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正直河流K

    之前,警方通報是“涉嫌強制猥褻”。這次警方通報中,檢方警方都特意不提〝強制猥褻〞了。你們還看不懂為什麼嗎?

  • 2 # 解憂觀天下

    我覺得應該是構成構成誣告罪了。中國法律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要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

  • 3 # 左右不搖擺

    覺得是但很難告。案子本身其實警察查一下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就完了。問題是周某把事情上升到全社會輿論,利用數以萬計的烏合之眾去調動各種媒體對王某進行道德審判,逼迫阿里不得不因為莫須有罪名開除了王某,這已經不是誣告的範圍了。這是一種網路暴力,應該立法管一管,太可怕了。

  • 4 # 南方的風123

    王某文到底是行政拘留期滿被放出來,還是刑事拘留後被檢察院認定無罪放出來?兩者差別巨大。若是後者,阿里要給人家恢復工作

  • 5 # Soulman007

    王成文只是沒有脫女性內褲,所以只是治安拘留十五天,張國脫了女性內褲,屬於刑事犯罪……你懂的,王成文就是治安拘留十五天,也一樣被開除,計入檔案

  • 6 # 隱忍中隱居

    今天發生在他人身上的,沒有就可能是你我。因此,請大家注意周女是在已經報警之後,警察初步審查之後,在單位內網以及食堂,網路也就是全社會公開指控的他人強姦這樣的重罪,意圖構陷主觀故意極其惡劣,並且綁架網路輿論對他人進行道德審判和意圖左右警方視線。

    在回答是否應該追究其責任時,請大家尤其是女士們子自問一句,你是否相信周女士在報警時真的不知或不能確定她是否曾被性侵強姦過?

    其實,在另一個層面上,周已成了某種代詞或動名詞了。就稱之為酒性模糊綜合徵吧

  • 7 # 美麗星空843

    不立案,不叛列不等於沒犯罪,證據不充分有各種原因,疑罪從無放過了太多的壞人。想找到強姦罪證據本就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古今中外,強姦案的破案率和定罪率都極低,這也是導致諸多受害者不敢報案,只能獨吞苦果之原因。此案只能說是資本的力量太強大,太霸道而已。確切地講,旡論在何時河地,想憑個人力量想戰勝龐大的資本都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 8 # 茗茶秋毫cd

    根據種花家《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為啥王某文最後是被處以十五天的拘留,而不是正常的十天呢?因為警方就是在暗示周女是個精神病。

  • 9 # 客客168

    女的在阿里內網的發文與警方通報對比,15處謊言,誣告男方已經完全實錘了:

    說強迫出差,警方通報說是謊言

    說被灌酒,警方通報說是謊言

    說酒店前臺私辦她房卡害她被強暴,其實是她自己讓前臺給王某辦的,有錄音有人證

    說自己醉酒,前一分鐘還打電話給杭州同事幫忙誆王某回來,稱其電話裡含混不清,馬上給前臺打電話又口齒清晰能授權了

    說王某送她回房間後在商戶女員工陳某離開她房間後他還滯留數分鐘,暗示猥褻她,監控顯示僅15秒,又一個謊言

    她控訴的每一個點,讓大家同情的每一個點,都是謊言

    說自己赤裸著醒來,實際上醒來還打電話叫張某來玩,謊言

    說自己醒來看到拆開的套,監控顯示此時王某買的套還在前臺,張某的套張某人都還沒到,謊言

    說自己醒來內褲不見了,但是警方通報內褲是張某拿走的,張某還沒來內褲不可能被沒來的張某拿走,謊言

    ……

  • 10 # 奇幻沙灘abc

    在此案中,我最同情的是周某的丈夫,最欽佩的是王某的妻子。

    警方和檢方的結論,已經說明了:周某沒把王某送進大牢,但王某要告周某恐也無證據支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的同桌是班長,當年你的同桌是班長你們之間發生過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