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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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神父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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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呀呀呀
情感鋪子開張啦,解答:
1、老好人做不得,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不清不楚就會害死人,而你這個老好人,就因為不會拒絕,竟然讓一個人以為你是他女友五個月,這樣只會給別人造成更大的傷害,你這樣的行為要不得,你後一定要改,做事原則性強點。
2、婉轉拒絕的話:你可以說,我覺得你可以找一個比我更適合你的,你喜歡玩,而我喜歡什麼什麼,我們並不是特別合適,而你這麼體貼對人很好,覺得你能找到更適合你的。不是你不好,就是不太合適,適合做朋友。
3、或者推給別的事,比如家長不太同意,或者自己還想幹什麼,目前不想戀愛,覺得不想再彼此耽誤下去。
4、總之,誰也不傻,都能聽懂,但你要是不喜歡人家,早點切割,早點說清楚,傷害是最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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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王陪你讀唐詩
莫名其妙就在一起的節奏麼?就是當初沒有明確表明自己的態度,讓別人誤會。還是還貪戀他的好?其實明確說自己的想法,才是最大的不傷害吧。再委婉什麼的也都沒什麼用。
絕情就是最大的善良
簡單說分手就好,說多了就不是分手了
難麼? 我想說我從來都是被甩的
有男朋友就不錯了,還想分手
最近我也在想這個問題, 自己心軟一直不知道如何去說,但是我覺得也許對他絕情就是最大的善良。
魔仙和凡人在一起是觸犯魔仙堡規定的
和男朋友分手 最好的方式 告訴他,你有了一個比他優秀的人
再見
我從來沒喜歡過你
對不起,我有新歡了。。
你是個好人 但是我不愛你了
是我的第一次
我們認識挺久了,人生需要認識更多的朋友
對不起,我騙了你,其實…我是從魔仙堡來的小魔仙,現在我要回家了,所以…我們分手叭,魔仙和凡人在一起是觸犯魔仙堡規定的…
沒有分過,但是可以這樣說:我昨天晚上想了一晚上 ,發現祖國的未來需要我,然後我愛上學習了,所以我要離開你了。
昨天做了一個夢,夢見1年後我是一個人,那這樣的話,現在要你何用,分手吧,再也不見,不開玩笑
“你看那誰多漂亮啊,多才多藝又有氣質,你跟她比較般配,不如你去跟她在一起吧。”
今日一別,從此浪跡天涯,永不回頭。
餘生,各自安好
分手要的就是絕情和不留情面
直接說比較好,說開了,還能保留彼此的體面,如果刻意的去什麼事傷害別人,或者讓別人討厭,這樣只會噁心了別人,玷汙了自己。
分手需要理由的話 那定是實話 沒有苦衷就該實話告訴他 因為這樣才公平。
不愛了就說不愛了 這是傷害他人最輕的方法。
直接說,直接說不喜歡他了,沒有感覺了,既然想分手,就不要再想當好人,分手中要的就是絕情和不留情面。這也是前任對我說的話,不喜歡就不喜歡,又不是隻有他才活得下起。
冷暴力最無解
冷暴力最無解
先分開,然後無數的找理由 挑對方缺點 然後惹怒對方讓他自己說分手
不想說的話就慢慢對他冷淡,讓他感覺到自然就會主動說了。
先是慢慢的淡下來的 畢竟異地 沒有見面時間 沒有足夠的時間聊天 再強的好感都會沒有的 然後就在某一天實在忍不住的時候和平分手了
我真的愛過你,但是我們分手吧!
直說 別模模糊糊給他殘留的希望
不要拐彎抹角直接說一定要直接,現在的男人都特犯賤
這種事情我覺得還是痛痛快快地講出來就直接說。拖拖拉拉對誰都不好,既然不想在一起了那就講出來,別彼此耽誤。
陳述分手的原因,告訴他之前因為有他的陪伴很開心,希望他能找到讓他開心的人。對他說: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直接告訴他“我們不合適我們分手吧,我和你在一起不開心”就好了。好聚好散嘛,直接點總比繞來繞去讓人好理解一點 我更喜歡直接來 雖然這樣容易傷到人 但是沒有辦法 北方姑娘比較誠實
感情這東西沒有對錯,也不需要理由,愛了就是愛了,不愛了就是不愛了,如果當初兩個人是真心走在一起的,那必定是互相喜歡的,分手也會理解對方。
想分了就分需要理由嗎?分手就為了一刀兩斷!如果兩個人都好好的 不至於分手,要分手,肯定對方不符合擇友選擇,或者做了很多你失望的事情,那麼竟然他這麼坦蕩的傷你那麼多次,你自己又何必在乎他的感受,糾結於怎麼分手嗎?
最好不要說我還是愛你,但是我們走不下去了,你瑪的,既然愛著,為何要分手。
這可能是我談過最扯蛋的戀愛了
我當時就發了條簡訊:我們分手吧。他說:嗯。可是隻有兩個月我們就複合了。現在在一起3年了。其實我還是想分手的但是在一起太久了更不知道怎麼說了。
我是男的,不過我女朋友和我分手的時候是在和別的男的在一起,手挽手的那種,她直接說我們不合適,我就沒再說什麼了。
分手是他說的,理由很簡單 “嗯 不愛了” 沒有任何修飾的詞語 簡單粗暴 的確 任何分手的理由都是不愛的藉口 所以簡單點也沒什麼不好 比起千瘡百孔我更喜歡一刀致命
我和前任的分手很有默契,在一次一塊出去玩玩完後,當然喝酒了,回家後我們同時給對方發了分手的簡訊。其實都知道那時候發的分手有那麼一絲絲的真實想法。但是後來也當做沒事一樣,在一起但是總是隔了一些東西。後來慢慢的我們不用說,就感覺兩個人之前真的是差了很多,思維方式什麼的。慢慢的就很自然的分手了。分手後也沒說過話,但是我們都知道我們在等著某一天。
和前任,和平分手。她先說的。原因,不合適。她幻想著男朋友是不用她說就知道她想什麼。而我覺得這是她的選擇。所以尊重。像這位女粉絲的問題,我覺得應該找個地方好好談談。把心裡話都說出來,比較好點。冷戰是不能有的。還有如果只是暫時的想分手,還是不要說出口。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不容易。
前幾天看到宋慧喬和宋鍾基在一起了,兩個原本在電視劇裡因三觀不和而選擇分手,當我把這些告訴前任的時候,他也選擇和我分手,告訴我狗屁三觀不和。這可能是我談過最扯蛋的戀愛了吧。
看似是42份答案,但也可能這是42段人生。前段時間看到《媽媽也是第一次噹噹媽媽,有些事不要怪她》,其實我們每個人何況不是第一次成長呢?
成長裡,可能對錯並沒有那麼重要。重要是,我們都要變成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