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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是怎麼樣的?
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是結合當代最先進的火災報警技術、資訊通訊及網路技術、計算機控制技術和多媒體顯示技術。
透過公用(單位)電話網路、局域/廣域網路、無線GPRS/CDMA網路等多種傳輸方式,實時採集監控現場的各類報警訊號、故障訊號、影象資訊,並及時可靠地將上述資訊傳送到遠端的報警檢測中心。
在中心可完成對聯網單位的報警資訊顯示,電子地圖操作、資料查詢檢索、遠端音影片傳送、應急預案管理、簡訊息訂製和傳送等工作。
透過大螢幕、滾動屏、模擬盤等多媒體裝置進所有聯網單位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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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是結合當代最先進的火災報警技術、資訊通訊及網路技術、計算機控制技術和多媒體顯示技術、透過公用(單位)電話網路、局域/廣域網路、無線GPRS/CDMA網路等多種傳輸方式,實時採集監控現場的各類報警訊號、故障訊號、影象資訊,並及時可靠地將上述資訊傳送到遠端的報警檢測中心。在中心可完成對聯網單位的報警資訊顯示,電子地圖操作、資料查詢檢索、遠端音影片傳送、應急預案管理、簡訊息訂製和傳送等工作。透過大螢幕、滾動屏、模擬盤等多媒體裝置進所有聯網單位的狀況。
在2007年10月23日,建設部發布了第728號公告,頒佈了國家標準《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技術規範》,編號為GB50440-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的釋出為規範中國城市消防系統聯網和促進平安城市的建設,加大科技服務警務事業均有很大的積極的推動作用。
1、國標中明確要求建立具備資質的獨立法人公司來運營城市消防遠端監控中心。
國標要求:地級市以上城市(含地級,全國共286個),應設立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縣級城市宜設立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
2、每個監控中心最多連線5000個監控使用者,同一城市可根據城市規模按實際需要設定多個同類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
3、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對聯網使用者的火災報警資訊、建築物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進行接收、處理和管理,向城市消防指揮中心或其他接處警中心傳送經確認的火災報警資訊,為公安消防部門提供查詢,併為聯網使用者提供資訊服務的系統。
4、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由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報警傳輸網路、報警受理系統、資訊查詢系統、使用者服務系統及相關終端和介面構成。
5、設定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使用者,應列為系統的聯網使用者;未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宜列為系統的聯網使用者。
系統結構圖如下:
圖1 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結構圖
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能夠對聯網使用者的建築消防設施進行實時狀態監測,實現對聯網使用者的火災報警資訊、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的接收、查詢和管理,併為聯網使用者提供資訊服務。該系統由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報警傳輸網路、監控中心以及火警資訊終端等幾部分組成。
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作為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的前端裝置,設定在聯網使用者端,對聯網使用者內的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測,並能透過報警傳輸網路,與監控中心進行資訊傳輸。
報警傳輸網路是聯網使用者和監控中心之間的資料通訊網路,一般依託公用通訊網或專用通訊網,進行聯網使用者的火災報警資訊、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和消防安全管理資訊的傳輸。
監控中心作為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的核心,是對遠端監控系統中的各類資訊進行集中管理的節點。監控中心的主要功能在於能夠為城市消防通訊指揮中心或其他接處警中心的火警資訊終端提供經確認的火災報警資訊,同時為公安消防部門提供火災報警資訊、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查詢服務,也能為聯網使用者提供各單位自身的火災報警資訊、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查詢和消防安全管理資訊服務。
火警資訊終端設定在城市消防通訊指揮中心或其他接處警中心,用於接收並顯示監控中心傳送的火災報警資訊。
按資訊傳輸方式,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可分為有線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無線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有線/無線相容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
按報警傳輸網路形式,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可分為基於公用通訊網的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基於專用通訊網的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基於公用/專用相容通訊網的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
監控中心的主要裝置包括報警受理系統、資訊查詢系統、使用者服務系統,同時還包括通訊伺服器、資料庫伺服器、網路裝置、電源裝置等,其中:
1.報警受理系統
用於接收、處理聯網使用者端的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傳輸的火災報警、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等資訊,並能向城市消防通訊指揮中心或其他接處警中心傳送火災報警資訊的系統。
2.資訊查詢系統
能夠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火災報警、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消防安全管理等資訊查詢。
3.使用者服務系統
能夠為聯網使用者提供火災報警、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消防安全管理等相關資訊服務。
4.通訊伺服器
5.資料庫伺服器
用於儲存和管理監控中心的各類資訊資料,主要包括聯網單位資訊資料、消防設施資料、地理資訊資料和歷史記錄資料等,為監控中心內各系統的執行提供資料支援。
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能夠對系統內各聯網使用者的火災自動報警資訊和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等資訊進行資料採集、傳輸、接收、顯示和處理,並能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聯網使用者提供資訊查詢和資訊服務。同時,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也能提供聯網使用者消防值班人員的遠端查崗功能。
(一)資料的採集和傳輸
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透過設定在聯網使用者端的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實現火災自動報警資訊和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等資訊的採集和傳輸。
透過連線建築消防設施的狀態輸出通訊介面或開關量狀態輸出介面,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實時監測所連線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建築消防設施的輸出資料和狀態,透過資料解析和狀態識別,準確獲取建築消防設施的執行工作狀態。一旦建築消防設施發出火警提示或設施執行狀態發生改變,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能夠立即進行現場聲光提示或資訊指示,並按照規定的協議方式,對採集到的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進行資訊協議編碼,立即向監控中心傳輸資料。
在實際應用中,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與監控中心的通訊傳輸鏈路一般設定主、備兩路,先選擇主要傳輸鏈路進行資訊傳送,一旦主要傳輸鏈路發生故障或資訊傳輸失敗,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能夠自動切換至備用傳輸鏈路向監控中心進行資訊傳送。
(二)資訊的接收和顯示
設在監控中心的報警受理系統能夠對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發來的火災自動報警資訊和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進行接收和顯示。
報警受理系統在接收到報警監控資訊後,按照不同資訊型別,將資料存入資料庫,同時資料也被傳送到監控中心的監控受理座席,由監控受理坐席進行相應警情的顯示,並提示中心值班人員進行警情受理。監控受理座席的顯示資訊主要包括:
1.報警聯網使用者的詳細文字資訊,包括:報警時間、報警聯網使用者名稱稱、使用者地址、報警點的建築消防設施編碼和實際安裝位置、相關負責人、聯絡電話等。
2.報警聯網使用者的地理資訊,包括:報警聯網使用者在城市或企業平面圖上的位置、聯網使用者建築外景圖、建築樓層平面圖、消火栓位置、逃生通道位置等,並可以在樓層平面圖上定位具體報警消防設施的位置,顯示報警消防設施型別等。
(三)資訊的處理
監控中心對接收到的資訊,按照不同資訊型別進行分別處理。
1.火災報警資訊處理
監控中心接收到聯網使用者的火災報警資訊後,由中心值班人員根據警情資訊,同聯網使用者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聯絡,進行警情確認,一旦火災警情被確認後,監控中心立即向設定在城市消防通訊指揮中心的火警資訊終端傳送火災報警資訊。同時,監控中心透過行動電話、SMS簡訊息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向聯網使用者的消防責任人或相關負責人傳送火災報警資訊。
城市消防通訊指揮中心透過火警資訊終端,實時接收監控中心傳送的聯網單位火災報警資訊,並根據火警資訊快速進行滅火救援力量的部署和排程。
2.其他建築消防設施執行資訊的處理
監控中心將接收到建築消防設施的故障及執行狀態等資訊透過SMS簡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給消防設施維護人員處理,同時也傳送給聯網使用者的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資訊提示。
(四)資訊查詢和資訊服務
監控中心在對聯網使用者的火災自動報警資訊、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和消防安全管理資訊進行接收和儲存處理後,一般透過Web服務方式,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聯網使用者提供相應的資訊查詢和資訊服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聯網使用者透過登入監控中心提供的網站入口,根據不同人員系統許可權,進行相應的資訊瀏覽、檢索、查詢、統計等操作。
(五)遠端查崗
監控中心能夠根據不同許可權,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監管人員或聯網使用者安全負責人提供遠端查崗功能。監控中心透過資訊服務介面收到遠端查崗請求後,自動向相應被查詢聯網使用者的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發出查崗指令,使用者資訊傳輸裝置立即發出查崗聲、光指示,提示聯網使用者的值班人員進行查崗應答操作,並將應答資訊傳送至監控中心。監控中心再透過資訊介面,向查崗請求人員進行應答資訊的反饋。一旦在規定時間內,值班人員無應答,監控中心將向查崗請求人員反饋脫崗資訊。
圖2 系統結構參考圖
圖3 系統結構參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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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物聯網,就是利用現代物聯網和網際網路技術,結合大資料雲端儲存,再新增一個概念做的一種所謂智慧型的基礎感測器安裝並採集訊號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