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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風3810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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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空軍一號飛啊飛
驅逐艦上有各種各樣的雷達和其他高科技產品。再說,一艘大型的集裝箱船也不可能完美隱形。它應該是一個很大的雷達目標。艦上的聲納系統也應該在20英里以外就發現它了。而且,每艘船都裝有航行燈。兩船相撞只能說明驅逐艦對周圍環境的感知相當差,與一艘戰艦的身份也不太相符了。
靠近東京灣的航道十分繁忙,許多商業船隻正在駛向或駛離日本最大的兩個集裝箱碼頭東京和橫濱。
國際海上避碰規則沒有規定任何船隻有優先通行權,但卻為船隻之間的訊號傳輸和瞭望人員佈置制定了共同準則。
菲茨傑拉德號驅逐艦配備有宙斯盾系統和先進的電子操縱相控陣SPY系列雷達。該雷達系統被譽為“艦隊盾牌”,馬力高達6兆瓦。它不但可以同時執行搜尋、追蹤和導彈制導等多項任務,還可以在超過100海里的範圍內同時追蹤100多個目標。
要我說,相撞的雙方可能都有地方做錯了。進出港規則已經存在了幾百年了,其目的就是為了避免此類事故發生。除非其中一隻船直到最後一刻才突然來個急轉彎,只要兩方中有一方高度警覺,應該都可以利用進出港規則避免慘劇的發生。因此,我猜測肯定不全是某一方的錯:一方仗著自己有先行權,沒有提高警惕,一方則直接放鬆了警惕。
究竟是誰撞上誰的其實並不能說明問題,只能說明時機不對。也許早那麼幾秒鐘或晚那麼幾秒鐘就變成驅逐艦從一側撞上集裝箱船了呢。真正有關的是,當兩艘船的航道明顯交叉,可能導致相撞時,位於左舷的船隻必須給位於右舷的船隻讓路,比方說減速讓另一艘船先行透過或改變航道繞到另一艘船的船尾。最理想的狀態是兩艘船互相通報彼此的意圖。這次事故是否及如何應用避撞規則將交由國際法院或日本海岸警衛隊聽證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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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布衣吳新建
霸道 霸道 還是霸道 美華人不習慣禮讓 也不會禮讓 美軍艦曾有過請航道燈塔讓開的記錄 那面對面撞商船 漁船就小菜一碟了 連續不斷撞 表面上是軍隊管理有問題 背後是國運衰落的表現 僅剩外表強大 內裡開始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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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貨輪、軍艦都配備有雷達、自動繪算儀、AIS等發達的導航避碰裝置,而且也有完善的航行避碰規則,如果駕駛者能盡職盡責,理論上是能夠避免發生碰撞的。
輪船發生碰撞首先是人為原因,至少有一方沒有認真履行觀察瞭望、儘早避讓的責任;對大船來說,通常兩方都有人為原因(除了操縱受限船),只要有一方按避碰規則,執行了“早、大、寬、清”的避讓措施,就不會發生碰撞。
就美艦與菲船碰撞位置看,美艦是讓路船、菲船是直航船,美艦應負主要責任,菲船負次要責任;但雙方肯定都存在瞭望不全面、不認真,操縱不謹慎的情況,都有責任。從損失看,顯然美艦損失更大,具體責任區分和賠償結果,要視海事法院調查情況和宣判結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