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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小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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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斑駁了顏色1
在古代,要求婦女從一而終的觀念很強,國家和社會都非常推崇婦女的貞節行為。由於貞潔觀的出現,古代寡婦們只能獨守空房、獨受難奈的寂寞和感情的飢渴。痛苦寂寞的生活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她們。
有這樣一種說法叫做“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從倫理道德的角度而言,男人娶寡婦為妻,也是一種失節行為。在這個說法更深層的意思則是對傳統的“殺身成仁,捨生取義”、“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等思想觀念的一種繼承、弘揚,重點在於強調道德自律,而非鼓勵男女大防。
當然,堅守貞節觀念的女性大有人在,但是,守節較多地出現中上紳縉階層,而改嫁在普通平民階層並非沒有。
在《金瓶梅》中,西門慶的六個妻妾,除了正妻吳月娘外,都有再嫁甚至數嫁的經歷,這或多或少可以說明一些問題。
在魯迅的小說《祝福》中,二十六的寡婦祥林嫂就在守寡後,被婆家強行塞進花轎嫁給了山裡賀老六,對於這樣的行為,村民往往是理解的,面對四嬸的責難,衛老婆子就辯駁道:“阿呀,我的太太!你真是大戶人家的太太的話。我們山裡人,小戶人家,這算得什麼?她有小叔子,也得娶老婆。不嫁了她,那有這一注錢來做聘禮?他的婆婆倒是精明強幹的女人呵,很有打算,所以就將地嫁到裡山去。倘許給本村人,財禮就不多;惟獨肯嫁進深山野坳裡去的女人少,所以她就到手了八十千……”“這有什麼依不依。——鬧是誰也總要鬧一鬧的,只要用繩子一捆,塞在花轎裡,抬到男家,捺上花冠,拜堂,關上房門,就完事了。”
可見,隨著社會風氣的不斷變革,寡婦的再嫁,在傳統民間社會變成了越來越常見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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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傳哲1
可以說從宋朝以前寡婦在嫁是沒有任何文提的,那時候人口發展過慢,戰亂頻發瘟疫橫行國家需要鼓勵寡婦再嫁,為國家提供充足的勞動力。自宋代往後之所以要寡婦從一而終是因為人口數量達到了極點再多的話容易發生戰亂。就好像從宋代到明末人口數量一直在1億至2億之間徘徊,那是因為在那個時代裡的農作物只能養活這嘛多人口。自清朝到新中國成立因為有了玉米、紅薯、土豆等高產值作物的出現從而使華人口增加至4.5億人。這也就是為何要讓女子從一而終的正真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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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擁有從未有過的未來
一說起寡婦再嫁,便讓我想起了宋代著名女詞人李清照!
雖說寡婦再嫁到了宋朝都有先例,但仍然是不被提倡的!就比如李清照!
李清照出生於書香門第,早年生活優越,其父李格非是蘇軾的學生,母親是狀元王拱宸的孫女!不僅有家學薰陶,而且自身還聰慧穎悟,少年時便因一首《如夢令》而轟動整個京師!1101年,18歲的她嫁給了時年21歲的趙明誠。婚後的他們很喜歡收藏古玩,一有閒錢便用來買古玩,遇有名人書畫,三代奇器,更不惜“脫衣市易”!他們雖然清貧,但安靜和諧,高雅有趣,充滿著幸福與歡樂!
然幸福不是持久的!1127年,靖康之變,趙明誠又因母而死,李清照押運著15車書籍器物南下。1131年,書畫被盜。1132年,到達杭州。圖書文物散失殆盡造成的巨大痛苦,顛沛流離的逃亡生活所給予的無情折磨,使其陷入傷痛百般走投無路的絕境!
孤獨無依之中,張汝舟對其百般追求,讓李清照終於感動,時年50歲的李清照再次嫁給了小她兩歲的張汝舟!然張汝舟看中的只是她的珍貴收藏,婚後發現其家中並無多少財務,便大失所望,隨即謾罵並拳打腳踢!李清照告發他徇私舞弊,張汝舟被抓!但宋法規定,妻告夫贊判處三年徒刑。經過親友大力營救,關押九日之後獲釋。約汙1155年去世,享年至少73歲!
但在其去世的三年後,依然有人寫詩或文章去批評她的再嫁!
李清照是如此一位偉人,卻只因被騙再嫁而一直慘遭批評,由此可想而知古代對寡婦再嫁是多麼的厭惡!不論古代的哪一個朝代,對於寡婦再嫁這個話題都是嗤之以鼻的!古代的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卻只能貞潔一生,這多麼可笑,只因為男尊女卑的思想,李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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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kjjjgbv
古代女人很沒有地位,遵從三從四德,改嫁,在當時是很忌諱的。想要改嫁,說比登天還難一點都不為過。所以說有“餓死是小,失節是大”這句話。古代時候,如果一個女子失去丈夫,能一直獨守空房到老死,將會成為世人心中的楷模。女子效仿的典範。如果運氣好的話,還能夠得到皇帝御賜的貞節牌坊,那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女子如果是出軌,那兩人都將會被浸豬籠,在浸豬籠之前,還要被五花大綁,裸體遊街示眾,被人們唾棄之後才沉入河底。他的家人也將在世人面前抬不起頭,無緣面見列祖列宗了。
可以說,那時候基本上失去了丈夫改嫁的希望幾乎為零,特別是宋代朱熹稱帝時候,女子地位最低,未成婚之前,女子不允許與男子見面,很多時候都要待在閨房,非要出門都要用輕紗掩面。
而眾所周知,古代皇帝說的話就是法律,如果一個女子想要改嫁,最好是經過皇帝的一道聖旨,但宋朝時候,女性地位是歷史最低點,想要得到一分皇帝頒佈的改嫁聖旨。說希望比登天還難並不為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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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會是一個男權社會,幾乎所有的倫理規範均由男人來制定,從男人的角度,自然希望婦女對丈夫忠貞不二,所以婦女的貞節就愈益成為社會倫理道德的重要內容。但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理念卻必然會受到現實條件的制約。在過去,由於溺女嬰等因素,社會的性別比往往高達120以上,男性要遠多於女性,再加上達官貴人往往有三妻四妾,更讓婚姻市場上男女比例失調,使得寡婦,特別是有生育能力的寡婦在婚姻市場上有強勁的需求。與此同時,古代婦女一般缺乏獨立經濟能力,在那些貧窮人家,生存壓力往往會迫使其再嫁,而且,對於婆家來說,即使是小康人家,寡婦守節在家,也預示著要佔據一份財產,而再嫁還能得到財禮。在現實利益面前,很多人的天理天平自然會傾向利益而非倫理道德。在當時,寡婦的行為除了自身的意願外,往往處於以下兩種相互牴觸的力量的支配之下:一種是從倫理觀念出發,以國家的旌表機制、法律規定和社會習俗等為手段,鼓勵和保護寡婦守節的力量;另一種為從現實利益和人情出發,以理解、勸說、利誘、施壓乃至強逼等方式促使寡婦改嫁的力量。可以說,當時社會上的種種關於寡婦守節或改嫁的現象,無不是這兩種力量交織較量的結果。 當然,堅守貞節觀念的女性也大有人在,一般來說,守節較多地出現中上紳縉階層,而改嫁則在普通平民階層較為普遍。當然,這種分別也不是絕對的,也與寡婦本人的受教育程度及其個人性情密切相關。至於再嫁的普遍程度,根據今人對族譜等資料的統計,明清時期,即使在那些名門望族,育齡寡婦再嫁的比例也有五成甚至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