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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子越出品

    工傷認定沒有?如果認定了工傷,就不怕了。我擔心你所說的沒做傷殘認定,不是傷殘等級鑑定,而是沒有進行工傷認定。

    按照政策規定,發生事故後,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不提出的,職工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提出。

    同時,一年內傷情穩定後,應該提出傷殘鑑定申請,特殊情況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同意,可以延長但最長不超過兩年。

    也就是說,對您的權益保護,有兩個時間限制,需要注意的。具體怎麼處理,就得根據您的實際情況了。如果您覺得老闆刻意迴避一些事情導致您的權益受到損失,就找個律師諮詢一下,爭取利益最大化。

  • 2 # 雲霄之影

    這種事情流程一般這樣處理。

    首先,你需要確定你是否進行了工傷認定,如果沒有認定,你需要首先完成這個流程。

    根據工傷保險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30日內提交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超過一年你只能到法院起訴,按照民事傷害的相關流程走。

    如果已經進行了工傷認定,你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勞動鑑定部門,通常是當地人社局下面提交鑑定的申請。

    鑑定完成後按照相應的標準賠償,如果發生爭議,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3 # 至簡勞動法

    首先對你受傷表示同情,我的周圍也有親戚和朋友受到工傷的傷害。工傷後如何保護自身權益呢?

    1,瞭解企業是否為自己繳納社保。繳納了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否則,都要由企業負擔,就可能會遇到企業道德風險。估計你就是這種情況。一旦知道企業沒有繳納社保,就要有防範風險的意識。

    2,時間點把握好。工傷發生後,一個月內是單位申報工傷的期間,醫藥費才能得到工傷保險的理賠。在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的情況下,一年內是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間,這個很重要。否則超過一年就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後續維權很麻煩。

    3,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後,待傷情穩定痊癒後,就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了。根據鑑定等級,對照當地標準,享受相關的工傷待遇。主要是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這是工傷保險支付的。在未繳社保的情況下,由單位支付。另一個是由單位在勞動關係終結時支付就業補助金。

    4,其他待遇還包括,工傷治療期間的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營養費,輔助器具費等。

    建議你儘快請律師幫助進行維權,因為畢竟是專業性的事情。

  • 4 # 娛人漁人愉人

    有沒有保險,有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有沒有過訴訟時效。很多黑心老闆,在訴訟時效期間都會對員工很好。但是訴訟時效一過,這些受傷員工應該得到的權益就就抹去,老闆就不會管了!如果訴訟時效還沒過,抓緊去請個律師吧!花不了幾個錢!

    互粉一波,有粉必回!

  • 5 # 打工作家劉金山

    出了工傷,老闆照顧安排一年多,(應該是)沒做工傷認定,現在處處刁難,應該怎麼辦?

    答案是:很好辦,不要怕,正義都是偏向弱者。

    不良老闆遇到工人工傷,經常使用這個套路,讓工傷員工很心痛:

    不申報工傷,待你好上一年。

    一年過後,工傷認定時效已過,馬上變臉,一分也不賠償,想方設法把人趕走,達到非人目的。

    遇到這種情況,馬上叫多個家屬去廠裡找老闆評理,吃住在廠裡,天天一分鐘也不離跟著老闆屁股嘮叨。

    然後,找個免費公益型律師,按照人身傷害起訴法院,要求老闆賠償,百分之百得到相應賠償。

  • 6 # Sir聊HR

    太可惜了。

    看了你的問題,我認為關鍵在於你的公司或者你自己有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工傷認定,你也沒有明說。不過我判斷你的老闆一定沒有及時給你申請工傷認定,甚至我估計你的老闆可能連社保都沒有給你繳納吧,而你自己也沒有進行申請工傷認定吧?問題的根源就出在這。

    現在已經過了一年多了,申請工傷認定是不可能的了,因為已經過了申請期限。現在你能做的,就是自己到用人單位所在市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申請傷殘鑑定。只有進行了傷殘鑑定,你才能夠主張公司賠償事宜(趕緊去申請,不要延誤時機),勞動部門也才能進行賠償裁決。

    你現在工傷休息一年多了,說明受傷比較嚴重,雖然老闆照顧安排了你一年多,這是老闆應該做的,但做的還不夠,因為你的受傷可能會致殘,可能會影響你一輩子,你必須進行傷殘鑑定,讓公司進行法定的賠償。

    再者,老闆照顧了你一年多,現在不耐煩了,處處刁難你,照這樣下去,遲早有一天會把你趕走的。所以,你必須要進行維權。

    我估計你的問題應該很多的,涉及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問題,是否繳納社保問題,工傷問題,停工休養期間的補償問題,日後的傷殘賠償問題。所以,你要主張的權益有很多,必須一次性解決乾淨,不然吃虧的是你自己。

    鑑於你的問題複雜且多,我建議你做了傷殘等級鑑定之後,如果傷殘嚴重的話,最好請一個律師,不然你一個人維權會很艱難的。

    綜上,我的建議有三點:

    趕緊申請傷殘鑑定。

    必須用法律維權的方式解決所有補償或賠償問題。

    找法律援助或者請律師代理。

  • 7 # 日常使用者

    應該做傷殘鑑定,有專門的醫療機構做個鑑定的。做完傷殘鑑定,要賠的錢是社保局賠你,不是你們老闆賠你。你可以和老闆溝通一下,這部分錢不是他出,這個要弄清楚,只要他出證明,蓋章就可以了。還有一個可能,你們老闆沒有給你們交社保養老保險,這樣就麻煩了,得找律師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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