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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史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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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識海無涯
有,而且不止一例。
印度和孟加拉交換領土,15年6月,兩國簽署協議,互相交換大約兩百個小型飛地,印度把孟加拉國境內1.7萬公頃的111塊飛地交給孟加拉國,孟加拉國把印度境內面積為7000公頃的51塊飛地交換給印度。
還有荷蘭與比利時,兩國簽訂協議,將荷蘭邊境城市馬斯特裡赫特和艾斯登-馬赫拉滕與比利時的維塞市進行領土互換,比利時獲得荷蘭的3公頃土地,交換給荷蘭是14公頃的自然保護區土地。
有啊,而且還不少。
歐洲國家荷蘭和比利時國境接壤,有一段荷比邊境是馬斯河正中心線,但是因為之前河流改道還是什麼原因,一些荷蘭領土在河對面,一些比利時領土也在河對面。
執法啊,稅收啊,管理之類的都很麻煩,要坐船。
於是兩國一商量,於2016年11月28日在阿姆斯特丹簽訂兩國邊界更改、領土互換協議。據比利時媒體報道,比利時可以從荷蘭獲得3公頃土地,而交換給荷蘭的土地為14公頃(全部為自然保護區)。荷蘭國王威廉-亞歷山大與比利時國王菲利普共同出席簽字儀式。
其他也不少,中國和緬甸在五十年代的時候也置換過領土,這個就不細說了,大家可以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