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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尾林大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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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鹹魚茶館
11月13日凌晨,家住湖北武漢市金地聖愛米倫小區的35歲女子盧某林,獨自走上了一棟樓的頂樓天台,對於盧某林來說,這就是她人生最後的時刻。但對於還在小區遛狗的幾個鄰居來說,這又是平靜而愉快的一天,因為她們吃完早飯後就可以放出自己家狗子,到小區裡到處撒歡,順道可以繼續跟盧某林進行罵戰,享受著自己身為狗主人的優越感。
接下來盧某林毫不猶豫的從樓頂跳了下去,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警方對此事的認定結論是:自殺。
盧某林自殺的原因,根據小區鄰居的陳述,以及她在社交媒體的言論來看,跟小區養狗人有直接關係。盧某林所在小區有若干個遛狗不牽繩的高貴業主,不但每天放縱自己的狗子到處撒歡,而且還對其他鄰居的意見嗤之以鼻。盧某林因為從小就怕狗,所以看見沒有牽繩的狗就極度緊張,某次一隻狗撲向盧某林,盧某林撿起一根樹枝要嚇唬狗,結果養狗的老太太將樹枝搶過來,還打了盧某幾下。雖然傷害性不高,但侮辱性極強,就此盧某林跟小區養狗人結下了樑子。
雙方的罵戰從線下轉移到線上,然後又從線上迴歸線下,最後線上線下一起進行。盧某林多次向物業反應情況,但物業表示無能為力,惹得起狗子惹不起養狗人,尤其是養狗的老太太,那是比野狗危害程度更高的物種。最後演變成老太太每天都故意帶著狗挑釁盧某林,甚至到她回家的路上堵她,跟她對噴的同時,還多次發生抓扯,養狗族的老太太還組團去謾罵盧某林,對其施加了巨大的精神壓力,盧某林甚至為了躲著這群老太太,每天從車庫偷偷回家。
小區裡有一個遛狗不牽狗繩的老太婆,每天早上在我上班的路上堵我,今天我已經走過去了,她向我大喊:“我今天也沒牽狗繩,你來打呀”。
最後事情越演越烈,終於讓盧某林情緒崩潰,走上了不歸路。在自殺的那天凌晨,盧某林在業主群留下了最後的遺言:
老太婆耍賴可以,我拿命來控告,我死了,這輩子她們都別想安生。
盧某林用生命去做的控告,只是成就了新聞熱點,但從法律的來說,自殺就是沒有第三方責任存在,所以很難因此追究養狗人的責任,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層面。
更重要的,像盧某林遇到的那種養狗人,在整個愛狗族群中,都屬於素質比較低劣的一類。她們不但遛狗不牽繩,反而會對任何有疑問的人進行全方位人身攻擊。而且這些人還會仗著自己有年齡的優勢,肆無忌憚的踐踏任何規章制度。別說在小區裡面不牽繩,即使到外邊公共區域也照樣我行我素,警察蜀黍敢管人家就玩坐地炮,直到鬧舒服了為止。
去年我在老家步行街就親眼目睹了類似的事情,一個退休大媽遛狗不牽繩,結果狗子跑去別人門店裡拉尿,老闆看見了趕緊把狗趕了出去。結果老太太不幹了,衝到店門口連續罵了兩個多小時,不但一直罵大街,而且還不準其他人進店裡去買東西,警察來了都勸不住。老太太罵累了才抱著狗走人,臨走前還揚言每天都要來罵兩個小時。
這樣的人自私自利到了極致,她們的心裡就只有自己跟狗,其他人是死是活根本無關緊要。盧某林自殺輕生,對於她們來說反而是一種愉快的談資,甚至會讓她們對自己的語言暴力產生優越感,覺得自己能把活人罵死,這是多麼牛叉的事情。
對於盧某林的選擇,只能說是怒其不爭哀其不幸,她高估了那些養狗老太太的道德修養,也高估了家人對自己輕生的承受能力。那些遛狗不牽繩的人依舊會我行我素,並且不會對她的死有任何內心波動,最終所有的痛苦都是親人承擔。
盧某林的悲劇值得整個社會反思,相關部門除了要加強對遛狗不牽繩的管理,而面對那些油鹽不進的養狗人,他們漠視人類的權利,仗著自己那張臭嘴和厚臉皮到處散德行。那麼唯一的應對辦法,就是魔法對抗魔法,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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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義凜然星球p
我首先宣告,我的回答會文不對題。因為死者被養狗人辱罵而輕生確實與鄰居沒有多大責任。這種被狗咬,被人辱罵,最多也只能受到道德的審判和良心的譴責。因此,本人建議應該儘快給狗立法,我們暫且叫《狗法》(此處應該無笑聲而有哭聲),沒有《狗法》,人無寧日。目前,有的地方出臺了什麼《***養狗規定》,這些《規定》對狗對人都沒有什麼強制性,如再不立法,今後犯罪人還可以養一隻狗借狗“殺”人,能奈他們如何?近幾年,養狗的人越來越多,被狗傷害的案件也越來越多,傷害也越來越大,可就是都沒有引起有國家有關部門重視。野生動物有保護法——可能不拴繩的狗也屬野生動物罷,人被狗傷害反而得不到保護,這真是“狗比人貴”,豈不怪哉?我認為現在業主按面積收物業費已經明顯不合理了,養一條狗,到處傷人,到處拉屎拉尿,小區內已經沒有一個乾淨、清靜的地方,這叫活人還怎麼活?假如每一戶人家,人均養一條狗,狗比人多,這叫什麼小區?我本人建議武漢市房地產開發公司趕緊建一個全國第一個無狗小區,我相信會有很多恐狗的人爭著買房,並且這訊息一經傳出,這無狗小區將會成為全國網紅打卡的地方,不信你們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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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受力也太差了,為這事跳樓是對自己和親人不負責任,有什麼事比死更重要嗎?人都沒了對方負不負責任也沒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