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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美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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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周說宋
先說說我認識的兩個熟人,兩個開出租車司機的熟人。
第一個熟人姓呂,四十多歲,是我妻子的二伯父家的大女兒的女婿,換言之,是我的堂姐夫。他二十七歲開出租車,從業將近二十年,乘客忘記東西在他車裡,那是屢見不鮮,他也經常把人家忘記的東西交給所屬公司,等失主去領。但是,他上交的這些東西都是身份證、信用卡、揹包、衣服之類,不能變現,對失主有用,對他來說等於廢品。如果人家丟的是手機,特別是比較值錢的手機,他從未歸還過,統統據為己有,而且絲毫不以為恥,反而會理直氣壯、得意洋洋、興高采烈地拿出來,在我們這些親戚跟前顯擺。
第二個熟人姓王,剛滿三十歲,是我一個初中同學的弟弟,以前開過四年計程車,現在改行幹裝修。他現在用的手機,以及他妻子用的手機,都是以前乘客忘在他車裡的,一部是蘋果,一部是小米。他說他發現乘客忘掉手機後,第一反應就是關機、摳卡、去找修手機的熟人刷機解鎖。他還說他這個行當跟修手機的關係密切,相當於上游產業和下游產業。
再說說我在臺灣的經歷。
2016年冬天,我去臺灣參加一個文化交流活動,從機場打了一輛車去酒店。車上太熱,我把外套脫了,扔在後座上。下車時,要拎的東西太多,結果把外套給忘了,那裡面裝著我的手機、信用卡、幾張人民幣、一張新臺幣、一堆零錢、一張新辦的手機卡。到酒店後,我辦手續入住,才想起外套,急壞了,請前臺工作人員幫忙調取攝像,也沒看到車牌號。大約十幾分鐘左右,那位計程車司機居然把外套送了過來——他記性很好,記得我的長相和酒店地址。
以上三個例子,不足以證明咱們大陸的計程車司機一定比臺灣同行素質差,我只是說說自己的所見所聞和切身經歷而已。
大陸人多,計程車多,那麼多從業人員,素質不可能一般齊,有的很好,有的很差,但我覺得,還是好人更多一些。記得在2009年,我有一回在鄭州喝到爛醉,打上車,卻說不出要去的地址,指揮司機在北三環轉了幾個來回,最後竟在後座上睡著了。那個司機停下車,用我的手機給通話記錄上幾個最近的聯絡人分別打電話,讓他們去接我……第二天酒醒,接我回家的朋友給我說了此事,倍感溫暖。
整體而言,臺灣計程車司機年齡偏大一些,文化程度偏高一些(你在臺北可以看到很多有大學文憑、戴著眼鏡、文質彬彬的計程車司機),說話聲音偏低一些,絕對不會在當著客人的面抽菸、大聲交談、罵罵咧咧。而咱們大陸的計程車司機,特別是在中小城市從業的,大多有這些小毛病,但是我覺得,這無損於他們的熱心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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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夥計610322
在臺灣,手機掉在出租車上會被拿走嗎?那就要看這位乘客忘在車內的手機是否名牌高貴上檔次,通俗地講:是否值不值錢,其次還要看這位掉手機乘客走不走時運,此話怎講,就是看後上來的乘車人素質高不高,人品好不好,或者是否愛貪小便宜。這一項也爭對此輛計程車的駕駛員。
以上情景足以讓友友們自然得出結論,不再贅述。
其實不管在臺灣省,還是在全國各地,遇上乘客將手機遺忘在所乘的計程車內,一般情況下駕駛員、乘客或者警方等人員都會按失主的手機上留的號碼聯絡,物歸原主,攤上見財起意之小人,終究是個別少數,因為手機很普及,值不了幾個錢,如今人們的思想覺悟及文明素質都在大大提高,不缺吃不愁穿,這個世上還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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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聖地威海
沒丟的時候都說,人家師傅給送回來了,給個三頭五百的應該的,丟了以後,連個車費都不給,或者只給十塊二十的,車費都不夠,我回去送了七部手機,只有一個濟寧的大姐給了88說吉利,其他的,給的車費都不夠,以後我不會再還了。
回覆列表
手機在臺灣掉在出租車(計程車)上,會被拿走嗎?一般來說,不會。
兩種情況:
一、掉在出租車上,司機發現或其他乘客發現,交給司機,司機設法通知失主,或司機交給警察。
二、其他乘客發現,沒有交給司機,卻帶走了,之後的可能是:自己通知失主、交給警察局警察?或據為私有。
幾種狀況裡,無論是誰通知失主的可能性是最高的。
其次是,無法通知失主,或是懶得通知失主,直接交到警察局給警察處理,這會有紀錄,花點時間,不過,如果六個月無人認領,失誤就歸撿拾到的人了。
最壞的情況是,被佔為私有,無論是司機或是其他拾獲的乘客。
臺灣的法律:
撿到手機如果不歸還失主,還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佔為己有或是拿去賣),依臺灣刑法規定,犯下以下罪刑:
A.刑法第 335 條 (普通侵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B.刑法第 337 條 (侵佔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撿到別人的東西,不歸還,意圖佔據成自己的,或是偷偷賣掉,都是違法的,普通侵佔罪還有五年以下的刑期。遺失侵佔物也要罰款。
所以,一般的計程車司機是不會願意因為撿到一支手機而起歹念去侵佔的,這會影響到他以後還能不能開出租車的問題。而且,臺灣多數司機參加的車隊,如臺北的臺灣大車隊等,車隊對於這些管理非常嚴格,一旦違規,就被逐出車隊而且留下紀錄了。
而一般計程車(計程車)司機撿到手機,如果被要求送到某一地址當面交還,司機是可以要求失主支付這段車費的。
另外,由於目前的智慧型手機不管是Android或是iPhone,都有Find my phone的功能,失主或是警方很容易可以鎖定手機所在。若警方調出附近的錄影帶或按圖索驥,很容易就被警方查獲(臺灣基本就是一個滿街都是攝像頭的城市)。除非失主不追究,否則就會被以”普通侵佔罪”或是”侵佔遺失物罪”起訴。
而且,每臺手機都有IMEI(國際行動裝置識別)號,即使將手機裡Sim卡丟掉,並將手機恢復成原廠設定,只要這支手機再度裝上Sim卡,仍有機會被警察透過電信業者找到佔據使用手機的人,一樣可能吃上侵佔罪。
因此,一般人即使撿到手機,有點法律知識與手機常識的人都知道,通知失主交還、交給警方處理,才是正當的作法。
臺灣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多數的民眾是善良守法的。都會掉東西,將心比心,手機或許不那麼值錢,裡邊的資料、照片、檔案,才是大家念茲在茲的。所以,把東西還給別人,是多數臺灣人的共同信念。當然,絕對不是說沒有宵小或貪圖小便宜之人,只是,刑罰明確,至少防線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