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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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煙花三月醉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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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蘭心惠質46
謝邀:首先告訴你,我不是醫生。但我也不看過病:一般來講,醫生開的藥都有你身體能不能接受藥幾成藥。分三次,那是因為吃飯前後藥性會隨食物一連消化,從而達到身體內吸收的成份。千萬要按醫生說的,每次多少,而不是八小時一次性幹掉那些藥,會出人命的。切記,切記,藥不用一次性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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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dcs4813
每日三次,不是八小時一次,絕大部分都是表示早、午、晚各一次,也有許多說明是飯前或飯後,或空腹。只有病房醫生下醫囑時可能有規定24小時內三次的意思,但註明8小時一次(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藥物說明書上說每日三次,一般通常是早中晚各一次,並不是說八小時一次!
夜裡休息睡著了,你還能嚴格按八小時一次嗎?我不是醫生,但相信藥物說明,什麼樣服用是正確的,什麼樣是錯誤的,一般不會自作主張
藥物的服用安全是經過多次實驗的結果,它有安全界定,一日三次,如果誤食為四次,也不會危及生命的,如一次一粒,它界定時最多一次常人不得超過三倍的量,就是怕人誤食,所以降低用量,保障誤食後不會出現太大的問題
總之,別自作主張,要遵醫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