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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鶯子原創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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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從善如劉L
這個問題應當從兩個方面來看,也就是要從兩個人的角度去看這個問題的!
先從女方來看,也就是從女方的觀點來看,我們結婚這麼多年了,算一算已經10年了,雖然沒給你生孩子,那是我的身體出現了問題,我也是沒有辦法的,而且我也是在積極的努力求醫問診的,25歲結婚,現在已經35歲了,大好的青春年華都留給你了,即使我沒生孩子,沒功能也有苦勞的,我們也可以收養一個孩子的嗎!
而從男方來看,這10年了,我也是承受了家裡家外很大壓力的,我也是積極的幫助你的,我雖然理解你,可是我的家庭不理解你,也不理解我的,我也不想離婚,可以我也是有壓力,有難處的!
這麼看,兩個人都有道理的,但是真的遇到這樣的事,別人也真的能拿出一個合情合理的回答的的!
因為你最後的一句話是,男方提出離婚是否不妥?所以我也就回答一下吧!
你們結婚10年了,也一定是有一定感情的,你們離了婚後,也都30多歲了,也都不太年輕了,假如你們離婚了,恐怕你們都再婚的話,也都很難幸福的,所以那我就實話實說,你們離婚是有點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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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炊事愛做飯
婚姻本身就是一個合夥制的形式,雖然生孩子不是必須的目標,但也是經常的專案,我一直主張大家理性的考慮婚姻,把婚姻做成經濟問題考慮更好,男方在這種情況下談不上仁道不仁道吧!男方如果覺得對不住女方可以在經濟方面多給補償一下!既然都這樣了,大家好離好散!我們大家都有一個誤區,把婚姻當成人生必須的,甚至是唯一的衡量幸福的標準,現在社會大家應該轉變一下了,婚姻固然重要,你來一生,更應該為自己活吧,自己都不幸福,自己都不自信,自己都沒有能力,湊合的婚姻沒必要留著了吧!女的經濟獨立,人格獨立,更重要吧!沒有生育,最多是遺憾,沒有什麼吧,自己的人生自己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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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isaqueen
兩個人的結合,不是因為生孩子,所以也沒有必要因為沒有孩子離婚,如果雙方都頂不住外界的壓力,那隻能說明他們的感情不夠堅定,所以還是拷問自己是否還愛著對方再決定,千萬不要衝動,因為再回頭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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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就看兩個人的感情如何了。首先說沒有孩子這個問題,問題中的女方估計很難懷孕。所以男方想要個屬於自己的孩子而離婚,也說得通。但是十年時間一直為要孩子努力,想來兩個人的感情應該不錯,如果因為沒有孩子而離婚,在感情上確實難以讓人接受。試著領養一個寶寶是個折中辦法。就看男方能不能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