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愛玩遊戲的小毛豆

    質子”,這是一個什麼概念呢?簡單來說,就是將自己的兒子送給別人做人質,當然不是無緣無故的,肯定是有求於人。

    什麼是“互質”呢?顧名思義,就是兩人交換自己的兒子做人質,雙方是平等的,這是互相信任的一種方式。

    上古時代,質子這種事情是沒有的,直到周初都是這樣。周室自文、武始興,崇道德、隆禮儀,故仁義之道滿天下;至春秋初,其餘業遺烈,流而未滅,猶以義相支援,歌說以相感,聘朝以相交,期會以相一,盟誓以相救。

    周禮

    然而春秋以後,田氏代齊,六卿分晉,道德大廢,上下失序;至秦孝公,損禮而貴戰,棄仁而用詐,苟以取強而已。當此之時,周之禮樂制度遭受諸侯征戰,日漸崩壞,而引起社會秩序混亂,倫理道德日漸散失,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史稱:“禮崩樂壞”。

    禮崩樂壞

    以往的道德禮儀已不復存在,那麼剩下的,就是赤裸裸的爾虞我詐和武力征服,周禮的底線被諸侯們一次次的突破。

    而這一次的根源在於:申侯引外族犬戎之兵滅亡西周,人們一下子失去了判斷善惡的標準,周平王東遷後,這個世界徹底變了!

    平王東遷

    而質子,就是在這種大背景下產生的。最早的質子事件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春秋初年,鄭國在周平王東遷以後,積極服侍周王室,和周天子建立了良好的君臣關係。但是後來周平王又寵信他人(虢公忌父),周王室和鄭國的關係開始惡化,鄭莊公為了控制周平王而強迫周平王把公子狐送到鄭國做人質,同時鄭莊公將自己的兒子忽送到周朝做人質,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周鄭交質”事件,它是中國歷史第一次人質互換事件,開創了人質外交之先例。

    周鄭恩怨

    自周平王東遷以來,周王室權威實際早已喪失,但這層窗戶紙始終沒有被捅破。周鄭交質事件成了捅破這層窗戶紙的第一根針,“禮崩樂壞”的時代,已然到來!

    自此以後,質子事件屢見不鮮,不管是出於互求信任、罷兵議和、乞求援助、要脅土地,它成為諸侯外交中一個重要的手段。到了風起雲湧的戰國時代,“質子”事件更成為一種普遍現象。著名的秦昭襄王、秦莊襄王、秦始皇、楚頃襄王、趙孝成王、燕太子丹等都曾做過質子。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質子都有他們這麼幸運,別說回國繼承王位了,有的甚至客死異鄉,或者終身軟禁,日子過得非常悽苦。

    呂不韋

    而大商賈呂不韋正是抓住了這樣一個冷門的機會,看中了嬴異人,從而“奇貨可居”,豪賭了一把,最終功德圓滿,一躍而成為秦國的相國,開啟了一段神奇的——呂氏春秋!

  • 2 # 劍雄品評文史經濟

    “劍雄品評”認為:“納質為押”是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發生於諸侯間彼此猜忌而又需相互信任這種近乎二難背離的情景之下,透過交換或質子,來維持外交、政治上的平衡。似當今經濟交易中的“抵押機制”,是弱國(或平等兩國)為達到某種目的不得不,將本國國君血親送交強國(或平等兩國互為)作押,以使它國為本國服務的方式。

    在《戰國策》中的《觸龍說趙太后》中。秦大舉攻趙,趙國形勢危急,向齊國求援。齊國要求趙國將趙威後的兒子長安君,送齊為質,方肯出兵。威後溺愛長安君,執意不肯。幸有觸龍憑藉過人的口才和真情打動了趙威後,將長安君送齊為質,齊兵乃出,趙難方解。“質子制度”分“任子為押”和“質子為押”,中央強權出於控制地方勢力的需要,會任命地方勢力首領的親人為京官,透過掌控人質、間接控制地方勢力的方式,就叫“任子為押”。比如,唐代藩鎮節度使制度產生後,導致藩鎮割據,朝廷遂對藩鎮徵召質子,若藩鎮背叛中央,唐中央便透過掌控人質生死,來執行對藩鎮勢力的制裁。

    “納質為押”源於春秋戰國時期。至兩漢時期,才形成一種處理民族關係重要的政治制度——“質子制度”、“質子制度”也是羈縻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制度一直使用到清朝、民國年間為止。

    如1644年,吳三桂引清兵入關。由於多爾袞對吳三桂心存戒備,因此透過政治聯姻,使吳應熊(吳三桂之子)以額駙的身份留居京師作為朝廷人質。1654年,授應熊三等子爵,順治十四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1668年,晉少傅兼太子太傅。1673年12月,吳三桂起兵反清的訊息傳至北京,吳應熊被捕入獄,明珠建議將吳應熊和吳世霖(吳應熊之子)處死。吳三桂起家的精銳部隊“關寧鐵騎”,稍後為康熙帝所剿滅。

    “劍雄品評”認為:“質子制度”有時看起來似乎不是那麼有效。因為,通常大部分強力人物都是心狠手辣、胸有大志的,一般不會拘泥於親情、只會受制於奮鬥目標。該反還是得反。不過“質子制度”的存在,至少延遲或攪亂了,被控制的地方勢力反抗中央強權的行動,為朝廷剿滅反抗勢力爭取了寶貴的時間和情報。

    所以,在歷史上“質子制度”能延續這麼長的時間。說明這種制度能讓被控制的地方勢力十分頭疼,又不得不從。真反了,還真得慎重掂量,搞得不好,自己和質子全部完蛋。那雞飛蛋打,還不如不反。這就是“質子制度”的震懾作用。

    “劍雄品評”認為:至於是否必須送嫡長子為質子,這倒不一定,除非迫不得已,嫡長子作為在大多數時候,中國封建社會的權力的當然繼承人,一般雙方都不會輕易提出以嫡長子為質的方式。而且,為了方便“質子制度”的實行,質子的範圍也會適時由子嗣擴大到父母兄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設計出優雅浪漫法式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