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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祥雲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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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祚珩
職工因工發生意外傷害,先由用工單位在一個月內向所在地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超過一個月則由本人或其近親屬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社保部門接到工傷認定申請後,在60日內做出是否認定工傷的決定。
工傷被認定後,社保部門會根據本人的傷情會批准其停工留薪期,一般最長為12個月,傷情特別嚴重不超過24個月。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受傷職工傷情穩定恢復後,可根據自身情況向市或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傷殘等級為1-10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申請工傷傷殘等級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
2、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證明;
3、初次醫學診斷證明及病歷(職業病);
4、本人身份證明。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在接到申請後應在60日內做出是否評定傷殘等級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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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如夏花8234279762045
工傷鑑定分為有償鑑定和無償鑑定,這裡的無常鑑定是指工傷者,發生工傷事故事,首次到傷鑑定機構,做工傷評估,有償鑑定是指,當事人再次作出工傷鑑定請求,給第二次工傷鑑定,而勞動鑑定是指工傷恢復期間,或者康復後,對於勞動能力的恢復,做出有效的勞動能力評估。這二者是一個先後關係。所以申請勞動鑑定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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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長江68416935
正因為你工傷認定過了,所以才需要你及時的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因為今後的工傷賠償專案很多是要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和工傷保險發的各項規定來進行協商,或仲裁,訴訟等要求賠償的,如你感覺病情不嚴重當然也可以不做勞動能力傷殘鑑定,那樣你就要求單位給你報銷住院醫療費,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和按當地規定伙食補貼,等,法律賦予了你權利,你用和不用,就根據你自己的病情,想法去決定吧,祝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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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z山海
工傷事故發生後,工傷鑑定過了,如果有必要,可以做醫務勞動鑑定,兩者的作用和目的是不相同的。
一.工傷事故發生後,首先必須要做工傷認定,單位在規定時限內申報,經主管部門初審,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確定,是否屬於工傷。
二.認定為工傷以後,醫療終結時,如有傷殘,必須做工傷鑑定,以確定傷殘等級,辦理工傷補償,傷殘生活費等工傷處理善後的相關事宜。
三.工傷鑑定以後,有必要做醫務勞動鑑定,達到喪失勞動能力或大部喪失勞動能力,以便辦理提前退休事宜。
所以說,工傷鑑定和醫務勞動能力鑑定,是兩個作用、目的不同的工傷善後辦理程式,不能相互替代。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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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傷殘鑑定必須在治療終結病(傷)假結束才進行,二次手術的更要看你最後的傷殘程度,不可能以仍然在治療時的傷殘程度定性傷殘等級,最後以治療終結的傷殘等級進行一次性賠償。
在工傷後治療期康復期均有工資發,你沒有必要這麼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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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後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自願申請,覺得不需要可以不申請。
工傷認定後職工可以享受的待遇包括報銷醫療費和工傷休息期單位全額支付工資。
鑑定有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一般是用來確定受傷嚴重程度的,共分10個等級,最後直接影響傷殘待遇。鑑定沒有等級對前期的醫療費及工資沒有影響。
工傷鑑定與勞動鑑定的區別:工傷叫做認定,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是落實工傷待遇的兩個階段。
工傷認定是定性,由社保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確定當事人所遭遇的傷害是不是屬於法律上的“工傷”。這是後面一切待遇的基礎。因為是行政行為,所以不服的話可以提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勞動能力鑑定是定量,看有沒有留下傷殘、傷殘到什麼程度。在認定工傷之後,另行申請。它決定了當事人能不能拿到、拿到多少傷殘待遇。如果只認定了工傷,沒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或者鑑定了沒有達到等級,那麼當事人只能要求醫療費用、住院伙食補助、停工留薪期間正常工資和必要的護理費,沒有傷殘待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該委員會是多個部門派代表組成的,這個結論不被看作行政行為。所以如果不服,只能向上一級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沒有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可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