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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貴州媳婦東北妞

    不牽繩遛狗無論出現什麼後果主人都應該受到處罰,別說你的狗多聽話,那是你自己認為。但是出現了糾紛,盧女士太極端了!雖然很生氣但是生命只有一次,那麼可貴,就算命沒了能解決什麼問題呢?狗主人的態度真的可恨!

  • 2 # 吉林卞今良

    狗主不文明,法規向公平。

    相信正義勝邪惡,何苦極端行!

    人生多意外,冷靜保安寧。

    千頭萬緒終可解,心理勿失衡!

    因為狗主無德而選擇以死抗爭,太不值得了!善良的人,絕不能向邪惡屈服!

    城市養狗引發的社會問題,越發突出了!精神空虛、生活無聊、精力過剩無處排遣,導致城市寵物氾濫成災,引發多種矛盾糾紛案件,影響城市文明,已經引起人民政府的高度關注!

    城市文明養犬條例已出臺,呼籲人民政府抓緊嚴格落實到位吧!

    別再站狗禍害人了!

  • 3 # 天天有雨有風

    人都有一時想開的時候,所以要社會管理,人文關懷,大家都見到養狗的怕,不願管,說不定下一個受害的就我們自己了。愛狗人士一定要牽好你家的寶寶。

  • 4 # 暮然回首志願者

    首先可以肯定這種行為是太偏激了。我一直不明白,農村養狗可以看家護院。那麼城市養狗的目的是什麼?國家應該出臺政策禁止在城市養狗。1、擾民。2、破壞環境衛生。3、狗咬人事件常有發生,4、別忘了世界上還沒有消滅狂犬病。狂犬病時有發生。

  • 5 # 丁香聊天

    可以想象的到,盧女士得經過多少艱難的日子,經過多少的思想鬥爭,才選擇了用死來抗爭這種社會現象!來喚醒大家的關注!她的徘徊,她的無奈,她的反抗,誰人注意到?不要不理解她,在社會進步的道路上,得有多少人付出生命!雖然行為過激了,但反映出城市養狗問題已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狗不懂事,人不能不懂事;狗不聽話,人不能不守法!狗可以不養,讓大多數人生活的更好。用拒絕城市養狗,來告慰盧女士的亡靈!

  • 6 # 萍聊人生

    用跳樓來抗掙無良不栓狗繩的盧女士,的確有些過激。遛狗不栓繩的確是狗主人的錯,但是,狗必竟是畜牲他哪裡通人性,這種狗大多不咬人,就是瞎汪汪。看見這樣的狗大不必叫真,有人煩狗,有人喜歡狗,這是沒辦法的事。處理這樣的糾紛大家都不要太叫真。狗主人要對狗的行為負責,被嚇的人呢,也別得理不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少說一句,誰也缺不了什麼,為了和狗主人抗掙,去跳樓,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真的有點過了,太不值了,跳樓的盧女士,應對自己的行為負一部分責任。

  • 7 # 使用者喜歡孤獨

    我不認為偏激,我也遣責她的這種不為自己生命負責,小題大作,玻璃心的行為而不是批鬥。不能說我死我有理別人就得陪藏的行為。

  • 8 # 王廣泉

    用犧牲珍貴的生命來抗爭別人犯下的錯太不值得了。如今維權的渠道有的是,找物業反映,找街道管委會投訴,撥打市長熱線反映,找媒體曝光,找法院控告都行,都能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案,切莫以死抗爭,得不償失。

  • 9 # 翠波馨語

    有這事嗎?沒關注留言。盧女士跳樓自殺是個悲劇,是死於“人言可畏”。她的性格一定有些“弱”,對違反限養犬規定的提出異議的過程可能有瑕疵,導致“捱罵”,而且出了問題 又不擅於調解,或者得不到家人支援,導致情緒激化。整個過程不在現場 不能妄加猜想。

    死者為大。為何要責怪死者?

    作為曾經幾十年收養犬的,我覺得可以理解她的情緒化阻止 違規遛犬的。只要不是虐殺小動物的人,就不該因為其語言過分 就針鋒相對 或者沒完沒了的過不去。

    每個愛護小動物的 就應該遵守法規,從自己做起。

    不是所有人都喜歡小動物,有的人真的害怕,真的嚴重過敏,或者絕對討厭。

    我們在關愛小動物同時,也應該寬以待人 理解他人感受。這點深有感受!

  • 10 # 修行路上獨行者

    靠跳樓來抗爭無良不拴狗繩的養狗人士是行為過分偏激,這樣做對不起養育你的父母,帶給自己父母終身的痛苦,對無良的養狗人士起不了警示作用,反而嘲諷你傻,白死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和男朋友很恩愛,但他父母瞧不起我,如果我嫁給他,會幸福嗎?