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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櫻2848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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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顧問
當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時
1、A婚前全款買房,該房產屬於A的婚前個人財產;
2、A婚前貸款買房,雙方一起還貸,該房子的歸屬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走法律程式,法院可以判房子歸A,剩下的貸款就由A承擔,共同還貸的錢和房子的增值則由A補償B;
3、父母全款買房登記A名下,該房子視為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屬於A的個人財產。
房產證上寫著雙方的名字時
1、A婚後全款買房,但是利用婚前財產全款買房,房產證上加了B的名字,一旦離婚,B需要舉證證明有房產出資可另判,否則法官仍能判這房子歸A;
2、婚後共同貸款買房,屬於兩人的夫妻共同財產;
3、父母出資購房贈與且無"借條"的情況下,屬於父母對夫妻的贈與,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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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根據新《婚姻法》第八條規定,房產如果是婚前購買贈與子女的,婚後房產歸一方所有,其它人不得參與分配。
新《婚姻法》第五條規定,如果夫妻兩人分居二年以上,但前提是夫妻之間感情破裂,才能提出離婚。
新《婚姻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財產問題,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證明雙方收入情況,存款金額等等。如果有子女,必須提供子女情況,以及撫養狀況的材料。
新《婚姻法》解讀,嚴格規範了離婚所帶來的不利於一方財產損失,但2018年離婚就沒有那麼容易了,新婚姻法規定出臺了。在茫茫人海當中,能相遇十分不易,老話說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休得共枕眠"。所以說,如果有緣能在一起,一定要珍惜這段感情,每對夫妻都能白頭偕老,永結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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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衛3276
新婚姻法規定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後還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如果有共同財產證據是一人一半。有個人財產證據是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無共同財產請求損害賠償女方無住房請求居住權.婚後房產建議你給女方使用權,男方拿下產權的協議.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等財產在婚後購置的房屋或者其它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在婚後的形式轉化,不影響該財產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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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很簡單隻要一方能提供證據證明購房款是一方父母或是婚前財產購買的,就可說明這確實是一方的財產,而不是共有財產。這樣好,免得一些心懷不軌的人,以為鬧著加名就可離婚分上一半的房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