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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春美食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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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荷花宇
親人已經失去一個了,剩下的咋高興活著就好。我的公公就是我給介紹的老伴,他感覺孤獨又有合適的所以就成全他們了。有人說我傻,老頭的錢都給後老伴了。我覺得這是人家自己的錢,沒管咱兒女要,幹嘛干涉人家你!多活幾年,家裡有老人不是挺好的嗎!當然,不能動了咱接著伺候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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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殷仁3
你媽這麼做沒什麼對不對的問題,你媽是個現實主義者,或者以前跟你爸的感情不是很好。你媽找老伴是她的權利,只要她後半生過得幸福美滿就行,你們應支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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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聯眾皇4
理論上說沒有對錯,但從情感上不怎麼……?三個月就忘記過去(幾十年)的一切一切,說明什麼呢?夫妻生活不順,子女關係不佳?不應該不應該?(個人選擇無權干涉)!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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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德才兼備藝術家Ke
你媽很可能在你爸沒走之前的很可能就已經有人選了,如果夫妻恩愛,想忘記一個人是非常難的事情,你媽即使想嫁人那是她的自由,就讓她去吧,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不是孩子們能管得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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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湖神
有三個原因:第一,你爸在世時老夫妻的感情已消耗殆盡;其二,你媽迫不急待須啟動“備胎”;三一點,也是關鍵點!你是個不可依靠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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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木火貴人
你貴庚了?還問對不對。首先你爸去世了,你媽才找的,那就是沒有錯。這一點就合法合理!至於去世三個月吧,你能說什麼?只能說明他們之間的感情不咋地,又或者是你媽這個人拎得起、放得下,豁達唄,又或者是她早就有相中的人了………那又怎樣?重要嗎?在一個s人(畢竟你爸已經s)面前有什麼意義?重點是活著的人吧!你媽的日子過得開心重要,還是你的所謂面子心思重要?面子都是假的!晃子罷了。裡子就是你的心思!你擔心你媽再婚以後,多了個人,甚至是其他人(比如繼子女)分財產…………這樣的例子還少見嗎?反正我沒有,見多了。又或者是你擔心你媽給人騙財騙色?這樣的話。你就去了解,調查一下對方的人品。社會上很多男人再婚,就是騙個免費保姆,甚至是倒貼的保姆。這點不可不防!你別反對,也別支持。省得你媽反感,反倒什麼都不聽你的。要是她是個愛被人哄,愛聽鬼話(甜言蜜語),顛倒黑白是非的人,你說也不可能聽。這就有可能:一是你把你爸的遺產,該你分的先分回來再說,打官司。二是你再也不管,由他作個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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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端莊辰星L6
你有什麼不對得嗎?試想父親沒了,其角色你能代上替?代替不了為什麼還質疑母親再尋幸福?莫非你想讓你媽為你父親守節不成?
說到底是你心裡的那點自私作崇,是為了在別人面前保住你的顏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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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862345996
沒毛病,服侍你爸多年了,一直把自己荒廢著,你不知你媽寂寞的苦。現在送走你爸了,你媽也應該解放了,做兒女的應該理解。總不能再戴孝三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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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智者成成316
婚姻法的條文,不是年輕人的專利,婚姻自由這一條,只要在不觸犯法律的情況下,適合一切達到婚姻年齡的男女。所以,干涉婚姻的做法有點欠妥!流行的“養兒防老”,按照目前的大多數案例來看,只是一句“套話”,現在住在養老院的這麼多老人,難道都是住在兒女身邊養老的嗎?所以,明事理的老人不干涉兒女的婚姻大事,作為明事理的小輩,也不要過多地干涉再婚老人的婚姻自由,因為路怎麼走,各人有各人不同的選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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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爸去世,雖然還沒有到三個月,你媽這個老人就找老伴兒,我想找個老伴兒,也是一種無奈,女人找老伴兒,多半是給人家洗衣做飯,伺候人家去了。這麼作,這麼甘心情願的去伺候人家老人,當然有自己的想法,那就是不再拖累兒女,自己找一個能管自己衣食住行本管自己住的人,好好的的過完自己有限的殘生。所以我說作為兒女的多理解理解老媽吧,作為兒女的我們,又不能天天陪伴在人家身邊,還是多理解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