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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河南玩家17528

    老闆在創業初期由於資金,資源都還不太充足,用股份或期權來跟核心員工成為利益共同體,進而激勵團隊超常發揮,更能穩定團隊成員。但是總有一部分老闆成長起來後忘了當初的承諾,這裡面有很多原因導致的。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就是在股權和期權承諾時簽訂書面合同,另外要有見證人,在公司管理層公開股權比例。當股權期權激勵到行權期時,第一時間變更工商登記,以確保小股東的利益。如果被激勵方沒有完成股權激勵時的承諾,可根據起初股權激勵設計標準協商解決。一般股權激勵完不成任務是要取消資格的。

  • 2 # 商界黑域

    首先要恭喜你,你所在的創業公司是盈利的。

    至於不兌現承諾,不知道創始人是如何和你們每一個人承諾的。

    一般來說,股權激勵不只是和你籤個合同,說給你多少多少股份就好了。

    一共就100%股份,給你多少算多啊?如果我說,給你0.01%,請問你是不是覺得很少?一定是的,你會覺得老闆是個騙子。

    那麼問題來了,分股份怎麼給?

    最簡單的方法是股權池,就是公司拿出一個比例,名義上分給員工,按照員工對公司的貢獻依照股份分紅。

    但是這個不是實股,一般公司如果後面發展好了,想轉成實股,需要員工按照當前的估值,協商購買。購買越早,成本越低,風險越大。到上市再買,也就基本是保本但利潤最小了。

    按你所說來看,你們還在初期,公司盈利但也不一定就代表公司是有資本去分紅的,因為公司運營也需要累積原始資金。

    而且,初期的老員工,在一個非常時期的努力尤其價值,但是如果無法從公司長遠發展的角度與公司一起發展和進步,也就失去了他的價值。

    公司長期發展需要的是能夠一起走下去的人,有時候並不是困難時期的突擊兵。

    如果老闆一直不履行諾言,你可以和老闆私下協商,設立相應制度,作為老員工的保障,讓老員工有信心一起發展下去,即便短期內為了公司發展不享受分紅(比如5年內不享受分紅,或不享受的分紅部分可作為未來轉實股的優惠額度的等)。

    總之,如果你想拿到股份,就不能用員工的心態看待公司的任何問題。否則,有什麼資格拿股份呢?

    另外我要說一句,遠離公司內部那些在你耳邊嚼舌根說老闆還不給股份,肯定是老闆人品有問題的人,只有你自己按你自己對公司的瞭解去分析的結果,才是你自己的決定的主因,不要受別人影響。

  • 3 # 我不是你的蓋世英雄

    (1)初創型企業,在人才,資源,資金方面是極其缺乏和緊張的。那麼作為公司的創始人兼領導人,透過分紅和股權的方法來進行激勵員工是無可厚非的,也是極其正確的方式。一方面可以提高員工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穩定企業內部結構。

    (2)當初創型企業開始出現盈利的時候,往往會出現一些老闆,前說後不算的事。當然這也要分情況,一方面是企業正真意義上的盈利並不是你所看到的,有可能,只是情況稍微轉好,資金並不充足,而創業型公司更需要資金去發展。還有就是有些老闆真的轉了錢,就忘了曾經一起打拼的兄弟,對於這樣的老闆這樣的企業你還是趁早離開,因為這樣的人和這樣的企業是做不長久的,我親身經歷了兩家初創型公司都是因為這樣的情況而倒閉。

    (3)也有可能是老闆的一種考驗,因為越是這個時候越能看出來誰可以一起走到最後,畢竟僅僅考利益捆綁是不夠的,而且現在也沒有到一種可以分錢的時候,可以分享勝利成果的時候。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我個人比較傾向於兩種意思。第一就是這個老闆忘恩負義,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可以一起走下去的領導人,第二就是根據大批員工離職而不挽留的情況,極有可能是在進行考驗,把最後的人,留下來,成為企業的合夥人。

  • 4 # 史光起

    創業公司沒資本,前途未卜,自然想留住人才就要拿出期權,這是創業公司通用做法。分配方式分為股份和股權分紅,不管哪種,都應該有合同約定。如果沒有,老闆又不兌現,那也沒辦法,至於離不離職,要綜合考慮,比如未來發展,個人目標等,不要只因為錢做決定。

  • 5 # 十三阡

    開空頭支票總是比開一張真實支票來的容易的多。

    沒有現在,所以許諾未來,這是非常常見的手段。

    工作這麼多年,見過各種公司和客戶,很多公司和客戶都喜歡開空頭支票,來作為工資和報酬。例如,我們剛創業,所以不能給你太多的工資,但發展起來,就給你股票,以後月入十萬沒問題,所以你現在一個月工資三千好嘛,又或者雖然我現在下單少,我以後會給你很多很多單子,數量很多的,給我打個折扣吧。

    這種空頭支票不止創業公司,很多小公司也是喜歡開的,因為開高工資是實際關乎到金錢的事,而許諾未來只是一句話的事情,沒有合同,沒有任何約束,未來是多久沒人約定,而且對有些單純的員工很有作用。

    當員工意識到承諾不可能實現的時候,已經是一段時間以後了。這段時間如果公司業務還未上正軌,那麼這就是個繼續誆騙的藉口,還未盈利所以未來還沒到,如果公司上了正軌,那麼員工離職對他來說影響已經不大了。

    可能有些老闆一開始確實想過之後實現承諾,但是當那一天到來,他發現實現承諾是需要成本的,於是就不了了之了。這是可共苦不可同甘的老闆。

    所以,當一個什麼都沒有的公司在允諾未來的時候,一定要在心裡打個問號。

    忽然很好奇,你們有老闆實現對你們許下的關於未來的承諾嗎?

  • 6 # 銳度視角

    首先我認為不應該再堅持,但是在放棄之前要和老闆好好的談一談。

    既然老闆當初給過承諾,可以認真的提出來。切記,你自己去找個合適的機會找他談,不要告訴任何人,更不要帶其他人一起去找他,人多勢眾不好。

    如果老闆答應了兌現當初的承諾,拿到你應該拿的部分,走人,你不走,今後也幹不下去。

    如果老闆沒有答應兌現,或者找藉口搪塞,直接走人。你手頭沒有書面協議之類的東西,這方面是沒辦法的。如果合同約定中有,直接去仲裁即可。

    不信守承諾的老闆,為之奮鬥是沒有好結果的,不要浪費了自己大好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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