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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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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河橋上的追光者oo
足球是個團體體育專案,考究的是配合和觀賞性,足球運動員的薪水是按年薪算的(英超是週薪)。 足球運動員的薪水按件計酬?
是不是可以理解進一個球給多少錢?助攻一個球給多少錢?撲出一個球給多少錢?但一個團體的專案你讓後衛中場組織者怎麼算,如果利益性這麼突出的話場面會很亂的,在場上你也許會看到守門員為了撲救次數多拼命調開後衛放棄防守…後衛為了進球從後場帶球射門…前鋒一拿到球亂射蒙大腳等等。況且足球運動,進一球是很難的,進球荒很久的運動員那不是白踢了?還很長時間屬於白乾階段
當然按件計酬的也有,但只屬於獎勵專案的,據瞭解16年恆大的獎金方案中,亞冠賽場採用“31031”獎金政策,即勝一場300萬,平一場100萬,輸球不獎不罰,淨勝一球300萬,晉級一輪獎勵1000萬。當然這是團體的,個人的也有,不過光進球沒有獎勝了以後才有獎。
畢竟現在沒有那支球隊敢實行運動員按件計酬,想實行也要國際足聯肯同意,規矩是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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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飛3926
當代足球運動員薪水收入總體普遍很高,但收入差距也很大,這都是很正常的現象,而收入的高低並不取決於進球數的多少,足球俱樂部的運動員構成除了擔任進球重任的前鋒外,還有其他的中場和後方球員,每個位置的運動員都為球隊取得勝利貢獻自己的力量,尤其是後防球員,他們的重要責任就是防守,如果按件計酬這些防守球員因為很難取得進球薪水就會很低了,不利於刺激後防運動員工作的積極性,足球是攻防兼備的運動專案,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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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偉的足球館
當然不行啦,因為足球實在太過於複雜,並不像百米賽跑那樣直觀,誰跑的快一目瞭然。而且別忘了他是團隊運動。所以根本不可能在這方面去量化他。
我們簡單舉舉例子,比如說守門員要按照撲出一個球一百塊錢算。那麼他可能根本不在乎進不進球,他希望的只能是對方能夠多射門,像在訓練中一樣。這樣他每撲出一次就會有錢入賬。這還能好好守門麼?說不定他會讓後衛離遠點,別耽誤對方射門。再說前鋒,既然進球和助攻有錢,那互相之間還配不配合,配合之後進球了,結果功勞算在你前鋒身上,這樣我乾脆就不傳球自己單幹多好,不成功也無所謂,反正傳給你我也撈不著好處。你別以為大家還會像以前一樣,好好的踢球配合 。雖然你的想法提高了“積極性”。但這項運動算是毀了。
足球是一項團隊運動,講究的就是大家互相配合,互相幫助,有時候為了隊友能夠更好的發揮,甚至要做出一些犧牲。你的每次處理球也是為了讓隊友拿球更舒服,比如說把球傳給隊友哪隻腳,傳球的力量大小,做球的力度等等。這才是團隊運動的魅力,雖然他需要個人表演,但都是為整體服務的,沒有人可以靠自己贏得一場比賽。而你的這種所謂的“積極性”恰好扼殺了足球最重要的東西。
但你的想法沒錯,只不過現實中不可能按照你這樣的標準去執行。在頂級球星的合同裡會有這樣的鼓勵性條款。比如說有的頂級前鋒,他的合同裡可能包含了,一年進多少球,或者進球數量到多少,會有一定的獎勵。這樣的條款。但你要指望把每一個位置都量化成這樣的形式,是不可能的。
進一個球多少多少錢,助攻一次又多少多少錢,撲出一個球又多少多少錢……這樣計酬,不是更能提高球員的積極性嗎?(ps:題主偽球迷看球沒幾天,可能這個問題比較幼稚,希望大佬們能花點時間為我解釋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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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足球運動員的薪水不“按件計酬”?
沒錯,這是一個天真的想法。
但是實際上在中國真實的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的中國足球水平在亞洲還算說的過去,除了伊朗和南韓,基本上我們誰也能滅,為了能更快的提高國足水平,足協請了很多磚家閉關研究了很久,出臺了一項政策:足球比賽中進一個頭球當兩個球來算,中國頭球隊也由此應運而生。在比賽中出現了很多奇葩的事情:本來是一個單刀球,你一腳踢進去就可以了,可是當時的很多球員卻一定要用頭頂進去,哈哈……很搞笑吧,當時很多這種滑稽的鏡頭髮生,老球迷應該都記得。其實在本世紀初,中國體育界也仍然存在這種用屁股做決策的事情,全運會時,有個別項目,如果得了金牌,可以以一當多,事實證明:這些都是急功近利的決定。去年天津全運會時就沒有獎牌榜了,這也說明我們的管理者也進步了。
足球比賽是團體運動專案,不可能僅僅靠某某明星球員一個人比賽,試想一下,如果足球比賽“按件計薪”,進球多的就吃肉,不進球的就喝湯,那最後的結果一定是一群烏合之眾在比賽,沒有任何組織性。以前的荷蘭隊其實就有這種特徵,球員個人實力都超強,可是一到世界大賽成績就都不理想,所以就有了一個“無冕之王”的雅稱。
足球俱樂部內的主力和非主力球員在發獎金時應該會有差別,但是我相信各主力球員的獎金應該不會有多大差別。不知道我這個回答中超的職業球員能不能看到,看到了迴應一下,我的猜測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