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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將用一生與噴子戰鬥

    關於這件事,首先小偷有沒有對戶主人造成經濟損失,造成多大經濟損失,狗咬的多重。這些都是要考慮的問題,不能因為小偷有錯在先就認為小偷該死,因為那怕判刑,也不可能判這樣。小偷家屬要求賠18萬,我認為太多了。

  • 2 # 蘇146240209

    謝謝邀請。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我覺得小偷應該對自己的不法行為的必然後果進行充分估計,在別人的家裡犯罪正在進行中,別說是狗,就算是被主人打死,哪怕是小偷期間跪地求饒,只要上告人不能證明犯罪中止,主人就不應該承擔任何刑事民事責任。法律應該剛性一些,只判斷對錯就夠了;法律的最大的特點不是她的殘酷性,而是必然性,所以小偷傷好後還得承擔偷盜罪的審判結果。不要比慘,比慘就是和稀泥,就不是法律了,就會出現違法不究 執法不嚴的情況。小偷被打殘疾生活困難的事應當另當別論,屬於社會救濟幫扶慈善低保等事務範圍了。

  • 3 # 老表說江西

    對於這件事,我第一想法有些人踐踏法律,把法律太當兒戲了。明明是小偷私闖名宅在先,那就是小偷犯罪在先,告狗主人賠償,無理取鬧,這於公於理都是站不腳的。

    我懷疑家屬有自我炒作的嫌疑,想把事情鬧大引起關注,想得到社會輿論的支援。一個小偷想得到社會支援,這是不可能,人民又不是傻子。

    我建議,狗主人可以告那個小偷,說小偷把狗咬傷了。

  • 4 # 阿園講文物

    小偷進入他人住宅,屬非法入室,盜竊更是違法行為,被住宅主人養犬咬傷而終止盜竊行為,是狗為主人捍衛了保護自己財產不受他人非法侵佔的權利,正當行為!如果是正常行為能力的人可能有過當之嫌,而狗的主人應為養有看家護院的忠誠好狗而高興,但狗的監護人應為狗的過失承擔一定經濟責任,即為盜者承擔總醫療費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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