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主在滿足申請家庭農場所達到的先決條件後就可向當地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申報的程式:
一.農場主填寫《家庭農場申請書》,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農場申請書》。 2.土地流轉相關證明材料,養殖業需提供鄉鎮(街道)農業服務中心的檢疫證明。 3.家庭農場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戶口本影印件)。 4.相關財務資料。 5.家庭農場全貌照
二.村委會對照示範家庭農場應具備的准入條件和規模標準進行初級審合評定,對符合條件的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簽署意見後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上報的示範家庭農場情況進行現場稽核, 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上報縣農業主管部門。經縣農業主管部門人員對上報的家庭農場進行實地考察複審、綜合評價,給出認定意見。
四.經認定的家庭農場,在縣級農業資訊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 公示期滿後,如無異議,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發文公佈名單,並推薦到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並頒發家庭農場證書。
農場主在滿足申請家庭農場所達到的先決條件後就可向當地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申報的程式:
一.農場主填寫《家庭農場申請書》,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農場申請書》。 2.土地流轉相關證明材料,養殖業需提供鄉鎮(街道)農業服務中心的檢疫證明。 3.家庭農場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戶口本影印件)。 4.相關財務資料。 5.家庭農場全貌照
二.村委會對照示範家庭農場應具備的准入條件和規模標準進行初級審合評定,對符合條件的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簽署意見後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上報的示範家庭農場情況進行現場稽核, 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上報縣農業主管部門。經縣農業主管部門人員對上報的家庭農場進行實地考察複審、綜合評價,給出認定意見。
四.經認定的家庭農場,在縣級農業資訊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 公示期滿後,如無異議,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發文公佈名單,並推薦到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並頒發家庭農場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