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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國清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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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許鄙視吃貨
精神分裂症
是一組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病,多在青壯年緩慢或亞急性起病,臨床上往往表現為症狀各異的綜合徵,涉及感知覺、思維、情感和行為等多方面的障礙以及精神活動的不協調。患者一般意識清楚,智慧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過程中會出現認知功能的損害。病程一般遷延,呈反覆發作、加重或惡化,部分患者最終出現衰退和精神殘疾,但有的患者經過治療後可保持痊癒或基本痊癒狀態。
精神活性物質攝入人體後影響思維、情感、意志行為等心理過程的物質。 精神活性物質濫用(psychoactive substance abuse)在DSM-4中,指一種適應不良的物質使用方式,特徵是:①儘管認識到對身體有害仍使用;②已造成社交、職業、心理,或軀體問題或使之惡化,仍繼續使用。診斷之前一般應優先考慮“成癮”的診斷。1969年WHO提出濫用是指持續或間歇性精神活性物質(酒或藥物)過度使用,與可接受的醫療措施不相稱或無關。CCMD-3採納兩者結合的描述性定義,即:指持續或間歇性精神活性物質(酒或藥物)過度使用,與可接受的醫療措施不相稱或無關。特徵是:①儘管認識到對身體有害仍使用;②已造成社交、職業、心理,或軀體方面的問題或使問題惡化,仍繼續使用;③診斷之前一般應優先考慮成癮的診斷。兩者有必然聯絡,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是指與精神活性物質(簡稱物質)相關的精神障礙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精神活性物質使用障礙(物質依賴障礙和物質濫用)另一類為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障礙,包括:精神活性物質中毒,精神活性物質戒斷反應精神活性物質所致譫妄,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永續性痴呆,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永續性遺忘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心境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焦慮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性功能障礙和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睡眠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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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方霧曉
精神分裂症分兩大類,一種為狂躁型,一種為抑鬱型。狂躁型多數是陰虛陌亢,心率極快,就像飲醉酒的人心率很快,都會出現暫短的精神分裂症之表現。抑鬱型恰與狂躁型相反,心率慢,心臟血管無力,大腦因供血不足而思維不清又呆板。
狂燥型精神分劣症者宜食清涼的藥物和食物,不宜食高熱量的藥物和食物。抑鬱型則相反。
我個人主觀認為精神分裂症與精神活性物質有關?這裡面可能更多的體現在精神活性物質變異有關?本來正常的精神活性物質是維繫人的正常思維和正常行動的,就好像一列火車行駛在正常的兩條鐵軌上,突然在某個時候某一條鐵軌,由於鐵軌突然受到外力干擾而突然向外漲了,導致一邊車輪跑空而落道,這就是活性物質因為某些原因而發生了病變,從而引發精神分裂症!這也就像人身上的正常細胞,受到外界不良因素影響,會產生病變的!大概每個人的身體裡都會有這種細胞存在的。有的人有能壓住病變的能力!而有的人則一觸即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