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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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和寵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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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奇蹟的平凡
謝謝邀答。客觀情況,雙方是公共場合的陌生人,雙方都放開繩索,同等體型的狗,你們是協調解決,責任人是雙方都承擔,一個巴掌拍不響,雖說現在同一個小區的人都不怎麼認識,但也應該都天天見,責任是雙方,誰多誰少看協調的結果,不過一般調節多的是沒有受傷狗狗一方主人拿的多一點吧,畢竟不是受害方,不過自己狗狗沒受傷也算是很安心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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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atteo葉
首先感謝邀請。我覺得在雙方都有錯誤的情況下,相互賠償最合理。自己家狗造成的傷害自己負責。另外我希望養狗的人對自己和對他人負點責任,有攻擊傾向的狗必須牽狗繩,有必要的時候要戴上口罩。避免再次發生狗咬人的情況。狗雖然有靈性且忠誠,但畢竟它不懂法律,而且它只忠於主人,對其他人或物可不會口下留情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
以上內容可以理解為:
你牽繩了,對方的狗來咬了你的狗,那麼對方就需要賠償!
你沒牽繩,對方狗來咬了你的狗,那麼就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所以,你這個情況,你放開玩耍,沒有牽繩,對方也沒有,屬於後者,想要得到太多賠償是不太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