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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qzuser2282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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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優美圖秀
這確實是個讓人頭痛的問題,幾乎每個地方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因為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業主繳了物業費物業提供相關的服務確沒有得到,我這裡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給這位朋友兩點建議:一是,成立業主委員會,如果小區規模可以業主可以自發成立集體委員會形式的組織,以公正的態度正確的事件可以向物業公司討說法,業主委員會半票以上可以有權罷免物業公司的。二是,投訴物業的上級管理部門,物業公司歸兩個部門直接管理,一個是房管理局的物業辦公室,物業公司的資質稽核每年需要從這裡辦理,房管局的物業辦公室定期會對物業公司進行檢查評級;二是,物價局物業公司的收費標準是要從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如果某物業公司被業主投訴多或者相關部門檢查不合格是要進行收費降級,業主有權利不繳納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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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大大蟈蟈
算的 就好像你想要買房子 然後房產中介推薦給你一套房子說怎麼好的 結果你買了 下雨天漏水 隔音差 你去找中介 結果中介百般推卸責任 最後甩你一句 :我只是推薦給你看看 又沒說讓你買
一個性質 所以這類的問題 想解決的話就要把事情弄得誇張點 讓人都知道情況 這樣的話才會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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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遙遠的夢6781
感謝邀請,遇到這樣的物業,算是倒黴了。遇事推託當然是不對的,應該由物業公司解決的一定要找物業解決。 首先,物業裝置設施都有保修期,保修期內的物業維修應該由開發公司負責,你可以找開發公司,或者把問題反映給物業,由物業公司找開發商解決,保修期滿後,公共部位的問題應該由物業公司負責解決。 其次,你當初應該讓物業公司給你出俱個證明,明確說明物業費用是因什麼事而減免的,而且在收費帳單上將這部分費用劃掉,否則就說不清了,因為欠費金額是不會自行消失的。 再次,物業公司每年都要換掉大量員工,以前的遺留問題都是很難說清楚的。你只能繼續找,繼續談。 最後,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就可以幫助你維護自己的權益,把不合格的物業公司請出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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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零蝦說
不稱職物業,物業本來應該是一個以服務為核心的行業,但現在有許多物業已經脫離了服務這個核心。一方面是因為單一的物業費收取造成物業工作人員薪水低,工作積極性不高。另一方面物業公司招管理混亂,沒有參照,使得好多業務的管理界限模糊,容易與業主造成糾紛。
我們小區在新入住時候問題多多,找物業,物業一推在推,還說今年物業費不用交了,你們自己解決,過了三年,物業換經理,以前的物業費又開始要了,還說以前的問題過了三年,脫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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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是老賴沒錯,我們這有一次物業修水管把水壓調高了,把我的太陽能搞廢了就不認帳,賠不賠另說,支支吾吾的竟推搪了事。搞得各樓層的水管接頭都漏水了,再明顯的事都不認還能指望物業有多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