為了保護兒童失手把狗打死,你一點責任都沒有,如果寵物已經沒有攻擊兒童了,你把寵物打死那就是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