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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奮發有為柳葉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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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預設也要限制嗎
這個情況你可以在治療完成以後,針對院方提出投訴!你仔細看看在刺穿之前,醫院方面要求你簽字的檔案,那裡明確說明了,手術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而治療完成以後,(最好是出院以後)你完全可以提出醫療事故的投訴,要求醫院彌補你的損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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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醫之緣
任何有創操作操作和手術都是有風險的,只是相對機率不高,但不能做到百分百安全,但有創操作和手術都是為了治療你的疾病,治好了疾病的收益比起操作的風險來說還是划算的多。但是不能因為發生了風險就一定要醫生承擔,醫生有沒有過錯要經過專業的鑑定才可以定。就跟理財性質差不多,想要獲得更高的收益,就必須承擔更大的風險,理財機構沒有過錯了的話,是不可能承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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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胃腸小兒外科
一碼歸一碼。住院該掏錢就得掏錢,因為高風險醫療操作出現的併發症治療也屬於治療的一部分。胸腔穿刺屬於有創性高風險醫療操作,出現併發症到底屬於正常的併發症還是醫療事故,是需要醫療鑑定的。如果屬於醫療事故,該賠償也是會賠償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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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牛虎猴犬
如果充分告知,並且是有資質的醫生做的,流程合規,那隻能象徵意義的賠償。要是你有能力證明不是這樣,會多賠點。要是能夠證明故意或事故,那也就頂格三年。人家有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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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伯利亞老頭
該說的別人都說了,我只想說血不是醫生醫院賣的,這些輸血指標,用血的苛刻要求是血站定的,醫生也討厭用血這麼麻煩。你應該去找他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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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跟著風兒跑
醫院為了推卸責任在手術前把所有不可預料的因素全部給家人說一遍,然後叫家屬簽字畫押,就是為了推卸所有的責任。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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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綠洲和沙漠
農為一個旁觀者,這錢該你掏。任何手術都有風險!如果都要醫生或醫院承擔,換你敢做醫生嗎?最後,送你一句:換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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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砰嘭砰砰嘭
顯然不合理,應該屬於醫療事故。醫生應該能夠很清楚的知道動脈血管在哪裡,穿刺時完全可以避開。但你應該先去交錢,畢竟人命關天,事後再找醫療事故評估機構評估解決。就好比建築商把樓蓋歪了,難道還讓買樓的再出錢才能重蓋嗎?除非出現不可抗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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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縹緲流雲意隨風
一般來說這種穿刺都有那個術前同意的,各種風險都會給你說明白的,如果醫生沒有按標準流程導致了併發症是需要負責任的,如果都是按標準流程,出現你說的這種意外情況,是不需要負責你的那些後續治療的,最多是人道主義的關懷,給予相應的減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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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這樣的情況發生,不知醫院有沒有規定應該怎麼處理,按常理講,醫生出的錯誤,應該是醫院買單,因為病人在住院時己為治療付出應出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