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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孃舅說事

    父母不在了,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土地所有權嗎?

    看了幾個被摺疊的回答,大家都說:“父母不在了,子女是不可以繼承父母的土地所有權,土地是集體的”。

    第一點大家是說對了,土地是屬於集體不假,但在承包期限裡土地的種值權和經營權還是可以繼承的。如果是一個兒子父母亡故了,在承包期限內土地可以由兒子來種值經營,也可以更改確權證戶名。到土地延長30年到期後,父母的土地將由村集體收回,通一調整重新承包。這時,你所繼承父母的土地種值經營權也到此中止。

    如果是兄弟倆個都贍養父母並安葬父母,父母亡故後其承包的土地,兄弟倆可以分開種值經營。土地延長30年到期後,同樣會被村集體收回重新調整承包。到哪時新增人口將會分到土地,而死亡人員的土地將會被沒收。

    宅基地也是同樣,只要你是農村戶口本集體成員,就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到時也可以推倒重建。不過,戶口已從村裡遷出的非農人員,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歸集體所有,到時房屋倒蹋了也不可以重建。

  • 2 # 閒雲谷主

    問題是我們國家土地權屬性質只有兩種:國有土地及集體土地,都只能有期限出讓或承包土地使用權。父母不可能擁有土地所有權,談何繼承!

  • 3 # 000

    不能,在農村,農民手裡的土地只有使用權,並沒用所有權!土地所有權是歸集體所有!即使父母不在了,按理子女只可以繼承土地使用權,以戶口本為主,先以兒子為主,依次是女兒,再就是其他旁系!都沒有的話土地所有權集體會收回!

  • 4 # 使用者86329929691

    可以繼承,但是隻能繼承土地經營和使用權!並不能繼承土地所有權!國家在這一方面也有明確規定!土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非農業戶口不能繼承土地,所以,即使父母不在了,子女對土地所有權只有經營和使用權,所有權個人是沒有的!

  • 5 # 人生探索號

    這個問題恐怕得按農村有關土地分配政策執行。因為農村可耕土地是屬於村委會集體所有,一般情況下農村老人過世後,戶籍登出後其名下土地由村委會負責收回,喪者家屬兒子或其他親屬均無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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