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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ealth Talk

    李凌江 中華醫學會精神病學分會副主任委員、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一級主任醫生

    就說一個人有了強迫症狀,我前面說過,有了這個強迫症狀,就說他這個強迫現象已經是一種病態了,這已經是一種症狀了,這個時候我們還不能夠說他肯定就是個強迫症,因為強迫症狀在很多疾病裡面都可以出現。如果你有了強迫症狀,當然你肯定是要去看醫生的,由醫生來給你判斷。

    一般來講,有了肯定的強迫症狀,持續了兩個星期以上,然後你這些強迫症狀不是因為某些精神疾病引起的,比如說不是精神分裂症引起的,不是抑鬱症引起的,不是大腦的器質性的障礙引起的,也不是一些軀體疾病引起的,也不是因為你吃了什麼藥以後出現的這些症狀,這個強迫症狀很可能就是強迫症。這就是診斷。

    當然這個診斷它有一些具體的標準,我們需要醫生來根據這個標準,來給你做出最後的診斷,一般你不是醫護人員,他很難作出診斷。但是你大概應該會知道,這是一種什麼情況。

    強迫症的診斷應根據患者病史、精神檢查、體格檢查及必要的輔助檢查,排除其他器質性疾病及其他精神疾病而引發的強迫症狀。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釋出的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ICD-10)中強迫症的診斷標準,首先要作出肯定診斷,患者必須在連續兩週中的大多數日子裡存在強迫思維或強迫行為,或兩者並存。這些症狀引起痛苦或妨礙活動。

    幾乎每個人都會有些強迫行為,比如離開家前會反覆確認;刷牙總是先用左手拿杯子。一般這種習慣行為並不讓人感到痛苦,也不影響正常生活。而明確有強迫症狀的患者則需要與以下疾病相鑑別:精神分裂症、抑鬱症、焦慮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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