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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標定做2I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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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款款深情93661566
你可以不扶養,但你的妻子已去世你找誰索賠啊?你可以把孩子送去福利院,也可以選擇把孩子交給你的岳父母,因為是他們的女兒所生,跟外公外婆有血緣,可跟你沒血緣,不是你的兒子。如果你覺得跟孩子一起生活了許久跟他有了感情。你也可以選擇跟他繼續一起生活。這要看你個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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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莽夫老m
還過很多真實的例子,養親遠勝於生親。有的人別人知道甚至自已也知道他(她)的生身父親不是名義上的父親,可從沒見過去孝敬他(她)的生身父親的。而孝敬的仍然是和他(她)母親有著合法婚姻關係的哪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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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u吳金泉
我就納悶了,題主妻子己去世,婚內兒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你單方面去做所謂親子鑑定,確實有遺棄虐待早己形成父子關係孩子的嫌疑!再說當事妻子己去世,你有證據講清楚孩子的生父嗎?你又向誰索賠?不追究你遺棄虐待孩子的罪名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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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中隊長
為什麼一定要弄清楚?糊塗一點多好,省了多少麻煩。
還要索賠,找誰去索賠?去世的妻子嗎?還是找給你綠色的那個人?
搞清楚事情已經沒有意義了,領好你的“兒子”吧!他與你已經有了感情,就當領養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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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木火貴人
索賠估計是不能的了,問題就是孩子的親爹是誰?這樣的情況也不可能守著孩子不再婚吧?再婚趕緊生自己的,這是正常心態。把孩子給回他親爹才是!不然日後婚後,也不一定能過自己心裡那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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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六零後
經鑑定婚內兒子非親生,是否繼續撫養在於你自己是怎麼想的就去怎麼做。然而對是否能索賠,除非亡妻復活了,否則還是建議你就省省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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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悟空219102608
我對這事早有看法,不是你的種你會有感覺的,從生理上講,你會發現的,但有了父子感情了,孩子不知到,你也就糊塗官糊塗座吧!搞清了也沒義意,傷了父子感情。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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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流煙指
這個問題我們從多維度來說一下。
第一、假如妻子沒有去世。
妻子是應該做出賠償的。但妻子用什麼賠償?還不是你倆的婚內財產。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從她應得的那份財產裡面扣給你吧。
要不她哪來的錢?或者是她有私房小金庫。但就算有,這也是婚內財產啊。
第二、妻子去世後是否有遺產。
妻子去世後的遺產,可以分為三份。
但一般都是你的,沒人去爭奪。
你既然繼承了她得遺產,撫養她得孩子就是應該。
第三、妻子去世是否有賠償。
賠償金中肯定有三份,一份是你的,一份是孩子的,一份是妻子父母的。
這種情況下,你把你的那份和孩子的那份加起來,看看能不能滿足你。
如果不能滿足,你就全部不要,連同孩子一起給你丈母孃家。
等於她活著時候的財產都給了你,她淨身出戶。
死亡賠償和你沒有關係。
第四、從感情來說,你為什麼接受不了。
生育孩子的目的是什麼?
基因遺傳?
傳下去有什麼用呢?
更多的是感情寄託,就像是養一隻寵物,無論帶給你歡樂還是悲痛,這都是生命的過程。
享受的只是過程而已,真真能養老送終,和你的付出一樣對等地還給你的,這個世界上屈指可數。
基因雖然可以消除內心隔閡,但是無法生育的怎麼辦呢?
還不是思想轉變後就能接受了!
誰的基因其實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接受。
話說回來,孩子在這個世界上,有幾個親人?
而這些親人都不如你,你付出了那麼多,何必在他最需要你的時候,你選擇一條殘忍的路?
於情於理,你都應該養育這個孩子。
不要覺得不公平,這個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
當一些不公平的事情落到自己頭上的時候,越是坦然接受,你受到的打擊越小。
如果堅持分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世界很多事情都是做不到的。
而在這個過程中,你在自己編織的苦難、仇恨中陷入越久,你的損失就越大。
痛苦的根源實際是自己內心造成的。
你不覺得痛苦,那外界能給你什麼痛苦呢?
舉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假如你要做截肢手術。
手術前肯定是給你打麻藥的,你感覺不到痛。
但是你的內心,因為無法接受這個現實,而痛苦無數倍,精神上比肉體上更痛苦。
截肢的時候,你的身體是沒有痛感的,但你的內心很痛苦。
而截肢後的恢復中,肉體上的痛是可以接受的,因為截肢的人很多,只有精神上接受不了的,肉體上接受不了的應該沒有,就算沒有麻藥,沒有藥物干預,在古代戰場上被人家砍掉一段肢體,照樣有人活下來。
這說明肉體上的痛苦不至於讓你活不下去,而精神上的痛苦才是你活不下去的原因。
說回本話題,所有的痛苦都是內心造成的。
當你內心豁然的時候,是不是親生的,也就沒有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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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無憂的可樂Jr
既然兒子不是你的,你就沒有必要繼續撫養,也沒有義務撫養。但是,你與孩子有了一定的感情,而且你能確定,在今後的生活當中,可以做的視如己出的話,你就做一個便宜的爸爸。
對於賠償,你去找誰?你們有共同財產的話,你就可以扣除賠償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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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已經去世了,現在你只剩下了這個兒子,如果是我根本就不會去做親子鑑定,好結果:孩子是你的,毫無疑問你要繼續把他養大;壞結果:孩子不是你的,難道你就拋棄他嗎?俗話說人死萬事休,還有什麼可計較的? 在我看來好好的和孩子相依為命,至於將來能不能給你養老送終也不用去想,畢竟你養育了他不是一天兩天,相信你也難以割捨,將錯就錯,你還有個孩子,一旦捨棄了,你會一無所有。
至於賠償,還有必要嗎?錢不是萬能的,怎麼補償精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