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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紅梅快樂

    這得看你的態度!你經營得生意好,顧客盈門,老生意多,你可在合同期內與房東商協漲價幅度,畢竟房東理虧,於情於法,他也不能太囂張,張狂。你有租房合同。

    如果所於區域,店面不太難找,你也可早作打算,另覓他處。因為這個房東不誠信。合約在手,尚且不保。一旦期滿,黃口白牙,獅子大開口誰能知曉?

    如若你生意不是太好,房東漲價,你不理他也可以,你有合同在手,報警11O,漲幅太大,法院見。這也是個賴皮,小人。沒有契約意識,沒做人的底線一一誠信。

  • 2 # 軒逸箐風鈴

    在房價持高不下的情況下,租房是很多人的選擇。房屋租賃時,如果合同簽署的不合法合規,會吃很多虧。現就本問題,談談看法。

    首先,確認房屋租賃合同內容。

    房屋租賃合同的儘管只有薄薄的幾張紙,但是它的作用不亞於發動機對於汽車的重要性。一旦發生任何與房屋租賃有關的事情,法院最重要的依據就是審查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約定。房屋租賃合同寫的越細緻完善,對雙方越有利。

    一份比較完善的房屋租賃合同通常包括,房屋出租人與承租人以及承租的房屋的基本資訊,雙方的權利義務,租賃的期限,租金及租金的結算方式,違約責任,房屋內的設施、使用情況及安全狀況,房屋的用途,物業、水電等費用的結算,房屋的修繕責任,出租人與承租人的簽名,日期等。(如果你的房屋租賃合同沒有相關的條款,建議趕緊簽署補充協議加以補充。)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約定越細緻、詳細,對於認定承租人與出租人的責任越有利。發生糾紛時麻煩會少去很多。本題中,建議題主先檢查自己的房屋租賃合同,看看是否內容完善而完整。

    其次,違反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意味著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是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協商的結果(你可以和房東協商租賃協議的內容,別以為房東拿的協議你無權修改!)既然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那麼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法律尊重當事人的選擇,且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該約定。任何一方隨意更改其中部分條款或內容的,必須經過另外一方的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不同意,應當按照原來約定的條款履行權利義務。

    本題中,如果題主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了房屋租賃價格和房屋租賃期間,那麼,只要你不同意,房東在此租賃期間不得漲價,否則房東視為違約。題主可以拒絕房東漲價行為,按照原本約定的價格支付房租即可。

    如果房東因為你不接受漲價而要驅逐你,不租房給你,那麼只要你的租賃期限沒到,你可以繼續居住,房東有什麼過激行為,比如扔你東西、停水、停電等,你可以直接報警。當然,如果你的租金、押金都很高,或者你受到的損失很大值得訴訟的話,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該房東。(訴訟需要考慮成本,自己估計是否值得訴訟)

    最後,房屋租賃是雙方協商形成的,當守信用。

    租房時候,房東應該已經考慮到了市場的變化,所以制定了合理的租賃價格。這就意味著在接下來的合同期限裡,房東已經默認了約定的房租為其收益。那麼即便本著誠信原則,也當在合同期內堅持原來的房租價格。利益固然重要,但是誠信的價值不是用金錢衡量的。

  • 3 # 法律風險防控教授

    現階段維權成本相對較高。不過待《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生效後,你這種情況會有所改善。

    該《條例》不僅提出鼓勵按月支付,還明確房東不得擅自提高租金。承租人應當按月支付租金,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住房租賃合同中未約定租金調整次數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

    租房押金不得無故扣留 違規最高可罰20萬元

    《條例》還明確規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應當在住房租賃合同中約定押金的數額和返還時間。除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情形外,出租人不得扣留押金。出租人扣留押金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出租人違反規定扣留押金,將由房產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 4 # 愛奔跑的蝸牛

    一般情況下,房東這麼做是違約的,但是租客又沒辦法阻止。

    你可以先去了解一下週邊房價,如果漲幅在你的承受範圍之內,恰好你又不想搬家,就和房東商量商量,儘量讓他少漲一點,畢竟你們還有合約在手,房東也不好太囂張。

    如果漲幅在你的承受範圍以外,你又和房東商議不成的話,一切就按合同走,儘量爭取一些時間,來給自己物色新房子。畢竟現在維權成本太高,也不值得耗費太多的時間和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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