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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米泉舟

    首先、要明白一個道理,保險理賠,不會因為是大公司就能給你多賠一分,不會因為是小公司就給你少賠一元。

    第二、保險理賠有一定的程式。報案,定損,核賠,理賠。而不是很多人想象中的,我報案了,立馬就能賠付,有一定程式的。

    第三、好不好理賠,來源於多方面。例如,投保時候未如實告知,導致的後期容易出現理賠糾紛,甚至打官司的大有人在。在比例,重疾險有的是確診即賠,有的是有觀察期,有的要達到一定的標準才能理賠,特別是有觀察期的,那麼時間就會長點兒,就說植物人狀態,不能因為是昏迷就是植物人狀態,而是要觀察一段時間,才能得出植物人狀態的確診結論。再比如;意外傷殘是需要根據一定的標準進行評殘。這些都是需要時間,需要一定的標準和流程的。

    第四、不好賠的其它原因。業務員原因,很多人習慣把東西交給業務員就什麼都不管了。而很多業務員並沒有什麼責任心,拿了東西就放一邊,筆者見過放了半年都沒有交資料給公司,甚至都沒有報案的,還有把資料給人家弄丟的。這種業務員也很多。當然,遇到那種只為銷售了保單,然後離開行業的,也是最坑的。往往會為了簽單而鼓動客戶不做如實的健康告知。所以,如果遇到了要你做如實健康告知的,往往都是願意在這個行業做的久,不是給你新增麻煩的,而是真正為你著想的。

    第五、不好賠的公司原因。可以把保險公司往壞的方向想。他們確實會找不賠的理由。但是不賠不代表他們是對的。但是絕大多數時候,只要你符合合同,沒有隱瞞什麼的,保險公司賠付還是很爽快。那種找不賠理由的,基本都是合同比較老,或者說有糾紛點的。其實可以通過後續交涉,看看能否賠付。注意:不要聽信任何業務員的,我們公司很好理賠之類的。理賠是嚴肅的,沒有那麼嘻嘻哈哈。大公司小公司,拒賠都是正常的。

  • 2 # 大連德房地產李李李

    首先要看在沒在保險範圍內,因為有些老保險重疾比較少,這一點打保險公司電話或者諮詢你的代理人就可以。

    意外的話要看是怎麼發生的意外,因為意外有一些免賠條款,比如投被保人殺害這些道德免賠的,如果不在免賠範圍內可以理賠。

    這兩個理賠的話都需要證明,重疾需要二級以前醫院證明,很簡單,如果真發生重疾小醫院也不會確診的,都會讓去大醫院,確診並且住院就會理賠的,因為住院後還會進行二次複查,防止有些人竄通騙保。

    意外的話如果身故了需要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去辦理,一般都是直系親屬。

    最後想說一點,一定要找個代理人幫你辦理,因為他們專業,如果沒有代理人,打保險公司電話就能查到。

  • 3 # 簡淨軒語

    保險如何理賠?

    保險如何理賠?其實就看兩點,第一看保險合同範圍,第二看你的病歷。

    意外險,還有一個職業類別限制,就是如果你買的意外險是1-4類職業,那麼如果出險時是5-6類職業,可能就不會理賠,或者理賠比例較小。按照保險公司的定價規律,風險較高的職業,要買職業類別高的意外險,保費也較高。如果不是按照職業類別來買,就會出現不能理賠的情況。

    重疾險,首先要過了觀察期,其次看是否是帶病投保,最後看病情是否符合理賠的標準。重疾險都是有理賠標準的,符合標準的一定會理賠。另外,在跟醫生溝通的時候,不能說是病因是先天的,原生的,如果這樣的字眼出現在病歷上,很有可能是不會理賠的。重疾理賠還有醫院的限定,一般的要求是二級以及二級以上的公立醫院才符合標準。保險公司這樣要求,無非是為了醫療行為的規範性,其實就是從病人而言,生了重病,肯定也會去大醫院或者專科醫院,無論去哪家醫院,考慮重疾理賠的話,一定要考察醫院的資格。

  • 4 # 千保妹

    重疾險理賠,要看很多方面,有沒有過觀察期,為了防止帶病投保,重疾險一般都有按常規是半年,還要看是不是在二級醫院確症了合同上的病症,還有在二年內理賠查出有隱瞞病史的,一般不於理賠,二年後看理賠也不是一定能理賠到,如果住過醫院一般,都查得到資訊,理賠有爭執點,最好能請上給你辦理的代理人員(比較專業的)為你出出點子,我曾為多數人全程理賠過,都很順利,走到理賠步就不能胡亂開口了,保險公司比較也是商業機構。

    意外險的理賠一般分事情比較小的醫療費用,第一先要報案,說明情況,如果涉及到殘疾,還要進行專家機構的評定,才能理賠到,保險時的職業類別如果有限定,如一類四類能,如果出現五類六類的情況賠付那就賠不到。

  • 5 # 宇蓮同行1

    各位好!通常在正常條件下,只要購買了具備資質保險公司的人身保單,在被保險人出險後都應該獲得理賠!不過,事先要弄清楚自己購買的保單是否在事故責任範圍?如果只購買了重疾險,沒有購買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的情況下,在發生了意外事故的情況下是不會獲得相應的理賠的!反之也是一樣的道理,就像下裝不能替代上衣。當然,在購買保險之前,也一定要如實的健康告知,無論是發生了達到做手術條件的疾病,還是意外傷害住院,如若有了情況而不告知,在購買保險責任期間出險保險人是不會理賠的,還有,如果是自傷也是不會獲得賠償的,保險公司在知情的情況下還會起訴你!

    當然,每一家保險公司的重疾等待期是不同的,在等待期內發生重疾是不會核賠的,只退還所交保費!

    發生了非本意和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在購買保險後就即時生效,相信我們都有了解。(故意行為排除在外)

    所以,我們在購買了保險後,一定要認真閱讀保單上載明的責任範圍和相關的保險條款,不清楚的有理由請保險代理人給出應有的解釋,最起碼讓我們心中有數!

  • 6 # 壓力山大大潘

    理賠理賠,有理就賠,無理不賠。

    如果符合約定標準,那麼沒問題理賠很簡單。

    也有一些特殊情況,一般發生糾紛較多的都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沒有投保時如實告知,出險時被發現。

    短期內不是由於意外原因出重疾險,保險公司的專員會調查,時間會久一點,當然如果符合上面的如實告知,也會很順利。

    當然還有一些疾病約定180天以後確定的條款,這個相對來說會更麻煩一些,也只是相對罷了,總之保險是按合同來,是最大誠信合同,不單單是隻約束投保人,也同樣約束保險公司。

    做個補充,發生理賠的時候,都會有業務員幫助辦理,只要提供所需要的手續就好了,比自己來親自辦理既省心又省事。

  • 7 # 眼哥險話連篇

    瀉藥

    重疾意外險?是什麼鬼,請恕我眼拙,真沒聽說過。

    重大疾病險?那隻要醫生診斷的疾病符合重大疾病險中,約定的疾病診斷內容,自然可以賠;若不符合該產品的重大疾病定義,就無法賠。如:

    1、某產品針對“輕微腦中風”的定義是:實際發生了腦血管的突發病變並出現神經系統功能障礙表現,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MRI) 、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存在對應病灶,確診為腦出血、腦栓塞或腦梗塞,在確診 180 天后未遺留神經系統功能障礙或後遺的神經系統功能障礙程度未達到重大疾病“腦中風後遺症”的給付標準。

    2、同樣是輕微腦中風,另一產品的定義是:實際發生了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出現神經系統功能障礙表現,並接受住院治療,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 共振(MRI)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存在對應病灶,確診為腦出血、腦栓塞或腦梗塞,在確診 180 天后仍然遺 留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肌力III級或III級以下的運動功能障礙。

    按上例,若你買的是產品一,核磁共振的結果是輕微腦中風病灶,只要確診180天后未達重疾的腦中風後遺症的給付標準,就按輕症賠付;而你若買到的是產品二,則除上述要求外,還要有運動功能障礙的後遺症才能獲賠。

    通俗的話說,買1、2兩個產品都能賠,只是你若買了對的產品會早點賠;若沒買對產品,輕則會晚點拿到賠款而已;嚴重的話,的確是一分都拿不到。比如坑死人不償命的平安福就是不保輕微腦中風的。

    至於意外險,那要看出險事由是否是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事件導致人體傷害。如果是,且導致了殘疾,則由該意外險認可的評殘機構評定殘疾等級後,按比例賠付。若沒到評殘標準的,則不予賠付。

    而你問的是“重疾意外險”,對我絕對是個新名詞,初步判斷:

    你對自己的錢不負責,買了什麼保險,你都不知道。那出險了,能不能賠,其結果很可能你預料之外的,弄不好還會各種咒罵。其實我說,不怨別人,怨你自己都不瞭解清楚,就瞎買。

  • 8 # 老楊聊社保

    保險合同都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一種格式化的文字合同。合同的雙方都承載著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只要是按照正常的規範流程購買的保險並在保單生效後盡到了自己的義務。出現保險責任事故以後,夠得到相應的理賠服務。

    重疾以及意外的理賠。能否迅速及時有效的得到理賠。以下幾個方面

    1)投保前是按照保險法的規定,履行那如實告知義務,沒有帶病投保和超職業類別投。

    2)投保後已透過疾病的觀察期或等待期。每年按期繳納相關的保險費用。發生風險時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併入住相對應的定點醫院進行醫療救護

    3)發生的相應意外或重疾,符合保險合同上面對於重大疾病和意外責任的相關規定。

    4)配合保險公司提供相應的理賠資料,及時協助保險公司調查。

    作為客戶來說,如果能夠按照這種標準流程進行處理。保險理賠速度還是比較快。

    這是我在去年底做的一個客戶理賠。時間很短,僅十分鐘的時間就把所有的理賠流程全部走完客戶在當天就知道了理賠的最終結果。第二天把相應的資料交回公司以後,下午他就得到了理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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