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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年視紀

    我完全不能接受!就算是判他無期徒刑,我也不能接受!更何況才二十年。

    但對此我們卻又無可奈何,唯能空嘆息!

    不是我冷血,因為我是一個華人,我從小接受到的中國傳統思想就是“殺人必須償命”。

    任何的精神上的道歉和物質上的補償都挽不回一個和諧的家庭,更何況是單親家庭。

    那把帶血的刀子奪去的不止是江歌年輕的生命,還有江媽媽對生活的全部希望。劉鑫關上的是那扇冰冷的門,但卻打開了內心的潘多拉盒子。一個得有多冷血的人才會在自己好朋友受到傷害時置之不理的?劉鑫,江歌那碗帶血的餛燉,好吃嗎?

    陳世峰這個渣滓,就該下十八層地獄的。但不幸的是,這件事發生在對岸的日本,在廢除了死刑的日本,要想再判一個人死刑,無疑難度超級大。即使江媽媽呼籲大家簽名判渣滓死刑,但也改變不了陳世峰死不了的現實,唯一能讓人欣慰的,就是有那麼多的人同情江媽媽。

    聽到宣判結果的江媽媽,哭得撕心裂肺。一個親手摧毀了自己家庭的人,在二十年後,依舊可以逍遙自在的生活在世上。

    因為江歌很善良,所以上帝提前帶走了她,而那個賤人劉和渣滓陳,將在世人的唾棄下苟活一輩子,然後去十八層地獄下油鍋!

    如果我有個死亡筆記本,我會毫不猶豫地寫上陳世峰和劉鑫這罪惡的五個字,然後撕掉筆記本,畢竟不會再有如此罪惡的名字出現了。

    希望江媽媽在接下來的日子裡能健健康康的生活下去,畢竟快樂對她來說已經成為一種奢侈了。

  • 2 # 影小Q

    這樣的殺人犯只判了20年,很氣憤,他簡直是侮辱了法律。

    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說:

    1.陳世峰是蓄意殺人,有預謀,有動機;

    在去之前備好了新的衣褲、換上隱形眼鏡、刻意避開監控等一系列行為都表現了他的縝密安排,簡直可怕。江歌身上有十餘處傷口,其中頸部有兩道傷口很可能是第一刀插入後,未拔出又換了一個角度往裡插,這樣兇殘,冷漠,無情之人簡直是人間極品,人渣裡的人渣。

    2.在法庭上不知悔改,滿口謊言。

    在劉鑫做筆錄期間的幾天,陳世峰還沒有被逮捕,其竟利用輿論,把公眾的視線聚焦在劉鑫的身上,以此躲避輿論的攻擊。利用刀是劉鑫遞的,自己不是故意殺人來逃脫罪行。在宣佈判20年後,在法庭上暈倒,甚至還提交控訴狀。

    正如江母說的那樣:所以,殺人犯只有判處死刑,讓自己面臨生命的威脅時才會懺悔罪過!!!

    3.日本監獄條件過好

    日本的監獄內配備浴室、體育館、圖書館等,被關押的犯人平均每天工作6個多小時,運動30分鐘,一日三餐都非常的營養健康。

    再者,據日本相關法規,監獄透過服刑者的知識水平和生活能力等劃分6種對待方式。而陳世峰因日語流利,很可能和高知外國罪犯共同關押。

    這樣的懲罰,他真的會悔悟嗎??若干年後,江歌事件逐漸被遺忘,他出來後又可以重新開始生活!!!

    綜上所述,這樣的評判實在難以接受,不過我們相信,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他終會付出慘痛代價!

  • 3 # 椰椰汁汁小椰子

    我怎麼看?我覺得應該判死刑,最輕也得是無期!殺人償命這個話,現在看來已經越來越不客觀了。很多發達國家都沒有死刑了。20年在日本同等案件中,算是重刑了!日本的法律真的搞不懂啊!20年如果有假釋和減刑,可能15年就出來了,江哥就這麼冤死了,殺人兇手人卻還活著!而且日本的監獄環境好好,像是去療養,想必劉出獄以後,腰不酸了,腿不麻了,白白胖胖的。這叫什麼事兒。沒辦法,還是得尊重小日本兒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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