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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憂鬱的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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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純淨蒼穹
就我工作的醫院來說,醫生並不負責開假條,也沒有開假條的權利,只需要出具病歷和診斷證明,假條是工作單位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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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羽落凡塵心自靜
醫生眼中泛著淚花喃喃說到,曾經有一位骨折的患者家屬讓我為他代開假條,我拒絕了,如果上天讓他再來一次,我會對這個家屬說,我會給你開,如果可以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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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de175602176
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講,給不給你休息,休息多長時間,應該是單位說了算的,醫生其實只需要提供病歷資料和疾病證明就可以了,醫生沒有權利指揮其他單位的工作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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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春眠君
我們科性質特殊,兒科,每年體育中考前有很多家長以各種理由要我們開請假條,問題是有些孩子甚至是10年前在我們科住過院的,不給開,就各種吵鬧,各種投訴。醫院真的的是看到各種人性黑暗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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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如有容焉
合理。不見病人不開請假條,不開藥,不開住院證,不開診斷證明,這是規矩!我見過一個醫生,沒見病人給開了診斷證明,差點被抓起來,為什麼?因為“病人”在開診斷證明之前就被抓起來了,家屬想拿著這個假的診斷證明去公安局撈人。我TM也是服了。自己掉水裡,還想拉醫生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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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心不可二用
醫生開假條不能隨便開,必須看到患者本人,確定需要開的才能看,如果單憑患者家屬的一面之詞,沒有哪個醫生敢開。如果醫生沒有親自診治患者,就給患者開假條,會造成濫開假條的現象。不排除有些人不想上班,專找人找醫生要假條的,單位會找醫生追責。醫生會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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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魔法明月Q
合不合理領導說的算,這個可不是醫生醫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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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急性牙髓炎
這就是醫患矛盾惡化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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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方舟酒徒
應該是誰想得什麼病就寫什麼病,想休息多久就自己寫…寫完了讓醫生簽字在幫你蓋章……這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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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燈火闌珊45684498
不能代開,必須本人到場,就當日當次就診開診斷證明或病假單。否則誰知道去幹什麼了?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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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Allan的逗媽
急診只能開三天。去骨科門診,能開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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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感染衛士
只負責開疾病證明,能不能休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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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虎嘯劉
當然合理,特殊情況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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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劉智敏602
弄清楚誰定的政策。醫生不能背這個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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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聰明的柳葉s
最好請醫生在病歷上註明需要幾天修養
回覆列表
不合理!醫生應該處處為病人著想,用於為別人背鍋,始終抱著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態度檢查工作,不能被規章制度所束縛,也不應該被處分罰款所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