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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牛萌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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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漢堡的燕尾蝶
這個沒有合不合理一說,就看兒女咋個商量了。大家都同意就沒得問題。如果子女以及她的另一半都是講道理的,那都好說,要是遇上不講道理的哦,就難辦嘍。
我們村的王大媽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話說王大媽一共有五個孩子,兩兒三女。以前家裡窮,只有二兒子上了高中,然後參軍復原留在了濟南生活,其他幾個子女都在農村過日子。山東的習俗都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基本上老人年紀大了養老的問題都是兒子負擔。
小兒子在城裡不方便照顧,就負責出錢,大兒子在老家負責出力照顧。一切似乎很圓滿。一次意外打破了這樣的平靜。
那是在一個冬天,下了雪。王大媽出門不小心滑倒了。這一滑不要緊,直接把腿摔斷了。直接送到了醫院。那個時候,農村的醫療保險啥的還沒有這麼齊全,基本都需要自掏腰包看病。老人本身身體就不太好,各項檢查。做手術下來,花了五六萬。大兒子的意思是說兄弟倆一人一半,妹妹幾個想出多少都自願。出院后王大媽也需要人照顧,幾個女兒沒說啥,都自行擔負起來照顧母親的責任,畢竟兒子照顧有時候不太方便。
老二家的一聽說要平攤好幾萬醫藥費不樂意了。嚷嚷著說,生活費我可以出,又不是我們照顧她的時候摔斷的。老大沒照顧好,憑什麼我們也要出啊,誰沒照顧好誰出。
老大一家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都沒在說什麼。在老家幾個子女的照顧下,王大媽半年多就能下地走路了。等王大媽好的差不多了就對家裡的幾個子女說,他想老二了 想去大城市看看老二。家裡子女都勸她腿剛好,別出遠門了,太折騰了。老太太就是不聽,非要去,沒辦法。老大兩口子只能陪著送她過去。
一到老二家,屁股還沒坐熱,王大媽就把老大夫妻倆往外攆:行了,我都到老二家了,你倆回去吧,家裡還忙著呢。不知道的還以為老人家是多嫌棄老大兩口子呢。
老大兩口子只能回老家了,到家能有半個月,老二一家就打電話過來了,態度那叫一個好呀,直接給大哥說以後生活費會多給,之前的醫藥費,也一併轉給大哥。希望大哥有空了早點把媽接回去。
寫在最後:
幸好王大媽腿是好了,身體恢復了,如若王大媽真就一摔不起呢,事情又會朝怎樣的方向發展呢,老二家還會這麼好說話嗎。這個誰都說不清楚,
我們不能說這個世界不美好,但出了事,推卸責任的人還是有的,因為錢財鬧的四分五裂的家庭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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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芳的隨拍
針對上述問題,我覺得,如果父母財產,包括房產歸兒子所有,這樣的按排合理,如果父母財產是兒子,女兒共同分割的,那麼父母看病,應該兒子,女兒平均承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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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春韻劉姥姥
朋友,我覺得挺合理!
父母生病了,出嫁的閨女負責照顧挺溫馨!
閨女照顧父母比僱保姆強百倍,你父母是有福氣的人。一般的人家沒有這個條件!
兒子負責出錢看病,閨女負責照顧父母。你們兩個人扯平了,你們為父母做的非常好!
不要覺得兒子出錢給父母看病花錢多,照顧父母的人一點也不輕鬆。不相信花錢僱保姆試一試 ,花錢僱的保姆永遠不如閨女伺候的好!
在照顧父母的問題上,誰也不要覺得誰吃虧,誰粘便宜。每成年人的會遇到這個事!
想讓父母健健康康的活著,家和萬事興!
我覺得能為父母付出的人,家裡的孩子們都不錯。我們也別說家風家訓 了。我就是覺得:咱們老百姓人家就是照葫蘆畫瓢!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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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暖手寶寶483
父母有病作為子女有義務與責任盡心照顧,在這沒有出嫁與否的區別,當然子女們可以根據各自的情況協商解決,本著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原則,讓老人得到很好的照顧是目的,我不知道提出問題的是兒子還是女兒,對有養育之恩的父母晚年生活,子女一定要本著你養我小,我陪你到老的善意,,讓我們的父母晚年開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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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明月清風js
養兒育女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防老,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合情合理,兒女都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同理,兒女都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益。男女平等,這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力。
如果子女都認同這種養老方式,那這種養老方式就是可行的,合理的。
出錢是孝敬父母,出力也是孝敬父母,孝敬父母的方式有多種多樣,根據自己的條件選擇適合自己孝敬的方式,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只要盡到了自己的一份責任,那他就是一個孝敬父母的人,是值得我們學習的榜樣。
全社會都應當傳承中華民族孝敬父母的優良傳統,讓孝敬父母的優良傳統發揚光大,世代相傳,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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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好奇的糖葫蘆
啥叫合理?這個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方案,都可以是合理的方案。但是經過出嫁的姑娘家、兒子、父母三方協商後彼此都主動願意接受的方案是最合理的,因為只有這樣才是可執行性最強的方案,不然再合理,沒有可執行性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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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溫柔做個隱形人
很合理,有的父母姑娘嫁人了,就不用管了。姑娘每次回來又是買東西又是給錢的,而父母要是還能掙錢都是給兒子,孫子花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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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那些時光—又酸又暖
什麼是合理?贍養老人誰照顧,誰出錢都是合理的。關鍵是要看兒女的具體情況,而不是女兒就應該照顧,兒子就應該出錢。
如果兒子想出錢,女兒想出力那正好。如果兒子沒錢,那就應該多出力。如果女兒家庭狀況不適合照顧老人,那就應該多出錢。反正誰都別昧良心,拿沒錢,沒時間做藉口,啥都不付出就行。
總之,就看雙方的具體情況,而不是誰就應該做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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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病了,兒女們都有負責照顧的責任,既然協商一致了,我認為出嫁的姑娘照顧,兒子負責出錢看病,是合情合理,都是自己的父母親,應該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