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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倒談不上,特權階級一直以來都難以被完全消除,只能說為了緩和社會和階級矛盾而給予其沉重的打擊。但是階級關係的複雜性導致往往牽一髮而動全身,對特權階級往往與統治者有血緣關係,亦或世家大族,內部關係盤根錯節,所以想要完全消除特權階層是難以實現的。其二,古代社會的社會性質決定了其打擊特權階級的目的最終還是為了維護和穩定階級統治,所以難以從根本上消除特權階級。
而對於打擊特權階級的方法而言,結合歷史上古代世界和中國,有如下:
1、改革。古代雅典共和國的三次改革:克里斯提尼改革、梭倫改革、伯裡克里改革都給以雅典特權階層沉重的打擊。
2、立法。古代羅馬法的逐步完善,透過立法使平民得到了一定的權利。透過法律來約束特權階層,可以說大大打擊了特權階層的權利。
3、權利制衡。中國古代漢朝的中外朝制度、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宋朝的二府制度都是透過機構的設定來達到權利的制衡,從而削弱特權階層的權利,加強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到了明朝,更是廢除了丞相,成立了沒有實權的大學士內閣。清朝設立軍機處後,逐漸架空一直以來掌握實權的議政王大臣會議,沉重打擊了滿清特權階層,將君主專制推向了頂峰。
特權階層特別受人詬病,但人類有史以來的政權似乎都無法避免這個階層的存在。
在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時代,“特權階層”意味著享有公民權的以雅典和羅馬城邦為皈依的自由人。他們“飽食終日”,不務生計,只關心城邦利益。為了具備參政議政的能力,他們努力學習邏輯、語法、修辭、數學、幾何、天文、音樂等所謂的“七藝”-----著名哲學家柏拉圖即大聲倡導 “以體操鍛鍊身體,以音樂陶冶心靈”。
同時代的異邦人和被俘虜來的奴隸,則被迫在艱苦惡劣的環境中勞動。在公民們的眼中,這些人只是會說話的牲口,因為他們野蠻粗魯無修養,不能負起作為公民的責任,上天註定了他們必須遭受奴役。
後來羅馬皇帝卡拉卡拉在公元212年頒佈安東尼尼安憲令,為義大利以外的羅馬自由人普發了公民權。一方面,把異邦人和奴隸放免為公民能提高他們勞作的積極性,從而為帝國帶來豐厚的賦稅。另一方面,因為此前只有擁有公民權的自由人才能服役成為羅馬軍團的成員,所以擴大公民權在法律制度上為帝國帶來了應對邊疆危機的源源不斷的兵員。
但凡事有利必有弊,羅馬公民權的擴大同時將帝國的治理手腕延伸到各地行省,增強了行省部族強人干預帝國政治的風險。
幾乎是在同時代的華夏春秋戰國到秦漢之間,也有這麼一個“特權階層”,也叫“貴族階層”,嚴格說來是“特權階層”的最下一層----士,而且他們的所謂“特權”(俸祿或食田)僅僅及身而止。
和古希臘羅馬一樣,原本只是士大夫家臣計程車階層因為“學在官府”的便利而擁有了受教育的權利,從而忝列“貴族階層”。春秋戰國時期是上古中國一個風雲激盪的轉型時期,各個諸侯國有抱負的卿大夫紛紛拋棄門戶之見,招徠遠來的遊士,蔚為“養士”之風,士的“特權”地位可見一般。
隨著土地私有制的確立,土地的流轉買賣帶來了各階層人口的流動,處於貴族和平民關口計程車階層最為活躍。在這裡,孔子起到了相當於羅馬皇帝卡拉卡拉的作用。卡拉卡拉一紙敕書就讓外邦人獲得公民權,而孔子興私學,倡導“有教無類”,打破“學在官府”的樊籬,讓廣大的庶民也獲得受教育的機會,從“黎民”上升為“百姓”。巧合的是,孔子以一介平民,也被後世尊稱為“素王”,想來也真是頗有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