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女子劉某在遭遇丈夫家暴的過程中選擇從二樓跳樓逃生,造成全身多處骨折,雙下肢截癱。據悉,早前劉女士曾在一次家暴中提出離婚,當時在親戚勸和的情況下選擇和解。沒想到將就下來的結局是如此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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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緞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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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輕儛飛揚
家暴
現實婚姻生活中的“家暴”,是每一個家庭成員最不能容忍的,因為它破壞了感情,摧毀了親情紐帶。
在每一起“家暴”中,女人作為“受害”的主體佔比超過百分之九十九,丈夫的性格偏激,行為極端,有酗酒史,有暴力傾向……,就是這些原因導致了女人悲慘的婚姻經歷。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感情什麼樣也只有自己知道,也許有些事情不能和外人說,也只有你自己最明白自己到底遭遇了什麼,別人看的只是表面,說的道理猶如“隔靴搔癢”,有句話說的說得好:不經她人苦,莫勸她人善。有些人不明就裡就會跟著瞎附和,這種人擺明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在這次“家暴中”,其丈夫已經觸犯了法律,他是要負有刑事責任的。
“家暴”只有一次,絕不會讓它發生第二次,你要是第一次選擇了原諒,那麼以後就會有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直到折磨的你遍體鱗傷。希望此事能給正在經歷“家暴”的女人一個警示! -
3 # 情感解讀520
遭遇家暴後,女子堅決離婚
但是家人親戚和鄰居,為了行善做好事,抱著寧採石著廟,不拆一座婚的態度,經過不斷的努力和勸說,終於把這個即將支離破碎的家庭,挽救了回來。
這些苦苦勸和的家人,親戚和鄰居也算是為自己的祖輩積下了一份陰德,在施暴者的眼裡是大恩人,絕對的行善積德的好人,受害者為了他們的面子,卻把自己第二次推向火海。
當受害者滿懷希望,繼續跟施暴者好好過日子的時候,第二次更大的狂風暴雨迎面襲來,滿眼的希望徹底毀滅,後悔當初不該聽家人親戚鄰居的勸說,不該顧忌他們的面子,而害的自己體無完膚生不如死。
也給那些正在被家暴迫害的女人敲響了警鐘,不能只顧別人的面子,讓自己的身子受苦,別人無法替你捱打,替你忍受全身的傷痛。
應該選擇正確的方向,正確的道路,要敢於向施暴者反抗,必要時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傷害自己是最愚蠢的做法,應該受懲罰的是施暴者,無論什麼時候,法律會保護你,你並不孤立,也不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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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揚阿佩
遭遇家暴了女方必須離婚,誰勸和誰去和家暴男人過,自己的事自己做主,誰說都沒有用,一般家暴男人有神經質,管控不了自己的情緒,這種人有暴力傾向,是性格缺陷的人,正常的家庭不會培養出這種孩子,遠離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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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希臘小倪
遭遇家暴後親鄰勸和然後要不要離,親戚朋友勸和是本著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的原則勸你的,他們其實也不知道你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只有你做為當事人最清楚,離不離婚決定權在你手上啊。
不過我覺的,遇到家暴就必須反抗,就算你不想離婚也要讓他知道家暴是要付出代價的。但是我建議你離婚,因為很多家庭暴力的事件證明,家暴只要開始了就會沒完沒了,最後你拖的越久受的傷害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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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愛拼愛幹愛享受
我也被家暴過,一共四次,當時我決定離婚,我媽勸我不要離,說孩子受罪,老公也求我說會改,後來沒離
我現在要不要離婚呢?
其實我對家暴是0容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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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葉子看世界
你問問她們,要是每次捱打都替你捱打的話,可以不離,要是她們不願意替你捱打的話,趕緊離婚吧!這些人不是打自己不知道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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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那些年做的傻事
家暴和出軌一樣,只有零次,沒有最後一次!
嫁人不慎嫁了個有暴力傾向的男人,如果第一次遭遇家暴就果斷豎起紅燈,就不會有第一二次、第三次、甚至N次!女性應該堅定地保護自己,發生家暴,立即報警!
表哥一個人要管孩子還要在醫院裡照看妻子,折騰了三個月,只好向妻子求原諒,保證今後不再犯,妻子才答應出了院。岳父和岳母稱:要不是看在表哥是老師的份上,早就讓女兒和他離婚了!
在家暴面前,我大姐選擇隱忍。跟姐夫過了一輩子,被打了一輩子!頭髮被撕光了,家裡的傢俱被砸光了,守著窮日子和家暴的男人,窩窩囊囊地活著,也苦了孩子。
日子是自己過,親鄰也是勸和不勸散!遭遇家暴,果斷說不! -
9 # 阿娟610
家暴久了就是習慣/和冷戰的婚姻生活不同/前者會變本加厲、囂張跋扈、甚至會威脅到生命安全……/後者是為了孩子維持表面和諧犧牲自己/自己的事情自己明白能撐多久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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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笨耕牛
家暴!如果是打情罵俏沒有問題,如果以強凌弱甚至是往死裡打的,這沒話好說,先離婚再說。現在受害人應該找個律師代表她把那些曾經勸她的親戚與施暴者一起告上法庭,由這幫人負責照顧她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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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珊桃和露
拳頭沒有打在親鄰的身上,他們不知道疼。付出慘痛代價的始終都是自己。
週五的公司管理層們開會,劉姐來了,她是經理,手底下管著3個店,二十多個人員。但是很奇怪的是:她帶著墨鏡,脖子上還圍著圍巾。這打扮自然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從她眼角的淤青,大家猜測肯定又是他老公對她動手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且每次都是鼻青臉腫,必定幾天才會消除。
有朋友也在他們消氣過後問過劉姐,為什麼不早點離婚,非要每次都打成這樣子。
其實,他們也是自由戀愛成的家,而且她老公以前還當過兵,看著也是一表人才。沒有吵架打架的時候,還是很好的一個人。
剛開始的時候,因為懷孕生子,孩子還小,她老公還看不出有暴力傾向,只是脾氣有些暴躁。
後來隨著他老公下崗,而劉姐的職業生涯風生水起,老公的拳頭也越來越頻繁的落在了她的身上。
甚至有一次,把她按在床上,掐著她的脖子,幸好她慌亂中用腳把椅子蹬倒了,外面的弟媳聽到聲音不對,衝了進來。脖子上烏青的掐痕存在了很久,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再後來。。。。。
51歲那年,終於她的老公因為喝酒腦中風倒下了,癱瘓在床。這個時候,沒有人想到她曾經受的罪。
反而,覺得這個老公這麼年輕才50多點就癱瘓了,真可惜。只有劉姐,在心裡說著“解脫了”,可是新的磨難有擺在她的面前。
在遭遇家暴的時候,一定要勇敢的說“不”,該離婚就趁早,若是真的聽了親鄰的勸和,那就是在縱容,在把自己推到水深火熱之中去。
“當斷不斷,禍害萬年”,被家暴人的隱忍,換不來生活的一世安寧,有的只是一次次更大的傷害,直到自己體無完膚,萬劫不復。
結語:
在家暴下的自己,是沒有辦法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只有勇敢的離開家暴的環境,讓自己變的更加強大,才有能力保護家人。
雖然有人說“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但是我還是要告誡你,對於家暴,親鄰的勸和不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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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駱駝老房
離婚與否,當事人自己決定。這是一道沒有標準答案的人生“選擇題”,不存在“該不該”。現行婚姻法有明文規定“婚姻自主戀愛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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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熊知英
親鄰都是本著勸和不勸離的原則性的。但好壞冷暖只有本人心中最清楚。所以說關鍵時刻還是本人冷靜分析作出判斷。對於男人的家暴和出軌。女性朋友必須零容忍。有了第一次便會有N次。不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有些原則性的問題最好別撓亂事主判斷力。因為並不是所有的事主都能在慌亂受傷害的情況下還能鎮定自若處理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幫助事主穩定情緒。找尋根源。冷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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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晨曦陽光
毫不猶豫,果斷離婚!男人的家暴與出軌一個性質,有了第一次、絕沒有最後一次,那當然,鄉鄰勸和是好事,“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嘛,但因家暴讓你走投無路、逃生不得就變成壞事了!
就事論事,針對每一位受害者(不分男女),當家暴、出軌等一系列傷害來臨後,真正能認清第一次傷害後,會給以後家庭生活帶來怎樣後果的人沒有幾個。因為中國老傳統思想觀念就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另拆十座廟不毀一門婚,多的是左鄰右舍和親朋好友、單位領導等都會出面勸說(就是已離婚了,還有來勸說復婚),父母給與的壓力和逼迫,孩子、面子工程等都讓受害者一而再再而三容忍。許多不願意再三容忍者,那怕是和自己父母斷絕來往也堅決離婚,遠離家暴、出軌渣人。這也是當今社會離婚率升高的原因之一,就現在又出臺離婚調解期,個人認為一些法院、法官和民政局工作人員沒有理解調解期的目的,一刀切全部以調解期限為由駁回離婚請求,使受傷害者受到更大的傷害,所謂調解期:本人認為是調解、控制那些衝動離婚的人,而不能針對多次家暴、出軌的家庭,應該走訪當地派出所、單位、社群,瞭解真正離婚的原因後,下達駁回還是判離。其實鞋合不合腳,只有當事人最清楚明白,有的施暴者外表看似老實本分之人,但真正的是這種外表看起來老實本分的人危害性最大。在這裡建議:任何事都要有底線,事不過三,當你受傷害時,及時報警,要求驗傷,收藏好所有證據,當你離婚時,是你提供的有利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