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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個人對抗整個世界

     6月6日是法院判決郭敬明抄襲案的最後賠付期限,記者從作家莊羽處獲悉,郭敬明已在前一天,將21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打入了莊羽的賬上,但截至昨天,郭敬明並未向莊羽道歉,《夢裡花落知多少》的銷售也沒有完全停止。  莊羽告訴記者,她與郭敬明此前並不認識,在長達兩年半的訴訟期內,他們也一直沒有電話等直接的接觸。兩天前,郭敬明透過其經紀人,向莊羽的律師詢問了莊羽的銀行賬號,前天莊羽在銀行查到,21萬元的賠償金已經全部到賬。  不過,她說,郭敬明並未履行法院的另外一項判決:7日內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而截至上週五,《夢裡花落知多少》也還在北京的一些書店裡銷售。“我當然很在乎他是否道歉。”莊羽說:“在我的訴訟主張裡,停止侵權是第一位的,其次是道歉,然後才是賠償。”她說,如果郭敬明拒不道歉,那麼法院將採取強制執行的方式,即將判決書登到報紙上,但她表示不希望這樣做:“我還是希望他能自己履行判決,因為如果他一直拒絕的話,不光是我一個人不滿意,這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對於如何讓書店停止繼續銷售被判抄襲的《夢裡花落知多少》,她說,由於她的律師目前並不在北京,她將等律師回來後再商量處理。  6日恰好也是郭敬明的23歲生日。在距離生日前兩個小時,郭敬明久未更新的部落格出現了新的文章,在部落格中,他首次講到了官司之事,並表示自己會執行法院判決的賠償和停止銷售,但決不會道歉。  他說,從知道判決結果的那天開始,他始終沒有對這件事情發表過任何迴應。不是刻意逃避,而是他“已經不願意再對這件事情浪費太多的口舌”。“官司打了三年,媒體報了三年,眾看客也跟著一起‘鬧’了三年。這三年,我寫了長篇小說《夏至未至》,出版了七本《島》,發行了一張音樂小說《迷藏》,改編了《無極》,唯獨沒有在官司上浪費任何精力。”他認為,這或許是導致官司敗訴的重要原因。  但是,他說他並沒有覺得後悔。“把時間和精力放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裡去,這才會讓我覺得自己活得很有存在感。”“三年裡面,什麼光怪陸離委屈不平的事情我都遇到過了,我也比大多數人都快速地成長了,可以說,現在的我就算是面對比官司判輸還更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也能很平和了。”他說他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脆弱而不懂事的小孩”,但是,“非常可惜的是,我的那點頑固信念仍在,對自己所不認同的事情,哪怕世人全都相信,我依然不會隨意苟同。所以,我會執行法院判決的賠償和停止銷售,那是出於我對法律的尊重。但我不會道歉!”  不過,抄襲案已經撼及了郭敬明在“小四粉絲”中的地位,在郭敬明的部落格上,記者看到,雖然依然有人號稱要支援郭敬明,但狂熱度已經不及從前,還有不少人表示希望郭敬明從此事中吸取教訓。在網上關於郭敬明官司的論壇中,類似“抄襲是一種缺乏道德的行為。抄襲而拒絕承認,更是人品問題”等“倒郭”的聲音也逐漸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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